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伊宁至墩麻扎高速公路改建工程 | |||||||
交底内容 | 冲击碾压施工技术交底 | |||||||
一、编制目的 为更好地指导施工生产,规范现场施工,有效控制冲击碾压段施工安全及质量、根据总结试验段成果并指导今后大面积施工特编制本交底,请遵照执行。 二、施工技术要求 1、施工准备 在开工之前应平整好场地,接通水网、电网、修筑和加宽便道,所有施工机械和相关人员必须进入现场。 2、清表 施工前,应清除原地面表层耕植土和相关植被,清表厚为40cm。挖除树根及杂草,并将挖除的表层土集中堆放,以便路基防护时利用(或者装运至指定的弃土地点)。 3、施工放样 清表后,基底表面需恢复中线,冲击碾压路段测点布设为每20m一个断面,每个断面按左、左中、中、右中、右5个测点布设。 4、冲击碾压施工 冲击碾压范围为k116+480-k117+200,冲击碾压宽度平均为31m,冲击碾压前由试验室做含水量实验,达到最佳含水量范围后方可施工。施工范围地势平坦,整个施工期间,做好场地临时排水,防止水流入施工场地,浸泡路基。施工前将填方范围先进行清表处理,清除地表植被和腐植土,推土机整平。施工机械采用双轮三边形冲击压路机,冲击能为25KJ,行驶速度保持在10-12km/h,每碾压5遍用平地机刮平一次击坑。 压实方法为:冲击压路机进行冲击碾压,机械行进速度宜采用慢速行进,由路基中线为分界线,从路基的一侧向另一侧转圈冲碾,冲碾顺序应符合“由边向中”错轮进行,轮迹覆盖整个路基表面为冲碾一遍。 压实范围为公路坡脚并各向外扩展1m,沿设计桩号每20m横向布5个灰点。若工作面起伏过大,停止冲压,用平地机刮平后再继续施工。如原地面含水量不符合要求应进行翻晒或补充洒水,使其含水量适合冲击碾压含水数量要求。冲压时冲击波峰错峰压实,冲压5遍后改变冲压方向。冲击碾压进行过程中,专人跟班作业,认真填写冲击碾压记录,做好压实遍数、压实度检测、沉降量观测工作等为工艺方案总结提供更准确的数据(一般冲击碾压遍数不小于20遍,测做各项实验,具体遍数以达到设计规范要求为标准)。 冲击碾压结束后,绘制以下关系曲线:冲压遍数-沉降量曲线、冲压遍数-压实度曲线、冲压遍数-DN值曲线、压实度-湿陷性系数曲线;表层松土用压路机进行平整碾压,1m深度范围内平均压实度达到90%以上,平均湿陷系数小于0.015。 三、施工注意事项 1、构造物的保护 a、施工前查明冲击碾压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附近各种构造物,并应根据构造物的类型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进行改线或拆除。对于河沟等有明显减震效果的情况,经确认不会造成影响时可适当减少安全距离。施工前对于拟保护的构造物,在保护范围的外围应设置明显标记物。 b、对于不符合上述安全距离但又需要施工的可采取以下措施:开挖宽0.5m深1.5m的隔震沟进行防震。 2、冲击碾压时,施工场地宽度大于冲击压路机转弯半径的四倍时,以道路中心线对称地将场地分成两半,来回冲击碾压;碾压行驶路线设置易于机械手辨认的临时标记物,便于按相应的标线冲击碾压。 3、若出现扬尘情况严重时应洒水。当土的含水量较低时,宜于前一天洒水湿润。冲压时注意冲击波峰,错峰压实,冲压每5遍应改变冲压方向。 4、施工中若出现“弹簧”现象,必须暂停施工,采取换填等相应的技术措施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5、施工过程中须有专人负责记录,记录资料归档备案。 6、冲压边角及转弯区域采取其它补压或小型机具夯实措施压实,以达到设计标准。 7、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音与振动的影响。 8、冲击碾压范围内的出入口设置醒目的安全标记,专人负责保证交通安全。禁止无关车辆与人员出入。夜间施工时,场地应设足够数量的照明设备与夜间警示标志。 四、安全措施 1、施工区域应设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栏,严禁非工作人员出入。 2、施工中应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养护、维修。 3、为保证施工安全,现场应有专人统一指挥,并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工作,并建立24小时旁站制度,及时纠正和消除施工中出现的不安全苗头。 4、对施工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的考核制度。 5、试验段施工中,现场设专人指挥、调度,确定合适的机械车辆走行路线,并设立明显标志,防止相互干扰碰撞,机械作业要留有安全距离。制定作业程序和运行路线,确保协调施工,安全生产。 6、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得上机操作。 7、冲击碾压作业的施工现场如果对周围居民的房屋及其他设施较近时应设监测点,必要时应采取隔振或防振措施。挖减振沟是减小强夯对周边振动的有效措施。 8、其他未尽事宜见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本交底一式四份,交三份,自留一份,未尽事宜请按照相关设计图纸、施工技术规范等资料。并及时了解变更图纸情况及时更新图纸,按照最新图纸施工。 | ||||||||
交底 单位 | 伊墩高速第三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交底人 | 复核人 | 批准人 | ||||
日期 | 日期 | 日期 | ||||||
接受单位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