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C.K《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和扩建项目中的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的安装调试。
二、 本定额只编制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通信线路工程、移动通讯设备工程的内容。
三、 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GB/T50314-2006;
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07;
3.《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YD5034-97;
4.《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定》 YD5050-97;
5.《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 YD5068-98;
6.《智能网工程设计暂行规定》 YD5035-97;
7.《城市住宅和办公楼通信设施验收规范》 YD5048-97。
四、 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分册相应项目:
1.电源线、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托架铁件制作、电线槽安装、桥架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沟工程、电缆保护管敷设,执行C.B《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子目。
2.通信工程中的立杆工程、天线基础、土石方工程,执行C.B《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和其他相关项目。
五、 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高层建筑(凡檐口高度>20m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增加的费用按下表计取(以人工费为基础):
檐 口 高 度 | 30m以下 | 40m以下 | 50m以下 | 60m以下 | 70m以下 | 80m以下 | 90m以下 | 100m以下 | 110m以下 |
按人工费的% | 2 | 3 | 4 | 6 | 8 | 10 | 13 | 16 | 19 |
檐 口 高 度 | 120m以下 | 130m以下 | 140m以下 | 150m以下 | 160m以下 | 170m以下 | 180m以下 | 190m以下 | 200m以下 |
按人工费的% | 22 | 25 | 28 | 31 | 34 | 37 | 40 | 43 | 46 |
操 作 高 度 | 10m以下 | 20m以下 | 20m以上 |
超 高 系 数 | 1.25 | 1.40 | 1.60 |
4.配合业主或认证单位验收测试而发生的费用,应在合同中明确。
5.本定额的设备、天线按成套购置考虑,包括构件、标准件、附件和设备内部连线。
6.本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