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稿)
一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6000万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8000万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实缴建筑业营业税平均在1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三年银行授信额度均在1亿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工程师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一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
4、企业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5、企业具有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高级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专业人员齐全。
6、企业具有中高级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
7、企业从事设计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不少于20人,注册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专业人员齐全。(满足本条标准的,承包范围含施工图设计)
三、科技进步指标
1、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50万元;
2、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
3、制定了企业工程项目质量标准。
4、企业近三年使用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2项以上。
四、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4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物;
2、28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5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0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00万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实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3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主持完成过施工总承包工程技术工作。
3、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
4、企业具有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5人。
三、代表工程业绩
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4项,工程质量合格。
1、高度50米以上的建筑物;
2、12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21米以上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24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
5、单项建安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标准:
一、企业资信能力
1、企业注册资本金600万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
1、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级职称。
3、财务负责人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
4、企业具有注册建造师不少于5人。
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企业:
1、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应条件)和项目管理业务;
2、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级企业:
1、高度120米以下的建筑物;
2、28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
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30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或钢结构单跨36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
三级企业:
1、高度70米以下的建筑物;
2、14层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3、单体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