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根据要求认真执行查对,以保证患者的安全,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处理医嘱,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等。
三、制度
(一)、原则
1.患者身份确认必须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标识: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并让患者或其近亲属陈述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并扫描腕带。床号不能作为患者身份确认。
2.有腕带条码、条码标签及扫描仪设备的科室,在执行治疗时需扫描条码确认。
3.有疑问时应及时澄清。
(二)查对程序
1.医嘱
1.1医师在开写医嘱/处方时,应查对患者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信息,确保正确的医嘱给予正确的患者。
1.2护士:
1.2.1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开写是否规范,确认无误后执行。 1.2.2每班查对医嘱并签名,每周护士长总核对医嘱一次并签名。 1.2.3 疑问的医嘱必须查清后再执行。
2.给药
2.1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以确保正确的药物给予正确的患者。 2.1.1三查:给药前、给药中、给药后。
2.1.2七对:姓名、住院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方法。
2.2配药前检查药品的质量:有无变质、变色、浑浊、絮状及容器裂痕,效期和批号,标签模糊不清或缺损勿使用。
2.3配药后检查药物的性状有无浑浊、絮状、沉淀。
2.4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阴性者方可使用。
2.5药物使用:
2.5.1确认身份;
2.5.2询问有无过敏史;
2.5.3核对过敏试验结果;
2.5.4对患者/家属提出的疑问须澄清后方可执行;
2.5.5扫描药物标签及腕带条码核对无误后给药。
(三)输血
1接收到血液制品时:
1.1须检查血袋上的采血日期、有效期,血/血制品有无凝血块/溶血、变色、气泡,血袋有无破损及封口是否严密。
1.2血袋上受血者和供血者的信息是否与交叉配血单上的信息相符。 1.3有以上任何情况之一,应立即将血液退回血库。
2.输血前必须经二人核对,扫描血袋上条码及腕带信息核对无误后在交叉配血单上签执行者和核对者的全名。
2.1交叉配血单上受血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是否与病人信息相符。
2.2交叉配血单上受血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血型是否与血袋上的标签相符。
2.3交叉配血单上供血者的产品号和献血编号、血型、血量、血袋号是否与血袋上的标签相符。
2.4交叉配血单上受血者的血型是否与血常规报告单上的血型相符。2.5交叉配血单上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型是否相符。
2.6交叉配血结果。
2.7有以上任何疑问之一,不得执行输血。
3.由二位医务人员到患者病床前核对患者身份和血型。
(四)手术查对
1.手术室护士接患者时根据通知单、病历、腕带和科室护士共同核对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等信息。
2.手术室护士与病房护士进行交接,根据病历、腕带和病人核对病人姓名、年龄、性别、住院号、拟手术名称和所带物品。
3.所有手术小组成员在手术前共同执行核对(Time-out)程序并记录。
4.任何手术都必须采用二人三遍法(手术开始前、手术结束时和手术结束后)核对手术器械、纱布、缝针、脑棉,确认无误后关闭并记录。
5.手术中的各类标本由医师填写病理单及“病理送检记录本”,经护士核对签名确认后由专人送病理科,病理科确认并签名在“病理/快切送检记录本”上,记录本送回手术室后,手术室护士再次确认病理科接受标本情况并记录。
(五)检验/病理标本
1.根据医嘱书写或打印检验/病理标签,并将标签贴在指定试管/容器上。
2.标本取样时核对患者身份,标本放入容器前确认患者身份。
3.检验科/病理科接收标本时,需有签收记录。
(六)饮食查对制度
1.营养科分发饭菜时,护士核对饮食的种类是否符合饮食医嘱。
2.特殊治疗饮食、检查饮食,应核对清楚。
(七)院内转运的诊断性检查、治疗
1.转运前由护士评估患者使用何种转运工具,根据医嘱准备好转运期间的连贯治疗(吸氧、药物等)。
2.护士到床边核对患者身份和检查/治疗项目,根据医嘱由相关医护人员一起护送患者。
3.检查/治疗前,核对患者身份和检查/治疗项目,检查或操作者主动与患者交流,确保正确的检查/治疗给予正确的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