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的实力迅速提升,我国企业走出国门、并购已经成为不可扭转的时代潮流,但是并购的过程总是充满了艰难险阻,而且结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本文以四川腾中重工收购悍马失败作为例子,简要分析我国企业并购失败的某些原因,并从中得到一些教训,为我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借鉴。
[关键词] 并购 战略目标 国家
一、腾中收购悍马失败的案例简介
2009年6月2日,腾中重工与通用汽车就并购悍马品牌签署谅解备忘录,腾中重工将获得悍马品牌所有权益以及高管和运营团队。但此项并购最后的实现,尚需要获得中国商务部、国家等部门的批准。
2009年7月15腾中重工日表示,公司已经向提交了申请,腾中重工收购悍马一事正式进入官方审批阶段。对收购悍马和悍马国产两个步骤的审批,分别由商务部和担任之责。就审批腾中重工收购悍马方面,态度尚待明确。油耗问题是不能通过悍马国产的关键问题。
2009年08月14日 由于腾中和通用在商议悍马资产的具体价格上出现了分歧,所以一再延期签约时间。
2009年08月21日腾中重工为了准备接受悍马,正在积极部署相关工作,并挖来奇瑞销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奇瑞汽车国际公司副总经理黄志强,准备在上海成立悍马中国的运营团队,主要负责进口悍马在华的销售工作。
2009年08月24日 腾中高管准备飞抵底特律与通用展开最后的谈判。悍马的正式出售协议也将于此次商旅中签订并对外公布。但交易生效前还需通过中美双方监管部门的批准。
2009年09月29日国家已经彻底回绝了腾中的收购申请,理由为腾中上报的收购报告中,仅仅收购悍马的品牌,不属于核准项目。
2009年10月10日腾中重工与通用汽车9日宣布,双方就通用汽车旗下高端全路面品牌悍马业务的出售签署最终协议。腾中将以1.7亿美元左右获得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须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
2010年02月01日腾中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已和美国通用汽车达成协议,将悍马收购交易的最后期限延期一个月。即将该笔收购交易在1月31日到期最后期限延长到2月底,并同时等待中国监管层的批准。
2010年02月25日(美国东部时间2月24日),通用汽车在底特律总部宣布四川腾中重工未能按期完成对悍马的收购,此项收购交易失败,通用汽车将逐步关闭对悍马的运营。
二、腾中收购悍马失败的原因分析
腾中收悍马,虽然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付出了不少的努力,但是最终还是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主要是腾中缺乏战略眼光、没有清晰的并购目标,缺乏把握时势能力、违背国家产业,缺乏程序意识、申报过程有误,缺乏全面的自我认识,不明白自己的生产能力。
(一)缺乏清晰的战略目标
在企业从事并购的决策时一定要明白企业的发展目标是什么,只有仅仅为要这个目的,企业才能客观评估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作认真细致的并购前期评估,制定切实可行、有益于公司培养长期竞争优势的并购战略。腾中因为缺乏真正的并购战略,只是看中了获得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须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这些短期的利益,而忽略了自己有没有足够额能力把对方拿下,这种行为是短见的、盲目的。
(二)违背国家产业
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从总体上看是统一的,企业只有顺应国家整体的产业发展大势才能使自己的产业发展,才能使自己的产业在整个国家发展的潮流中顺流前进、快速发展。反之,如果一个企业所发展的产业跟我国家总体的产业发展大势是相背而驰的话,这个企业就算力量再强大,最终也会因为受到来自国家和社会的阻力而走向失败的。这些年来,我们全国上下,都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调要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大力支持低碳环保、新能源的产业。腾中花大手笔收购悍马这种大排量车型显然不符合我们国家现在正在倡导的发展产业,他没有得到商务部、的批准也是预料之中的。
(三)申报过程没有经过法定程序
市场经济是自由的经济,同时更是法制的经济,只有依法办事按照程序办事,才能保证市场的各个主体自由地参与市场活动。那些缺乏法治意识、没有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企业,就算一时能够得到好处,那也是不会长久的。本案例中,腾中将获得悍马品牌、商标和商品名称的所有权,同时,拥有生产悍马汽车所必需的具体专利的使用权。买方还将承接悍马与现有经销商签订的经销协议。从协议内容来看,腾中并没有放弃在国内生产悍马的打算。还买下了悍马的经销权,这已经不是收购品牌,而是收购经销渠道,超出了服务贸易的范畴。腾中挖空心思,想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规避监管。结果国家认为只收购品牌属于服务贸易,不归管,于是退了回去。腾中又向商务部提出收购悍马品牌,商务部认为腾中没讲清楚到底收购什么东西,是专利还是技术?也退了回去。
三、腾中收购悍马失败的经验教训
腾中收购悍马以失败告终,我方企业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蒙受了很大的损失,我们不能不从中吸取教训。总的来说,这些教训就是要树立长远眼光、明确并购目的,准确把握时势、顺应国家产业发展大势,强化法制意识、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
(一)树立长远眼光、明确并购目的
企业必须要非常清楚,收购并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赢利,是获得技术、推进企业向前发展,经营战略是为了以多国为基础来优化运作与结果,在企业从事并购的决策时一定要明白企业的发展目标是什么,客观评估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作认真细致的并购前期评估,制定切实可行、有益于公司培养长期竞争优势的并购战略。而不是鼠目寸光、坐井观天,为了短期利益忽略了长远规划,为了局部利益忽略了更个企业的发展大势。比如本案例中的腾中,如果他的战略足够清晰,就不会在所谓的经济崛起的信念支撑下,以“国家鼓励、填补技术空白和建立完整产业链”为由四面出击,到处进行海外并购了。
(二)准确把握时势、顺应国家产业发展大势
企业必须要清楚自己的产业发展与国家整体的产业发展是紧密相连的,脱离国家产业的企业发展是没有持久动力的,而且是会受到国家发展大势的阻碍的,这就要求企业把自己的发展与国家的产业统一起来,少生产或者不生产国家不提倡的产业,而要积极生产国家支持的产业,企业在对外并购时同样要遵循国家的产业,积极收购那些国家倡导的产业,远离或者不收购那些国家不倡导的产业。就本文案例的腾中而言,如果他能够把自己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产业结合起来的话,那他就不会去收购这个高能耗的悍马了,而是去收购那些符合我国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消耗低、污染少的行业,而且我们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只要他们收购的行业是符合国家倡导的行业,他们提出来的收购案是一定会得到我国相关部门的批准的。
(三)强化法制意识、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
在进行并购时,企业必须明确,依法办事不是为了增加办事的麻烦程度而是为了减轻办事的麻烦程度,因为依法办事的企业,他们的行为过程和结构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检查过了就没有什么麻烦了。相反,那些没有严格依法办事的企业,因为办事的过程中的某些环节存在一些缺陷,已查出来就会带来很大的麻烦。这表明,企业并购只有严格依法办事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少麻烦。就本案例中的腾中而言,要是清清楚楚地申报,说明自己要购买悍马的品牌,还是外观设计,还是对外实施股权的收购,不是很清楚。究竟是腾中直接对外交易,还是准备在美国或者其他第三地设立一家新的企业进行交易,对交易所需的资金、后续经营的投入,以及公司经营的情况,后续发展的模式都说得清清楚,而不是模棱两可地在那里玩插边球,那么他的申请就不会被拒绝了。
总结前面所有论述,我们必须要从腾中收购悍马的失败中吸取教训,就是要把当前利益与长远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树立起清晰的并购战略目标;把个体发展与整体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并购那些符合国家产业要求的产业;把避免麻烦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严格依法办事。使自己的企业能够通过并购等方式走出国门,开拓国外市场、学先进经验,真正实现企业协调、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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