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工程保修原则
1.保修期: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从业主在交上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我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该具体工程约定如下:
(1)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贰年;
(2)装饰工程其它项目为贰年。
2.工程保修:
(1)向用户提供所有的工程技术档案,有关说明及各种原始资料。
(2)执行工程竣工后回访保修制度:竣工后随即向用户发放回访保修卡,认真履行合同及有关规定。保修期内每隔半年回访一次。
(3)凡属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我公司将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派专业人员前住现场进行修理,做好修复记录,并经业主签字认可。
(4)凡属其他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我公司将向用户解释,并积极参与配合修复。
(5)适时邀请用户座谈,请用户对我公司的质量情况多提出宝贵意见,以便今后不断改进。
(6)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业主,及时解决工程施工遗留的缺陷,满足业主的需求,在公司设有专业维修服务部,提供全方位项目维修服务,全天候24h持续服务。21.2保修制度
1.在保修期内,我公司提供免费维修服务(装饰装修的本身质量原因),维修部绝对备有足够的维修材料,并保证所有的维修材料质量同于原用材料。
2.在保修期满后,本公司仍坚持随叫随到保证维修的服务宗旨,并且只收主要材料费。
3.每一次维修结束,我公司都有专业人员就造成维修的原因、维修措施、维修的可靠性等向贵方提供书面报告,此报告一式二份,供甲、乙双方留存。
4.项目竣工后,我公司向贵方提供书面质量保证书,对贵方的产品提供完全产品质量保证。
21.3回访制度
1.电话回访:
我公司会根据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同特点按以下情况进行电话回访,并在回访服务后做好服务记录和登记工作。
2.上门回访
在工程竣工交付使用6个月后,我公司将派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上门回访,了解业主使用情况及需解决的问题。
(1)对石材、玻璃、木制品等工程设置的监测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装饰或建筑结构变形等情况。
(2)重新检测电管线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对设备进行必要的重新调试。
(3)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处理方案,最大限度的减少业主的损失。
(4)在回访服务后做好服务记录和登记工作,如需要进行再次回访服务的,与甲方预约好下次回访时间和内容。
3.上门维修
(1)如接到业主的报修要求,公司将在1个工作日内派专业维修人员上门服务。
(2)维修服务不中断进行,直到完全修复。
(3)实行先检查维修服务,后论责任的原则。
(4)在回访服务后做好服务记录和登记工作。
附表一:工程回访记录表
工程名称 | 业主用户 | ||||
合同编号 | 建筑面积 | 结构形式 | |||
交付时间 | 质量等级 | 回访方式 | |||
回访情况及问题: 回访人:年月日 | |||||
业主/用户意见:: 签章(或记录):年月日 | |||||
问题的原因及责任: 质量部门:年月日 | |||||
处理意见: 维修记录表编号工程部门负责人:年月日 |
指派维修单位:编号:
工程名称 | 合同编号 | ||
业主/用户 | 联系电话 | ||
工程地点 | 联系人 | ||
维修内容: 签发人:年月日 | |||
维修记录: 维修负责人:年月日 | |||
质量部门检验意见: 检验人:年月日 | |||
业主/用户评价: 签字:年月日 |
编号:
序号 | 工程名称 | 业主 | 质量问题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