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物业买卖双方税费计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1 23:57:38
商业物业买卖双方税费计算
买卖双方税费情况如下:转让过程中卖方需要交纳的税费税种个人个体工商户单位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下同)非住宅(不含自建)(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按(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非自建的不动产按(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非住宅(自建)不含税收入×5.6%不含税收入×5.6%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
导读买卖双方税费情况如下:转让过程中卖方需要交纳的税费税种个人个体工商户单位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下同)非住宅(不含自建)(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按(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非自建的不动产按(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非住宅(自建)不含税收入×5.6%不含税收入×5.6%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
买卖双方税费情况如下:
转让过程中卖方需要交纳的税费
税种 | 个人 | 个体工商户 | 单位 |
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下同) | 非住宅(不含自建) | (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 | 按(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非自建的不动产 | 按(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非住宅(自建) | 不含税收入×5.6% | 不含税收入×5.6%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
个人所得税 | 非住宅 | (转让收入-房屋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20% | 无 |
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房屋转让收入的1%核定征收 |
土地 | 非住宅 | (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 (转让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的,由税务机关按成交价格的5%按核定征收 |
既不能提供购房,又不能提供房屋及建筑物价格评估报告,按成交价格的0.5%征收率征收 |
印花税 | 非住宅 | 成交价格×0.05% | 成交价格×0.05% |
转让过程中买方需要交纳的税费
契税 | 按照转让价格的3%征收。 |
印花税 | 按照转让金额的0.05%征收。 |
商业物业买卖双方税费计算
买卖双方税费情况如下:转让过程中卖方需要交纳的税费税种个人个体工商户单位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下同)非住宅(不含自建)(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按(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非自建的不动产按(不含税收入-不含税购置原价)×5.6%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非住宅(自建)不含税收入×5.6%不含税收入×5.6%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个人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