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申请人):新单位名称
乙方:桂林市华杰专利商标事务所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专利 自洁式滚筒自缠绕甘蔗脱叶装置 (办理专利权人变更)申请,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与专利申请相关的申请人资料:
申请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第一发明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E-mail: 。
如果联系人地址、电话、邮政编码有改变,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因无法联系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
二、乙方对甲方的技术负有保密责任,若发生泄密,按“专利代理条例”第24、25条处理;
三、乙方工作内容:
1)配合甲方做好专利权人著录变更手续;
2)将代理期限内收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通知及时转告给甲方;
四、费用:
专利权人著录项目变更代理费用共计¥500元,甲方应向国家专利局缴纳专利权人变更手续费¥200元,共计¥700元。
五、若甲方中途要求解除委托,乙方不退回已收代理费。
六、在代理有效期限内甲方应按乙方的交代按时缴纳各种费用,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必须十天内到乙方领取相关函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己负责。
七、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申请专利,自收到专利权人著录项目变更手续合格通知书时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桂林市华杰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桂林分行阳桥支行
帐号:210320*********1594
名称:桂林市华杰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日期:2012 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