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下称:甲方)
乙方: (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精诚合作、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结构:(
第二条 合作费用及收益支付方式
1、乙方一次性出资人民币共计 元整(人民币大写: 整),并在协议签订后的两天内付清给甲方 。
2、甲方自综合楼建第二层起,每层须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整的经营收益,共计 层,合计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
3、在甲方竣工验收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整的余款经营收益,(人民币大写: ),此协议终止。
第三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秀隆农贸市场廉租房所有建筑工程事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如施工质量、进度、安全与现场综合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等。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按期足额获取经营收益的权利。
2、乙方不得转让本协议。
3、乙方有权随时视察工地,或派代表: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如单方需变更本协议条款,必须提前15日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磋商,经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书面意见后,方可生效。
2、凡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重新签署后生效,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认真执行本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合同金额的1%违约金
2、因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均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 其他条款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2、乙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指定联系方式、银行帐号,并认可其真实性、有效性;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及具体履行中产生的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所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