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就甲方租用乙方钢管脚手架一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其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第二条:工作范围
甲方将 栋楼钢管内外脚手架以及安全网和跳板包给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进行分包。其包工的主要任务为:钢管内外墙脚手架外挂网和跳板的搭设和拆除。工程完工拆除钢管及扣件,由乙方所有,甲方无权干涉,乙方进场的材料必须由乙方承担看管,如发生被盗或遗失甲方概不负责,但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看管,如内部出现人员偷钢管扣件,抓一罚百。
第三条:工程进度
乙方在工地施工中,应积极配合甲方项目施工,不但要满足进度需要,而且要符合生产操作要求,一切要以工程进度和安全生产目的为主。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乙方在搭设和拆除脚手架施工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安全规范要求进行搭设、拆除,要达到该工程单项优良标准。
2、凡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因乙方搭拆不当的情况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人员工不能随意破坏乙方脚手架所固定的钢管损失及护墙固定,如因此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工程期限
乙方自进场即日起,每栋楼房工期为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拆除完工,如国在甲方原因停工,在规定时间内脚手架未能拆除,乙方有权拆除脚手架,若甲方须要继续承租,每日按该项工程款总造价的5%计费付给乙方。
第六条:结算方式
结算价格:内架按工程建筑面积*6元每平方米*高度计算,外架按工程建筑面积*18元每平方米计算。
第七条:付款方式
待脚手架每搭设完一层,甲方付乙方每层所用工程款60%,待脚手架全部搭设完毕后甲方付清乙方脚手架总工程款80%,余款待脚手架拆除完后三个月内,甲方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第:其它事项
1、违约处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如乙方违背合同所签订之条款或中途终止合同,乙方将给予脚手架工程总款的30%的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脚手架搭设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移交后,如脚手架无故拆除未经乙方允许,材料挂失,钢管按 元/米,扣件按 元/个赔偿给乙方损失。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补充办理执行。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助商补充办理执行。
甲方(盖章或签字): 乙方(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