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单位:
维保单位: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空调维保合同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空调机组安全、正常、高效的运行,甲方委托乙方对空调设备进行专业检查维护、双季转换、水路清洗和日常维修服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工作内容
1.工程项目:
2.工程地址:朝阳区霞光里66号院(远洋新干线E座)
3.设备描述:
设备名称 | 设备型号 | 数量 | 制冷剂 |
特灵空调机组 | TTk525/530/550 | 159套 | R22 |
1) 制冷系统的维护
(1)定期对制冷系统检查维修及氟压测试。
(2)在开机前对制冷系统管路的各个接口处进行检漏。
(3)整机系统调试。
2) 电气系统维护
(1)继电器触点接触是否可靠并除尘清理。
(2)检查电机保护装置的内部设定。
(3)检查控制面板灵敏度。
(4)检查风扇电机的对地绝缘阻值。
(5)开机时运行测试各项指标参数。
3) 水系统维护
(1)空调系统冷热切换(每年两次)。
(2)户内空调水管路清洗。
(3)户内空调过滤器清洗。
4) 外机清洗、空调回风过滤网清洗
5) 其它项目见-----免费项目单
第二条:协议期限及协议金额
1.合同期限:2010年 月 日至2011年 月 日。
2.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3.合同期间,所有洽商及本合同以外的维保工程费用(如合同外维修、更换配件等)另行结算。
第三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配合乙方做好维保的相关工作,必要时提供系统图纸资料及设备的相关资料;以确保维修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内容按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应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具材料存放地点。
3)在机组运行之前,甲方应保证空调机组的电气齐全。
4)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好相关的入场手续。
5)对于危险性操作,甲方不得强行命令乙方施工。
6)为使维保工作顺利进行,甲方应协调好与租户的关系,及时通知租户维修所需的时间等。
2.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派空调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对空调机组进行全面的检查、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处理。
2)在甲方电气系统等条件具备时,乙方应确保甲方的空调在制冷季节按时开机。
3)乙方在维保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
4)乙方有义务指导甲方的操作人员正常操作及必要的现场培训工作。
5)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报修电话后应在2小时内赶到现场,及时解决问题并保证机组正常使用。如因个别原因不能及时解决的应与甲方协商后再做下一步的维修计划。
6)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因维修设备可能导致的设计及装修问题。
7)对维修需其它专业配合的工程(如吊顶拆除及恢复、照明、插座等),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解决,待甲方解决后,应尽快进行空调的维修。
8)负责提供业务所需日常设备、工具、材料及技术,按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和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并严守有关安全作业规程。
9)设备处于采暖期,乙方应定期进行回访工作,并对甲方进行指导性建议。
第四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维保合同总价款的80%,即
人民币 元。大写: 整。
2.秋季空调系统切换及水系统清洗完成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
支付维保合同总价款的15%,
即人民币 元。 大写: 整。
3.维保合同期满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维保余款(合同总价
款的5%),即人民币 元。大写: 整。
4.维保工作增项按双方协议,于完成维修当日清算。
5.乙方收到款项后向甲方开具有效的。
第五条:违约责任
1.若一方违反前述约定擅自终止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3000元作为违约金。如果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则违约方还应向守约方另行赔偿相应的损失。
2.如乙方提供的服务未能达到服务质量要求延误时间,经双方确认后,每超过一天,乙方向甲方交纳补偿款100元。
第六条:合同争议与解决方式
1.本合同之效力,解析及执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执行。
2.甲乙双方对合同发生意见分歧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3.不可抗力:乙方不负责任何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所引起或造成之延误完工,但是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证明。
4. 本合同项下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向第三方承担的损害赔偿及违约责任、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等因违约行为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支出。
第七条: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3.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第:附件
本合同附件:空调维保报价表、免费服务项目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签约人 签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