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吊装(司索)工必须经专门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2、吊装(司索)工必须熟练掌握所使用的起重设备、性能特点和各种卡具的安全使用。作业前按规定穿戴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认真检查将要使用的起重吊具和其它工具,掌握好被吊运物的形状、重量、重心、角度,按负荷选择、配备好吊具。
3、起吊物件,必须捆绑平稳牢固,梭角、锐边部位及表面精密部件必须采取衬垫措施。吊位重心要准确,夹角要适当,特殊物件应用专用工具。
4、凡有吊装物件,必须严格按吊装工艺执行:1、起吊过大物件时,必须先试吊,起吊离地不高于200mm,停止5~10秒钟,经检查确认稳妥,方可指挥吊运。2、捆绑物件时,不可使用端头已散的钢丝绳,钢丝绳不得有死扣和活结。严禁用手直接校正被吊物件涨紧的绳子。没起吊前移动捆绑绳索时,不可将手伸进活件的下面。
5、多人作业要统一指挥,密切配合,步调一致,起吊前指挥者应通知所有操作者将手、脚离开绳索等结合处及容易致伤部位后,方可指挥起吊。
6、吊运、装卸物件时,吊装(司索)工应为自己留有充分的安全余地,不准站到死角处。攀登高处挂钩作业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7、遇有突然停电或其它故障,吊运物件挂在钩头上悬在空中时,吊装人员不得离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护措施。
8、吊物件用的钢丝绳的长度必须适当,分绳间的夹角一般应不大于90°,对吊挂重物件的钢丝绳,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确保吊运安全。
9、吊装(司索)工必须配合塔吊司机严格执行 十不吊 的原则。即: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2、无专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阴暗、吊车司机看不清时不吊;3、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不吊;4、物件捆绑不牢不吊;5、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或歪拉斜挂不吊;6、吊物上站人或吊物上有活动物件没清除干净不吊;7、 氧气、乙炔瓶、压力容器无安全措施不吊;8、物件梭角快口未垫好不吊;9、埋在地下物件情况不明不吊;10、无信号工不吊。
10、大雨、大雪、大雾及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组)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一切露天起重吊装作业,严禁在高压线下或一侧作业。
11、作业后必须将工具、吊索具整理好,擦净油泥,工具、吊索具必须放到专用架子上或工具箱内,不准随便乱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