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行)
一、指导思想
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华宁五中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师。
三、考核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发放。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力求科学合理,绩效工资差距不宜过大。
四、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1、基础性绩效工资按上级的规定发放。
2、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可以考核的指标上学期发40℅,下学期发60℅。
3、班主任津贴从本校绩效工资总和中支出(校务委员是班主任者需要加上非班主任的校务委员的一半,不是班主任者享受班主任平均值的一半)具体津贴按所任班的文明层次分别为:一级220元/月;二级210元/月;三级200元/月,班主任(含校务委员)每年受津贴10个月(2月、8月除外)。
4、校长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由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发放。
五、绩效考核内容及量化计分办法
(一)绩效考核项目及计分标准
考核共计每周100分,其中品德10分、考勤10分、工作量和工作能力30分、巩固率和教学过程30分、教学业绩20分,每学期原则上以21周计算,具体工作量以签到节数为准。
1、品德10分(由办公室统计),打架、、体罚学生严重者以0分记,吵架每句扣1分,体罚学生每次扣1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考勤10分(由办公室统计)。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病假(有医院证明和医药发单)5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矿工1天扣5分,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婚丧嫁娶产等假期按有关规定执行即不扣分按本校教师的平均水平发放(包括正课、辅导、会议、值日、查夜、教研活动、集体备课、巡逻、升旗、周末总结等)。
3、工作量和工作能力30分(此项由办公室、政教处统计)。①工作量15分(初三晚自习加班、单周补课或假期补课与上学年处理相似但考勤要纳入平时计算到当周内。此项按签到的实际课时得分)。正课0.8分/节,早读、晚读、晚辅0.5分/节(同一节辅导多个班的以1节计算),兼管理、教辅工作岗位者若未出未现工作失误则管理岗位的不足课时以教学岗位论处即以其所任科目的满课时量记入、教辅岗位得分为相应的教学岗位得分的百分之九十五(文印、党支部、工会、团委、学生会委员、三生课、签到室、教务员、政教员以管理岗位计)。每周统计以签到为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副组长的工作量每周记1课时,其他满课时的管理岗位每周记0.5课时。
②工作能力15分。以文明等级给分,班主任与任课教师一样依次为一级15分,二级14分,三级及以下13分(教多班者取平均值)。
4 、巩固率和教学过程30分(此项由教务处统计)。
A、巩固率10分
a.班级年初人数以教务处确定的为准,开学9月内核定后,由班主任签字认可(三年连续计算)。
b.转入学生要有转学证并计入该班的总人数之中。补习生上学期期中考后,班主任认定后在原来人数的基础上加入到该班的总人数之中。
c.在有证的条件下,休学、转出、特殊留级的不算流失。
d.巩固率低于98%的开始算流失(四舍五入)。
e.初一、二年级学年末学生数确定:以参加县统测的实考人数为准。初三年级年末学生数确定:以参加中考的人数与就读本县职中(到当年的8月28日止且有职中接纳证明)人数之和。
f.学生每流失1人班主任扣4.5分,任课教师扣4.4分,教多班以班级平均数计算,流失率扣分下不保底,无流失的班级当年奖1分。
B、教学过程人均20分
有学校规定的作业次数、听课记录、签字后的教案个数、论文篇数、教学总结和教学计划个数。每少一次扣1分,质量不合格一次扣0.5分,下不保底。未扣分数者得满分。
5、教学业绩20分(此项由教务处统计、最高分为20分)。
A.教育科研论文(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国家、省、市级一、二、三等奖奖给该教师3、2、1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该教师1.5、1、0.5分(同一篇文章就高不就低每个教师每年内一个给分级别只奖一次最高分)。所辅导的学生获奖,辅导教师均享受有上述相应的一半的加分,以最高等次计,不累计(县级及其以上优秀教案、课件与论文等同)。
B.教学大奖赛:获国家、省、地级市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该教师2.5、2、1.5分,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给该教师2、1.5、1分。若经学校指定拒绝参赛的教师每人次扣2分。
C.优生奖(县级及县级以上统考、统改),奖励均奖给相关科目的科任教师,指综合优生。
a.全县第一名奖20分;
b.全县排名第2-当年玉溪一中最低录取线分数以上的人数,班上每有一人奖给相应教师19分,班主任所任教科目达到与否均得19分;
c.全县排名在玉溪一中最低录取分数以下,市属其它高中(师附中和市民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人数,每有1人奖给8分;
d.文化科目的教师全县排名在市属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当年初三中考华宁一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人数,每有1人奖给1分;体育教师其中考成绩在全县比较第一名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第四名1分,第五名以下不得分,凡达到教科所确定的单科优生分数的每人奖给该科任教师2分,但同一学生不得重复计算,就高不就低。
e.初三学生就读本县职中每有1人,该班班主任及科任教师各得1分(人数计给华五中且有职中的认可证明)。
f.上述奖励在市属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内的人数中,若所教学科教师的单所划定的优生最低控
制分数线的,按低于5分(含5分)内:得分×4/5,低于5-10分(含10分)内:得分×1/2,低于10分以上不得分。优生奖励均按所教班级的平均数计算。
g.校务委员,课时不满的只要未出现工作失误,优生奖得分为:所教班级的平均得分,无中考、统考科目的校务委员得分为校务委员的平均得分。
h.接手者,学年初接手加1分,学期中的中途接手加2分(学校指定,特指中考科目);本项加分在绩项总分上加。
i.怀孕、哺乳、生病达105天及以上又未任课到统考者,绩项得分为全体教师绩项平均的80%。
j.上级未中考、未统考科目的教师,只要任劳任怨地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绩项得分为其所在年级的全体教师平均的90%(音、体、美教师辅导毕业班学生参加市属三所重点高中及华一中的特长生专业考试,专业每合格1人优生奖得分为5分,就高不就低,但最高分不得超过其所在年级前三名的其他科目的相应教师)。担任班主任的优生奖得分为:该班任课教师的平均数(就高不就低);
k.中考、统考科目跨年级、跨学科教师优生奖得分为:高年级得分或中考科目得分×80%+低年级或非中考科目得分×20%(含同级不同科、同科不同级、不同级不同科)。
l.非校务委员,部分工作是教学岗位,部分工作是管理、教辅岗位优生奖得分为:教学岗位得分×80%+其所在年级全体教师得分的平均数×20%(三生课、签到室、教务员、政教员、工会出纳、文印员工作未失误时,就以其所任班级的统考科目实际得分为准)。
D.以上计算以班为单位进行计算,教学成绩得分=。
E.教师绩项平均分=。
F.教师优生奖得分的平均分=。
(二)绩效工资的分配
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师工作考核得分相加,得到全校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全校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得到分值,分值乘以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师个人应得的绩效工资额度。计算公式为:
全校绩效工资总额-班主任津贴(含校务委员)
———————————————————— ×教师个人绩效考核得分=教师个人绩效工资额
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
(三)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年累计旷工达3个工作日、累计事假达30天、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以上的不享受绩效补贴;
2、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年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六、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1、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师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要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天。有意见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确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将考核结果及时反馈本人,并告知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各责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规定,认真复核。
3、成立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建立工作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9人组成,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教职工代表占1/3。
学校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学校将从严处理。
七、纪律要求
1、实行本办法后,我校不会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会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补贴,更不能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也不会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2、我校将严格按照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补贴有关会计核算办法》,设立津贴补贴专用科目,用于统一核算本单位发放的所有津贴补贴,其他科目一律不会再核算津贴补贴。
八、本办法由华五中负责解释。
华宁县第五中学
200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