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地点:
甲方因 需要 ,向乙方租用 起重机 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工作地点、租用日期:
工作地点:
租用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租 金:
三、甲方责任
1、负责提供吊装设备的有关资料。
2、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租金。
3、负责组织、指挥设备的装车、卸车、安装,并提供安装所需的吊具。
4、不得违章指挥,对因违章指挥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四、乙方责任:
1、按时派出符合要求(需有技监局核发的合格证)的吊机到达施工现场作业。
2、负责派出持有起重机操作上岗证的人员上岗作业。
3、听从指挥,不得违章操作;对因违章操作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负全部责任。
4、提供本次吊装费用的国内。
5、负责设备在租赁期内的保养和维修及进、退场所发生的费用。
五、结算条款:
1.设备因故障影响施工,其租金按实际故障日数扣减(4小时/日内不扣减租金)。
2.设备退场后,乙方凭与甲方办理租金结算。
六、违约责任:
1.若因乙方原因,超出合同规定的期限不能将甲方所租用的吊机派往指定地点作业,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若超出2天以上,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2.若甲方不按时组织安装或支付运费,每延误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合同履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4.其余的违约责任按我国《合同法》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八、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及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九、其它:
甲方: 乙方: 广州建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