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医务科对科室递交《新技术、新项目开展申报表》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申报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3)、参加的人员资质和水平是否能够满足开展需要;
(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和药品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2、医务科审核合格项目,委托医院伦理委员会进行论证,听取该项目负责人和科室答辩后,对专家讨论意见进行记录,并上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3、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医务科负责对二、三类新技术项目按程序进行市上级主管单位、省上级主管单位审批备案。审批后新技术项目通知科室可以按计划具体实施。
4、对于各科室所提出的新技术、新项目的准入申请,无论批准与否,医务科均于书面答复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