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12月31日公司周例会会议精神,决定于2014年1月1日起将严抓考勤管理,并针对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个人将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处罚。
考勤制度(暂行)管理办法如下
1.公司全员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总经理、常务副总及销售科销售人员外)。
每天早晚各打卡一次,打卡时间为早8:00以前,晚5:00以后(冬季为4:30以后),如有更改打卡时间将另行通知。少打、漏打一次卡,扣除当日工资。
2.迟到、早退:
早上8:00以后打卡视为迟到;晚上5:00以前(冬季4:30以前)打卡视为早退。
3.迟到、早退处罚规定:
(1)因私迟到、早退且经领导批准。迟到、早退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含30分)处罚个人20元/次。到岗后需及时填写请假单,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到行政部人资处备案。
(2)因私迟到、早退且经领导批准。迟到、早退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含2小时分)扣罚个人当日半天工资/次。到岗后需及时填写请假单,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到行政部人资处备案。
(3)因私迟到、早退且经领导批准。迟到、早退时间超2小时的,扣罚个人当日工资/次。到岗后需及时填写请假单,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到行政部人资处备案。(因私请假半日的,适用本条例扣除个人当日工资/次。)
(4)因私迟到、早退未经领导批准的,根据以上三条处罚条例中规定金额的三倍予以处罚。
4.关于乘坐班车集体迟到的相关规定:行政部将对乘坐班车人员进行统计,编排接站时间表。
(1)班车按时发车,到达指定接站地点,人未到且过规定接站时间的,将不再等待,继续开往下一站;
(2)因等待而导致全车迟到的,按迟到处罚规定,对全体乘车人员进行处罚;
(3)因特殊事情(如大雾、暴雪等)无法准时到达公司的,根据实际情况特殊对待。
(4)不需乘坐班车的,更改上车地点的,需提前通知班车司机;如未提前通知导致超过等待时间没有乘坐班车的,班车司机将不在等待,且后果自负。
(5)班车线路更改的需提前到行政部备案。
5.因公外出办事、出差的人员,因私请假的人员,以及本制度第3条规定的需填写单据的,需提前填写一式两份的未打卡说明、请假单,请相关领导签字批准后到行政部人资处备案。如有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填写单据的,须在三日内补填单据并及时到行政部备案,超出三日补签单据视为无效单据。
6.公司将根据指纹打卡机及未打卡说明、请假单等单据核算个人当月出勤天数,如对出勤天数有异议的,请持相关单据到行政部人资处核对。
7.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行政部。
人力行政部
二○一四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