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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标准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2 00:12:19
文档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标准版)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部门:日期:年月日文件编号:FG-EBEC0编写人:类型:审核人:编制单位: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港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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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部门:日期:年月日文件编号:FG-EBEC0编写人:类型:审核人:编制单位:1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港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港
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部  门:日    期:      年   月   日文件编号:

FG-EBEC0

编写人:类    型:    

审核人:编制单位: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港口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咨询、服务和评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8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令第49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令第344号)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

  交通部《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00)

  《建筑灭火的设计规范》(GB50140-2005)

  《集装箱港口装卸作业安全规程》(GB 11602-2007)

  《危险货物集装箱港口作业安全规程》(JT397-2009)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 T9002-2006)

  《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GB2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安全生产标准化

  企业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深化、细化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排查和治理事故隐患,监控危险源,规范生产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使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建立预防机制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确保安全生产。

  3.2安全绩效 safety performance

  根据安全生产目标,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3.3相关方 interested party

  与企业的安全绩效相关联或受其影响的企业外的团体或个人。

  3.4资源 resources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等。

  4一般要求

  4.1原则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为基础,以隐患排查治理和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为重点,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4.2建立、运行和改进

  4.2.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采用“策划、实施、检查、改进” 的动态循环模式。

  4.2.2企业应当依据本规范的要求,结合自身具体情况,建立并运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通过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建立安全绩效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4.3评定和监督

  4.3.1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行企业自主评定、外部评审的方式。

  4.3.2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和有关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情况进行评定;自主评定后申请外部评审定级。

  4.3.3各级的港口管理部门对评审定级进行监督管理。

  4.3.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

  4.3.5达到 条件的可评为三级。

  4.3.6达到 条件的可评为二级。

  4.3.7达到 条件的可评为一级。

  4.3.8对评审定为二、三级的由地级及以上的市港口管理部门批准。

  4.3.9对评审定为一级的由省级港口管理部门批准。

  5核心要求

  5.1方针和目标

  5.1.1企业应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

  5.1.2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应当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又已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予以细化。

  5.1.3企业应制定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5.1.4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应既有事故控制的目标又有管理过程控制的目标。

  5.1.5企业应按照属下管理部门和单位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5.2组织机构和职责

  5.2.1组织机构

  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2.2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建立、健全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5.3安全生产投入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并建立安全费用台账,保障具备法定安全生产条件和不断改进、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4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5.4.1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5.4.1.1企业应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4.1.2企业应遵守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4.2安全管理制度

  5.4.2.1企业应制定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

  5.4.2.2企业应当制定明确怎样贯彻执行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

  5.4.2.3企业应当依法制定下列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没有重大危险源的则不用制定);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没有特种设备的则不用制定);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没有特种设备的则不用制定);

  (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没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则不用制定);

  (8)《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则不用制定);

  (9)《作业许可管理制度》;

  (10)《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11)《交叉作业管理制度》;

  (12)《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

  (13)《设备管理制度》;

  (14)《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5)《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

  (18)《贯彻执行〈职业病防冶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管理制度》;

  (19)《发包和出租管理制度》;

   (20)《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2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22)《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绩效考核制度》;

  (2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4)其他依法应当制定的制度。

  5.4.2.4企业应当制定明确除依法管理之外怎样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5.4.2.5《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1)明确主管部门和分工,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2)企业各管理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5.4.2.6《明确怎样贯彻执行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根据本企业管理机构的具体情况,把法规、标准的要求予以分解、细化,制定有可操作性的贯彻、执行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明确负责贯彻、执行这些具体措施和要求的部门和岗位。

  5.4.2.7《企业依法制定的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2)《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明确本单位有关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和其它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的责任、程序和方法。

  (3)《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明确本企业有关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其它法规中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的责任、程序和方法。

  (4)《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5)《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明确本企业有关人员贯彻执行已按《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的责任、程序和方法。

  (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明确本企业有关人员贯彻执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责任、程序和方法。

  (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明确本企业有关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的责任、程序和方法。

  (8)《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明确本企业有关人员贯彻执行与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有关的法规、标准的规定的责任、程序和方法。

  (9)《作业许可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10)《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11)《交叉作业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12)《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13)《设备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14)《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15)《警示标志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16)《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明确本企业有关人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其它法规中有关的规定的责任、程序和方法。

  (1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18)《贯彻执行〈职业病防冶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19)《发包和出租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20)《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2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关于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的批复,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和“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明确本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有关人员报告事故、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落实防范、整改措施的责任、程序和方法。

 

 

  (22)《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绩效考核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2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明确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自觉、严格遵章守纪,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和从业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的责任、程序、方法和奖励标准。

  明确对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从业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的责任、程序、方法和标准。

  5.4.2.8《明确除依法管理之外怎样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应符合的要求:

  (1)对全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进行危险辨识,分辨、识别和确认何时、何处有何危险有害因素。

  (2)进行安全评价,针对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除遵守相关的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之外,还应采取有效的消除、控制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

  (3)明确本单位有关人员贯彻执行消除、控制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措施的责任、程序和方法。

  5.4.3操作规程

  5.4.3.1企业应制定下列操作规程:

  (1)《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

  (2)《特种设备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除特种设备作业和特种作业外的各生产性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5.4.3.2《设备的技术操作规程》应符合的要求:

 

  5.4.3.3《特种设备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除特种设备作业和特种作业外的各生产性工种、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应符合的要求:

 

  5.4.4应急预案

  5.4.4.1企业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5.4.4.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符合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要求。

  5.4.5评估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5.4.6修订

  企业应根据评估情况、安全检查反馈的问题、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绩效评定结果等,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修订,确保其有效和适用,保证每个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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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标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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