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行发〔20xx〕**号 签发:
关于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在中国境内劳动所得的公民有义务严格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结合我公司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履行的国家法定义务,是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中国公民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有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依法纳税既是履行自己义务也是对国家和社会贡献,同时也是个人最好的信用证明。作为规范化发展的企业,员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体现我们员工的一份社会责任感,是一种回报、感恩社会的真实表达。
二、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2011年9月1日调整为3500元,即收入超3500的部分就要交税。
全民应纳税所得额=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起征点(3500元)
个人所得税=全民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级数全民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1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3%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555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100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2775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550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13505
综上所述,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从20xx年2月1日 起(发放1月份工资开始计算),依法在发放工资时,扣除月工资超过3500元以上员工个人所得税。
特此通知/通报。
XX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总经办
二〇一八年一月X日
发送范围:全体员工密级程度:
抄送范围:缓急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