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指导原则
人体生物利用度(bioavailability)是反映制剂中主药吸收进入人体体循环的相对量和速度的药代动力学参数。生物等效性(bioequivalancy)指一种药物的不同制剂,在相同实验条件下以相同剂量用于人体,其吸收程度和速度无显著性差异。两者概念不尽相同,但试验方法基本一致。
药物制剂人体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属临床试验范畴,故须具备我国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要求的各项必要条件,并按规范要求进行试验。
一、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的建立和验证
应根据所试药物的理化特性建立生物样品的分析方法。所建方法须经过充分验证,证明符合如下基本要求,方可用于正式试验。
(一)特异性
须证明所测定物质是受试药品的原形药物或特定活性代谢物。生物样品所含内源性物质或代谢物不得干扰对样品所测物质的分析。根据药物结构特性,首选色谱法,如HPLC、GC、GC-MS或LC-MS等方法,并确定保证分析方法特异性的最佳条件。色谱法应提供空白生物样品、标准品、空白生物样品加入标准品及用药后生物样品的色谱图,以反映分析方法的特异性。
(二)标准曲线与线性范围
所测定物质的浓度与响应的相关性,用回归分析方法(如用加权最小二乘法)所得的回归方程来评价。标准曲线高低浓度范围为线性范围,在线性范围内浓度测定结果应可达到试验要求的精密度和准确度。
必须用至少5个浓度建立标准曲线,应使用与待测样品相同生物介质,线性范围要能覆盖全部待测浓度,不得用线性范围外推的方法求算未知样品的浓度。标准曲线不包括零点。
(三)精密度与准确度
要求选择三个浓度的质控样品同时进行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考察,低浓度选择在最低量限(LOQ)附近,高浓度在标准曲线的上限附近,中间选一个浓度,每一浓度至少测定5个样品。
精密度用质控样品的日内和日间相对标准差(RSD)表示,一般RSD应小于15%在LOQ附近RSD应小于20%。
准确度是指用特定方法测得的生物样品浓度与真实浓度的接近程度,可用相对回收率表示,一般应85%~115%范围内,在LOQ附近应在80%~120%范围内。
(四)最低定量限
最低定量限是标准曲线上的最低浓度点,又称灵敏度,表示测定样品中符合准确度和精密度要求的最低药物浓度。LOQ应能满足测定3~5个半衰期时样品中的药物浓度,或Cmax1/10~1/20时的药物浓度。
(五)样品稳定性
对含药生物样品在室温、冰冻和冻融条件下以及不同存放时间进行稳定性考察,以确定生物样品的存放条件和时间。
(六)提取回收率
应考察高、中、低三个浓度的提取回收率,其限度一般应高于50%。
(七)质控样品
质控样品系将已知量的待测药物加入到生物介质中配制的样品,用于质量控制。一般配制高、中、低三个浓度的质控样品。
(八)质量控制
应在生物样品分析方法确证完成之后开始测试未知样品。每个未知样品一般测定一次,必要时可进行复测。每批生物样品测定时应建立新的标准曲线,并随行测定高、中、低三个浓度的质控样品。质控样品测定结果的偏差一般应小于20%。
二、普通制剂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
(一)受试者入选条件:
一般情况应选择健康男性志愿者。特殊作用的药品,则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受试志愿者,如妇科用药,选择健康女性志愿者;试验药品可能引起受试者精神或躯体依赖性反应时,则应选择需要该类药品治疗的患者。
一般情况下,受试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性别:男性
2.年龄:18~40周岁。同一批受试者年龄不宜相差10岁以上。
3.体重:同一批受试者体重(kg)不宜悬殊过大。
标准体重=[身高(cm)-80]×0.7或[身高(cm)-170]×0.6+62。一般要求在标准体重±10%范围内;或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M)2]。BMI应在20~24范围内。
4.身体状况:无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体格检查示血压、心率、心电图、呼吸状况、肝、肾功能和血象无异常。
5.试验前两周内未服用任何其它药物。
6.同意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受试者例数
应有足够数量受试者。按有关规定,受试者例数为18~24例。
(三)参比制剂与受试制剂
参比制剂的质量直接影响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应按以下原则选定。
1.绝对生物利用度试验选用经批准上市的相同药物静脉注射剂作为参比制剂。
2.相对生物利用度试验选用经批准上市的相同药物相同剂型的主导产品作为参比制剂。若为完成特定研究目的,可选用相同药物的其它药剂学性质相近的上市剂型作为参比制剂,这类参比制剂亦应为上市主导产品。
受试制剂应为符合临床应用质量标准的中试产品。应提供该制剂的体外溶出度、稳定性、含量或效价测定报告,供试验单位参考。
(四)试验设计
1.设计方法
一个受试制剂与一个参比制剂比较的情况下,采用两制剂双周期交叉试验设计,以减少不同试验周期和个体差异对试验结果的影响。
受试者按随机原则分成两组。一组受试者先服用受试制剂,后服用参比制剂;另一组受试者先服用参比制剂,后服用受试制剂。通常应间隔1周或2周。半衰期长的药物,需有更长的间隔时间。
试验包括3个制剂(受试制剂2个和参比制剂1个)时,宜采用3制剂3周期二重3×3拉丁方试验设计。各周期间的间隔期,通常为1周或2周。
2.生物样品采集时间点的确定
采样点的设计对保证试验结果可靠性及药代动力学参数计算的合理性,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常应有预备试验,为合理设计采样点提供依据。应用血药浓度测定法时,服药前应先取空白血样。在血药浓度一时间曲线各时相及预计峰时间前后应有足够采样点。一般在药时曲线峰前部分至少取4个点,峰后部分取6个或6个以上点。总采样点不少于11个。采样持续到受试药原形或其活性物3~5个半衰期时,或特续采样至血药浓度为Camx的1/10~1/20以后。
当受试药不能用血药浓度测定方法进行检测时,若该药原形或活性代谢物主要由尿排泄(70%以上),亦可以尿药法进行测定。尿样的收集频度、间隔时间应满足估算受试药原形或活性代谢物经尿的排泄程度。
(三)服药剂量
进行药物制剂生物利用度研究时,药品剂量一般应与临床用药剂量一致。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需要使用不相等剂量时,应说明理由。在受试药符合线性药物动力学特征时,可以剂量校正方式计算生物利用度。
(四)研究过程:
1.对受试者的要求
受试者于试验前1日和试验期内均勿饮用酒类和咖啡类饮料;试验前禁食过夜10小时。于次日早晨空腹服用受试制剂或参比制剂,用150~200ml温开水送服;服药2小时后方可再饮水,4小时后进统一餐。
受试者服药后应避免剧烈运动,亦不得长时间卧床。
2.试验管理
试验工作在一期临床临床试验观察室进行。受试者应得到医护人员的监护。受试期间发生的任何不良反应,均应及时处理和记录。
(六)药代动力学分析
1.生物样品药物浓度
列表提供各受试者用药后不同时间点生物样品药物浓度及其均数与标准差,给出各受试者不同制剂的药物浓度-时间曲线。
2.主要药代动力学参数
AUC0→t以梯形法计算;AUC0→∞按下式计算:
AUC0→∞=AUC0→t+Ct/λz(t为最后一次可实测血药浓度的采样时间;Ct为末次可测定样本药物浓度;λz系对数血药浓度-时间曲线末端直线部份求得的末端消除速率常数);t1/2用浓度-时间曲线末端相计算(t1/2=0.693/λz)。
Cmax和Tmax均以实测值表示。
(七)生物利用度的计算
1.单次给药
以各个受试者受试制剂(T)和参比制剂(R)的AUC0→t或AUC0→∞值按下式分别计算其生物利用度(F)。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剂量相同时:
F=AUCT/AUCR×100%
受试制剂和参比制剂剂量不同时,若受试药物具备线性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可按下式以剂量予以校正:
F=[AUCT×DR/AUCR×DT] ×100%
式中AUCT、AUCR分别为T和R的AUC;DR. DT分别为T和R的剂量。
生物利用度评价以AUC0→t为主,并参考AUC0→∞。
一些前体药物在体内迅速代谢无法测定生物样品中原形药物时,可采用测定生物样品中相应活性代谢物浓度的方法,进行生物利用度试验。F值按下式计算:
F=AUCmT/AUCmR×100%
式中AUCmT和AUCmR分别为T和R活性代谢物的AUC。
2.多次给药
当受试者不能耐受单次给药剂量,或受试药的生物利用度有较大个体差异,或受试药品单次服用后原形药或活性代谢物浓度很低,难以用相应分析方法精密测定血药浓度时,可采用多次给药法,待血药浓度达稳态后进行测定,并据此计算生物利用度。
经等间隔时间(τ)给药,至血药浓度达稳态后,在某一间隔时间内多次采集样本,分析药物浓度,计算给药间隔内AUCss,F值按下式计算。
F=AUCss T/AUCss R×100%
式中AUCss T和AUCss R分别为T和R稳态条件下的AUC。
(八)生物等效性评价
对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生物等效性评价,应从药物吸收程度和吸收速度两方面进行。药代动力学参数AUC和Cmax,经对数转换后进行交叉试验的方差分析与双单侧t检验处理。若受试制剂AUC的90%可信限落在参比制剂80-125%范围内,Cmax的90%可信限落在70-143%范围内,Tmax经非参数法检验无差异,可以认定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生物等效。
三、缓释、控释制剂的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
缓释、控释制剂的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应在单次给药和多次给药达稳态两种条件下进行。
(一)单次给药双周期交叉试验
本试验旨在比较受试者于空腹状态下服用缓释、控释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吸收速度和吸收程度的生物等效性,并确认受试制剂的缓释、控释药代动力学特征。
1.对受试者的要求和选择标准:同普通制剂项相关内容。
2.参比制剂:应选用该缓释、控释制剂相同的国内外上市主导产品作为参比制剂;若系创新的缓释、控释制剂,则以该药物已上市同类普通制剂的主导产品作为参比制剂,据此证实受试制剂的缓释、控释动力学特征及与参比制剂在吸收程度方面的生物等效性。
3.试验过程:同普通制剂单次给药项相关内容。
4.药物代谢动力学参数与数据
(1)各受试者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的不同时间点生物样品药物浓度,以列表和曲线图表示。
(2)计算各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并计算均值与标准差:AUC0→t、AUC0→∞、Cmax、Tmax、F值,并尽可能提供其它参数如吸收速率常(Ka)、平均滞留时间(MRT)。
5.生物利用度及生物等效性评价
缓释、控释受试制剂单次给药的相对生物利用度估算同普通制剂。缓释、控释受试制剂与相应参比制剂比较,AUC、Cmax、Tmax均符合生物等效性统计学要求,可认定两制剂于单次给药条件下生物等效;若缓释、控释受试制剂与普通制剂比较,AUC符合生物等效性要求,而Cmax明显降低,Tmax明显延长,Ka显著延长,则显示该制剂具缓释或控释动力学特征。
(二)多次给药双周期交叉试验
本试验旨在比较缓释、控释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多次连续用药达稳态时,药物的吸收程度、稳态血药浓度和波动情况。
1.受试者要求及选择标准;同普通制剂项相关内容。
2.参比制剂:同前。
3.试验设计
(1)服药方法:
每日1次用药的缓释、控释制剂,受试者于空腹10小时后晨间服药,服药后继续禁食2小时,每日2次(每12小时1次)的制剂,首剂于空腹10小时后服药,并继续禁食2小时,第二剂应在餐前或餐后2小时服药。每次用150~200ml温开水送服。
以普通制剂作为参比制剂时,该参比制剂照常规方法服用,但应与缓释、控释受试制剂的剂量相等。
(2)采样点的设计:
连续服药的时间达7个消除半衰期后,通过连续测定至少3次谷浓度,以证实受试者血药浓度已达稳态。谷浓度采样时间应安排在不同日的同一时间内。达稳态后最后一个给药间期内,参照单次给药采样时间点设计,测定血药浓度。
4.药代动力学参数与数据
(1)各受试者缓释、控释受试制剂与参比制剂不同时间点的血药浓度数据以及均数和标准差。
(2)各受试者至少连续3次测定稳态谷浓度(Cmin)。
(3)各受试者在血药浓度达稳态后末次给药的血药浓度-时间曲线。稳态峰浓度(Cmax)、峰时间(Tmax)及Cmin的实测值。并计算末次剂量服药前与达τ时间点实测Cmin的平均值。
(4)各受试者的稳态药时曲线下面积(AUCss)、平均稳态血药浓度(Cav)。Cav=AUCss/τ,式中AUCss系稳态条件下用药间隔期0-τ时间的AUC,τ是用药间隔时间。
(5)各受试者血药浓度波动度(DF)。
DF=Cmax-Cmin/Cav×100%
5.统计学分析与生物等效性评价:同缓释、控释制剂的单次给药试验的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