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病床管理制度
家庭病床是指在患者家中设立的一种住院形式,旨在为适合在家庭条件下接受治疗和护理的病人提供社区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以为这些病人建立病床,并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等服务。
收住办法:
门诊医生或住院医生可以联系负责家庭病床管理的医生对患者进行体格检查,并办理家庭病床建床手续。
病历书写、保管制度:
主管医生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病史采集,并按照“家庭病床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每次查床或治疗后,应及时记录病程。上级医师查床、会诊、病例讨论都要做好记录,并将各项检查结果粘贴在病历附页上。病历书写应字迹清晰、术语准确、规范、语句通畅,并使用钢笔或签字笔书写。病人出床后,主管医生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病历,并将其交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指定的专人进行集中存档保管。
查床制度:
主管医生必须在24小时内向上级医师报告新建家庭病床病人的具体情况,二级查床应于72小时内完成。主管医生必须每两周进行一次病情小结,必要时应提出会诊、转诊要求。三级查床应每两周进行一次,主管医生应及时记录上级医师的指导意见并具体执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制定家庭病床质量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家庭病床管理质量检查。
医疗事故、死亡登记报告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建立医疗事故、死亡登记报告制度,并及时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同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对医疗事故和死亡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家庭病床管理的安全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