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家教育部关于减轻小学生过重负担的批示以及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规定,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课,需调课的必须报教导处批准,并由教导处运作;严格按课程标准实施教学,不得随意加快进度,提前结束课程。
2、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总量。根据学生学习和生活规律,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活动时间总量不超过6小时,不得提前上课和延迟下课;确保学生每天平均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时间(含体育课);严格按照每天两操制度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3、切实加强学生用书、学具及学生用品的管理。
各学科只准选一种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教科书,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班级不得要求学生统一购买各种各样的学习资料,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订购各类报刊以及未经教育局批准的电子音像制品、学具,学生用品。
4、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量。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作业,三四年级书面作业不超过三十分钟,五六年级书面作业不超过1小时;实行当天作业公布制度;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形式惩罚学生,提倡布置实践性、操作性的作业,杜绝机械性、重复性作业及大量抄写的作业。
5、严格控制考试次数,改进评价方法。
除语文、数学、英语三个学科进行单元和期末检测外,其他学科一律不组织考试。这三科的检测、考试,要依据课程标准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除语、数、英三科在平时仍可以参照百分制对应等级制相结合,其他的学科学业成绩评定及语、数、英三科的学期评定取消百分制;实行A、B、C、D等级制。不得按考试成绩排列学生名次、张榜公布。
6、除允许组织学生参加各科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外,不能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参加任何单位,任何团体组织的各类竞赛活动。
7、严禁利用假日、双休日补课。任何教师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开展与课程教学相关的活动,不得给学生集体补课。对少数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要多关心,可以进行补偿教育,但不得收费。在职教师不得参与社会上任何部门和个人组织的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8、创设宽松的成长环境,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转变观念,改善师生关系,创设宽松,安全的心理环境,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的教育和指导,切实减轻学生的心理压力。深入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为减轻学生负担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