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业是我县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畜牧业发展,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县畜牧业不断调整和优化内部生产结构,致力于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使全县畜牧业有了较大发展。畜牧业已成为全县农业经济的“主力军”。如何利用有利条件,发挥比较优势,不断推进畜牧产业化发展进程,使畜牧业真正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则是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畜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县畜牧业有了较大发展。2017年底,全县肉类总产量13001吨、蛋产量5301吨、蜂蜜产量915吨;生猪存栏60929头、出栏82054头;牛存栏3684头、出栏2352头;羊存栏278321只、出栏172515只,饲养量450836只;蛋鸡存栏535997只、出栏322608只;肉鸡出栏300.1万只,单批饲养能力157.5万只;蜂群存栏35023箱。发展养羊场(户、合作社、园区)1375个,养猪场(户、合作社、园区)1184个,养牛场(户、合作社、园区)552个,蛋鸡场(户、合作社、园区)7444个,肉鸡场31个,养蜂户1200个,肉鸡屠宰加工龙头企业1个,蜂蜜加工企业5个,饲料生产加工企业1个。畜牧业固定资产投资2.8亿元;畜牧业产值39920.4万元,较上年增长10.1%;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畜牧业收入为3374元,占农民第一产业收入的22%。多年来,县及主管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为法律保障,抓住畜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畜牧业的发展。
1. 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县在认真宣传贯彻落实《畜牧法》的基础上,组织对兽医人员、畜产品安全监管人员和生产经营者进行《动物防疫法》、《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培训。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面向社会公众、学生群体等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将畜产品安全宣传教育深入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和方方面面,为提升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一是开展现场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知识,并接受现场咨询;二是设立咨询台,公开受理举报投诉。现场宣传辨别“放心肉”、“问题奶”、真假饲料、兽药、生物制品等畜产品安全基本知识,并现场接受群众举报投诉。通过学习培训和广泛宣传,提高了兽医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畜产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执法能力,使广大消费者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了较大提高。
2. 积极制定并认真落实畜牧业发展扶持。为促进全县畜牧业发展,县出台了《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扶持办法》和《关于加快全县肉鸡产业化发展的意见》等措施,对全县的规模羊场、牛场、养蜂户和肉鸡场等进行扶持。为保证畜牧产业扶持落到实处,出台了《畜牧业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对畜牧业扶持项目的申报、验收、兑现和资金管理等进行明确规定。近年来,全县共扶持各类养殖场(户、园区、合作社)900余个,兑现扶持资金达2232.5万元。通过扶持和奖励,极大地带动了养殖场(户)生产经营者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全县畜牧业规模化和标准化发展。
3. 努力提高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按照《畜牧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县加强了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督。在产前环节,主要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的使用,加强对规模养殖场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和引种工作的监督管理。在产中环节,按要求对兽药、饲料等投入品进行抽检,按照免疫程序对畜禽进行强制免疫接种,加强养殖环节监督检查。在产后环节,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加大对违禁物质和兽药残留抽检力度,做好对养殖场的监督检查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动物检疫规范化管理水平,全县的动物A、产品A、产品B,全部实现电子出证。同时,积极开展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专项整治、“瘦肉精”专项整治、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专项整治等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
4. 切实加强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为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新城疫、布病等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落到实处。按区域成立了7个畜牧兽医中心站和2个畜牧兽医站,编制74人。兽医人员的工资、中心站办公经费全额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自2005年开始,市、县、乡共投资400多万元对基层畜牧兽医站的办公场所进行了修建,硬件建设得到了加强。从2007年起,实行村级防疫员管理制度,按行政村建制设立252名村级防疫员,2005年开始,县将50万元动物防疫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2011年起增加至90万元。县、乡、村三级防疫体系的逐步完善,为全县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畜牧法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 畜牧业资金投入不足。县在畜牧业发展的扶持、建立畜禽良繁体系、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的投入,与实际需要还有不小差距。制约畜牧业发展的资金短缺、贷款难、粪污处理不当等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无论是新建养殖场还是需要扩大规模的养殖场,都存在融资渠道不宽,投入不足,获得贷款困难等问题。不少养殖场粪污处理粗放,随便外排,任意堆放现象严重,缺乏有效的处理办法和措施,造成了对生态环境的污染。
2.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物疫病防控任务艰巨。从监管对象和防控环境看,畜牧业生产分散,养殖环境差异较大,管理水平参差不齐,质量安全管理环节多,境内外动物疫情复杂,发生重大动物疫情的隐患依然存在,一些地方非法使用违禁药物、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从队伍体系和手段看,畜牧业管理、服务和执法力量还比较薄弱,目前,全县只有14个具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各乡镇兽医站人员全部没有执法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动物疫病监测基础设施尚不健全,还没有全面实现从生产到餐桌的全程有效监管。
3. 龙头企业建设缓慢。“大象”作为带动肉鸡产业化发展的龙头企业,其建设进度缓慢,部分项目不能尽快投入生产,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的养殖成本和风险。除肉鸡生产外,其他畜牧业多数仍然处在粗放的生产经营状态,规模化、标准化、组织化程度较低,市场竞争力弱,抗御风险能力差,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利益分配不尽合理,为此,加快发展龙头企业势在必行。
4. 畜禽良种化水平不高。如“XX黑山羊”已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但全县的黑山羊全部为自繁自养,血缘封闭、品种退化,未进行异地种羊置换,提纯、复壮工作滞后,制约了养殖效益的提高,黑山羊特色品种尚未形成真正特色。
5. 屠宰场建设严重滞后。目前,“大象”肉鸡屠宰场刚建成投运,一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规模还很小,其他屠宰场至今没有,特别是缺少羊屠宰场,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全县畜牧业的发展。
三、对畜牧业发展的建议1. 建立支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落实《畜牧法》规定的扶持和县里出台的措施,增加财政投入,重点加强畜禽良繁体系建设、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等,引导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示范养殖场,推动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强部门之间的合作,建立健全统一的畜牧生产、流通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畜牧业生产和消费的预测预警,为畜牧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服务。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方式,鼓励引导金融部门扩大金融信贷投入,开展“小额贷款”业务,降低信贷门槛,放宽信贷条件,并通过财政补贴息方式,解决新建养殖场和发展规模化养殖的资金需求。
2. 加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和疫病防控能力建设。按照“全程监管、重点监控、及时处置”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等投入品的使用,加强畜禽养殖基地和畜产品质量认证推广,大力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强化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加强畜禽屠宰加工和流通环节监管,完善检测手段,提升检测能力。对生产、屠宰、流通等环节病死或死因不明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和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其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加强畜产品安全检测和动物疫病监测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经费保障制度,为开展防控检测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3. 积极推动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推进畜牧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养殖,促进畜牧业产业化发展,鼓励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要把羊屠宰场建设尽快列入议事日程,逐步形成生产、流通、加工等环节的利益联接机制,保护养殖者的经济利益。对分散养殖户,要加强技术、疫病防治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同时,要抓紧黑山羊的提纯、复壮工作,积极通过更加科学的方法选种选配,开展异地种羊置换,打破“母族系缘群”,真正使“XX黑山羊”成为特色品牌。
4. 处理好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加强畜禽养殖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应给予财政补贴。加大对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的扶持力度,支持引导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综合处理利用设施,发展沼气、有机肥,变废为宝。要认真贯彻实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畜牧业按照科学、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