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1 目的
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提高现场签证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强化约束机制,并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客观真实和数字准确,特制定本办法。
6.2 原则
工程现场签证的办理应遵循3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字的原则。实行一事一签证的原则。
6.3 现场签证的适用范围
不能按照图纸计算的且需现场测量工程量、零星修补、非乙方原因的返工、拆除工程量、小型变更、合同范围以外的、图纸规定由现场确定的工程量等,凡是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不能计取的情形,均属于签证的范畴。
6.4 工程现场签证的依据
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书,工程设计变更单,建设单位确认的会议纪要以及相关的审批报告。
6.5现场签证的报审
施工单位在工程现场签证内容的相关工作完成后3日内,施工单位组织监理、建设单位项目公司工程部、经营部进行现场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其隐蔽之前签字确认。施工单位根据确认的工程量,编制预算。然后将现场签证按规定的统一格式向监理单位报送。签证资料必须齐全才能上报,签证资料主要包括:工程联系单、书面指令、图纸、设计变更单、收方记录、照片、计算书、预算书等资料(有电子文件的应提供电子文件)。所有资料应有相关人员签字、部门或单位盖章及签字日期。施工单位填写的栏目必须统一打印清晰。
6.6 监理公司审核
监理公司应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现场签证之日起3日内按监理工作流程完成审核,应对签证资料完整性、签证内容、造价、质量进行审核,在监理工程师、总监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项目公司工程部审核。
6.7 项目公司工程部审核
项目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监理审核过的签证内容的真实性、签证所涉及的计价依据、合同关系、扣款关系、结算关系等内容以及费用支出的合理性签署意见,并经工程部负责人复核签字盖章后移交经营部审核。
工程部应在接到监理移交的签证资料3日内审核完毕。
6.8 项目公司经营部审核
项目公司经营部主管工程师接到项目公司工程部审核完毕签证后,对签证格式、内容、资料、工程量签署的完整性、合理性、造价等进行全面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审核。合同未约定的,有定额执行的,按照现行定额进行审核,无定额的,可以采用协商的办法处理。经营部主管工程师签署意见后,经营部负责人复核并签字后,报项目公司负责人审批。
项目公司经营部应在接到工程部移交的签证资料7日内审核完毕。
6.9 现场签证生效
项目公司经营部审核完成后,报相关领导在3日内审批完成,即告生效。
6.10 现场收方
需要现场测量收方的签证,收方前施工单位应准备好相关资料,报项目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并组织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专业工程师共同测量3方共同签字。施工单位对原始收方进行整理后,依次交监理单位、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经营部主管工程师依次复核,签字盖章。
6.11 《项目简报》中相关要求
项目公司要每月在《项目简报》中说明现场签证管理情况,对争议比较大的签证,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成本测量部、设计管理部(非设计变更类签证设计部可不参加)、运营管理部、项目公司工程部、项目公司经营部共同会签。同时,项目公司工程部应将需要各部门会签的签证单提前准备好,会签时做好说明,一次性会签完成。
6.12 工程现场签证的发放与存档
生效后的工程现场签证一式六份,项目公司经营部、工程部各存档一份,其余四份由项目公司工程部转发给公司工程管理部、成本测量部、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
项目公司工程部资料员进行工程现场签证的签收、发放、存档、登记。
6.13 现场签证的时效规定
施工单位在应办理或知道应办理签证7日内向监理单位报送相关资料。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证,由签证引起的工程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各审核环节责任人若无充分理由不得超过规定审核时间。
6.14 现场签证审批权限
| 金额范围 | 有效签字人(共同签署) |
| 1千元以下(含1千元) | 项目公司工程部、经营部 |
| 1千元—2万元(含2万元) | 除以上人员签字外,报项目经理批准 |
| 2万元以上 | 公司审批 |
2、为提高效率,成本测量部、项目公司、公司领导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授权。
6.15 现场签证单编号规则
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序号
6.16 其它事项
6.16.1对于不符合签证管理程序规定办理的工程现场签证,下一道程序管理责任人应及时提出并要求上一程序负责人按有关规定重新办理。
6.16.2 签证单必须连续编号,严禁补办现场签证。
6.16.3 建立签证的台账,明确变更原因及扣款工程项目及施工单位。
6.16.4 签证造价估算在2万元以上的重大现场签证和土方工程必须在签证项目实施前3日内通知公司工程管理部,公司工程管理部会同公司成本测量部、运营管理部、设计管理部与相关部门确认签证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需由监理单位、项目公司经营部、工程部参加现场收方并签字。
6.16.5 隐蔽现场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工作量确认;项目公司工程部在办理施工单位报送的现场签证时,要特别关注不合理签证,如发现不合理签证,须做好记录,说明不予签证的原因,并完成正常的审批程序,存档备案。
不合理签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该签证已经办理,又出现的重复签证;
2、该签证的工作内容已经包括在合同中的,无需再办理的签证;
3、属于施工单位工作失误造成的现场签证,如:施工单位前期进度耽误造成后期赶工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返工,费用增加等;
4、签证所列的工程量内容从预算角度不应该单独列项,其已经包含在其他工程预算子目中。
6.16.6 现场签证中的签证内容应电脑打印,不应手写。签证内容应描述清楚,签证原因、部位、材料名称、规格、做法、数量、工程量计算式等应齐全。
6.16.7 签证单附件包括工作联系单,原设计图纸、变更后图纸、收方测量记录、带日期现场相片、认价单、工程量计算书、签证报价等配套资料。签证单附件应齐全,签署意见明确。经办单位、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签署日期齐全。
6.16.8 项目公司经营部的审核价格都是完工价(含税价),不应再发生其他费用。
6.16.9 签证单的汇总,项目公司在每月20日之前,应对当月内发生签证进行汇总,报公司运营管理部,以作为当月资金计划编制的依据。
6.17 流程图
6.19 附表
工程现场签证会签单
| 项目名称 | 经办人 |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 签证事由: | |||||||||
| 附件情况说明: | |||||||||
| 施工单位签字栏 | 监理单位签字栏 | ||||||||
| 项目经理 | 总 监 | ||||||||
| 技术负责人 | 专业监理 | ||||||||
| 审 核 签 字 栏 | |||||||||
| 部门 | 签 署 意 见 | 签 字 | 日 期 | ||||||
| 项目公司工程部 | |||||||||
| 项目公司经营部 | |||||||||
| 公司工程管理部 | |||||||||
| 公司成本测量部 | |||||||||
| 公司设计管理部 | |||||||||
| 公司运营管理部 | |||||||||
| 分管副总 | |||||||||
工程名称: 编号:项目名称--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序号
| 分部分项工程 | ||
| 签证事由 | ||
| 签证内容: 施工单位: (盖章) 项目经理: 日 期: | ||
| 监 理 单 位 | 监理单位审核意见: 监 理 单 位: ( 盖章) 专 业 监 理: 总/代监理工程师: 日 期: | |
| 建 设 单 位 | 项目公司工程部审核意见: 专业主管: 工 程 部: (盖章) 部门负责人: 日 期: | |
| 项目公司经营部审核意见: 专业主管: 经 营 部: (盖章) 部门负责人: 日 期: | ||
| 项目负责人审核意见(针对1千元以上的现场签证): 项目负责人: 日 期: | ||
| 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核意见(针对2万元以上的现场签证): 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人: 日 期 | ||
项目 年 月现场签证汇总表
项目名称:
| 编号 | 主要事项 | 完成日期 | 预估价 | 审核价 | 备注 |
| 汇总资料确认 现场成本管理员: 项目公司工程部经理: | |||||
| 备注: 1. 施工单位汇总上月20日至当月20日已完成并确认的现场签证单,根据一单一价原则计算费用。当月22日前上报汇总表; 2. 汇总表后必须附每份签证的原件及结算单; 3. 过期上报结算将不计费用,施工单位作为让利处理; 4. 现场成本管理员根据各施工单位汇总表,进行汇总统计,并上报公司成本测量部和运营管理部,其中报公司运营管理部汇总表无须附每份签证的原件及结算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