一、施工准备
1、材料要求
各型灯具型号、规格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灯内配线严禁外露,灯具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灯箱歪翘等现象。胀管木螺丝、螺栓、螺母、垫圈、灯头铁件、铅丝、灯架、灯口、日光灯脚、灯泡、灯管、镇流器、起辉器座。灯罩等配件齐全。有产品合格证。
2、主要机具
水平尺、剥线钳、电钻、兆欧表、万用表等。
3、作业条件
在结构施工中做好预埋工作,混凝土楼板应预埋螺栓,吊项内应预下吊杆。木台油漆完。对灯具安装有影响的模板、脚手架已按拆除。顶棚、墙面的抹灰工作、室内装浆活及地面清理工作均已结束。
二、安装工艺
1、本工程灯具的规格、型号较多,特殊的灯具应按照说明书和安装图的要求进行安装,装饰灯具应与二装密切配合,并要了解装饰图。
2、灯具应在安装前进行检查,检查内容为:灯具外观检查、灯具内配线检查。
3、照明器具安装宜在土建工作全部结束后进行,照明器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标准,照明器具的安装高度应符合工程设计的规定,根据灯具的安装场所,方式及用途,引向每个灯具的铜导线线芯截面应不小于0.5mm2,若采用铜芯软线时,其线头挂锡后再与线盒内的导线进行压(焊)连接。
4、在砖墙中安装照明器具时,应采用预埋吊钩,螺栓,膨胀螺栓或塑料塞固定,严禁使用木楔,上述固定件的承载能力应与照明器具重量相匹配。
5、灯具的外观检查,灯具的配件应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油漆剥落,灯罩破裂等缺陷,特殊,大(重)型灯具不仅应有合格证,还应有技术文件。
6、在变电所内,其高压、低压配电设备的正上方不得安装灯具。
7、照明器具的安装应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1)灯具固定应牢固可靠,每套灯具固定用的螺钉或螺栓不应少两个,同一室内或场所成排安装的灯具,其中心线偏差不应大于5mm。
(2)嵌入顶棚的灯具,应固定在专设的框架上,导线不应贴近灯具外壳,且在灯头盒留有余量,灯具的边框应紧贴在顶棚面上,对于矩形灯具的边框宜与顶棚面的装饰直线平行,其偏差不大于5mm。日光灯管组合的开启式灯具,灯管排列应整齐,其金属或塑料的间隔片不应有扭曲等缺陷。
(3)嵌装灯具安装时,应特别注意与顶棚装饰板(块)协调分布,以保证装饰造形美观。灯具引线必须穿金属软管后进入灯头盒。
(4)公共场所安装的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应有明显的标志,其标志箭头指向应正确,安装高度低于2.2m之壁灯应另加专用PE线与灯具外壳接地点连接。
(5)灯具、配电箱安装完毕,且各条支路的绝缘电阻摇测合格后,方允许通电试运行,通电后应仔细检查和巡视,检查灯具的控制是否灵活、准确;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发现问题须先断电,然后查找原因进行修复。
三、成品保护
1、灯具进入现场后应码放整齐、稳固。并要注意防潮、防盐雾、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以免碰坏表面的镀锌层、油漆及玻璃罩。
2、安装灯具时不要碰坏建筑物的门窗及墙面,灯具安装完毕后不得再次喷浆,以防止器具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