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铁路电力、通讯监理实施细则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2 03:35:09
文档

铁路电力、通讯监理实施细则

电力、通信、信号、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人:总监理工程师:####公司####监理部---年---月第一章监理工作依据及范围第一节监理工作依据第二节监理工作范围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工作内容第二节施工阶段第三节竣工阶段工作内容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四章监理工作制度第一节技术交底制度第二节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制度第三节施工图会审与变更设计制度第四节隐蔽工程检查制度第五节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第六节监理日志、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第五章工程测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第三节第一章监理工作依据及范围第一
推荐度:
导读电力、通信、信号、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人:总监理工程师:####公司####监理部---年---月第一章监理工作依据及范围第一节监理工作依据第二节监理工作范围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工作内容第二节施工阶段第三节竣工阶段工作内容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四章监理工作制度第一节技术交底制度第二节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制度第三节施工图会审与变更设计制度第四节隐蔽工程检查制度第五节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第六节监理日志、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第五章工程测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第三节第一章监理工作依据及范围第一
电力、通信、信号、

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人:        

总监理工程师:         

  ####公 司

####监 理 部

---年---月

第一章监理工作依据及范围                                     

第一节  监理工作依据                                         

第二节  监理工作范围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一节  施工准备阶段工作内容                                     

第二节 施工阶段 

第三节 竣工阶段工作内容                                     

第三章   监理工作流程                                            

第四章  监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  技术交底制度                                         

第二节  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制度                                 

第三节  施工图会审与变更设计制度                             

第四节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第五节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第六节  监理日志、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第五章  工程测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第三节 

                           

第一章    监理工作依据及范围

第一节  监理工作依据

一、国家和铁道部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范和标准。

二、本工程项目的有关文件

1、国家和铁道部、建设单位有关本工程的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2、经建设单位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总概算(或修正总概算)和施工组织设计。

3、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依法签定的《工程承发包合同》及《勘测设计合同》

4、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定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5、项目主管部门有关工程委派监理的文件。

6、建设、设计、施工和监理各方联席会议纪要。

7、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节  监理工作范围

监理工作范围:

1、电力工程

1)交接场10/0.4KV变电所1座土建及电力设备安装工程

2)铁路交编站配套15栋房建的动力、照明及消防电源

3)铁路10KV电力贯通线拆迁一处;

2、二标段无线传输和调车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安装调试。

3、一标段铁路行车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章    监理工作内容

第一节  施工阶段工作内容

一、控制内容

(一)负责隐蔽工程检查签证。所有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均应由施工单位按规定格式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证,并先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备齐各种资料及签证表格视交通情况提前24~48小时通知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方能隐蔽。

下列隐蔽工程监理工程师必须现场检查签认:

1、房建基槽开挖、基础、构架及主体工程承重混凝土浇筑;

2、电力电缆沟开挖及电缆埋设、电缆头制作、接续、检测;

3、动力照明电力线穿管敷设;

4、通信、信号光、电缆埋设、接续、检测;

5、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必须现场检查签证的其它工程。

(二)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对标自检工作,按规定填写各种质量检查表,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对重要工程的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签注意见。监理工程师在监督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不能确保质量或施工安全时,应向施工单位提出改进意见,在施工单位不及时改进情况下发出质量问题通知书或由总监(或副总监)签发停工令。

(三)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必要时监理人员对成品、半成品进行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查验试验资料,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

2、查验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各种检测设备状况是否良好;

3、监督重要工程材料的现场复验或取样送检、见证检验;

4、对现场施工的质量施行驻场检查;

5、对运到现场的重要设备进行开箱检验。

(四)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由监理工程师参加调查处理;

2、发生大、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并按规定的程序、方法和主管部门的指示进行调查处理;

3、参加大、重大质量事故工程处理方案的分析研究,在会议纪要上签注意见,对批准的处理方案负责监督实施。

(五)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质量奖优罚劣活动。对被检查的项目,无论是奖励优质样板工程或者处罚质量差的工程,监理单位应站在公正立场上依据科学数据,对单位工程设备安装调试的工程质量状况进行评价,并应在有关文件或会议纪要上签注意见。

二 、 进度控制内容

根据合同工期要求,监理单位应做好以下控制:

(一)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季、月施工进度计划,进行经常性动态控制,对报送的统计报表,通过分析,发现问题,提出要求,采取措施,确保进度;

(二)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度,进行重点控制,督促施工单位,

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和必要的技术组织措施,保证重点部位施工工期;

(三)对多工种,多单位施工的工程及涉及既有线改建和运输生产有关的工程,应做好协调工作,做到相互兼顾,统一安排;

(四)施工单位要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保证工期,对违背批准的工期计划和施工组织计划及合同工期,盲目抢进度行为予以制止,由此产生的费用不予验工计价。

三. 投资控制内容

根据监理单位职责,对投资和财务改革要求,监理合同委托范围,监理单位对建设资金应参与或受权做好如下控制:

(一)对工程建设规模,标准,范围,数量,定额,取费,在施工中进行控制,严格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含概算)进行建设和验工,防止超范围采用新技术,安装磨损设备,扩大工程量,乱挤建设成本,对超出设计文件,又未补办批准手续,拒绝验工计价。

(二)对施工中实施的大型工程,采用的施工过渡,施工封锁等施工方案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控制,做到方案优化,取费合理,款源明确,手续健全。

(三)对施工中发生的料价差、设备价差、工费、运费、台班费差在进行调差时应进行严格控制,注意审查调差品种和取费范围,调差时间界限和合法根据,严格按调差文件及承发包合同包价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予验工拨款,必要时应签补充合同。

(四)对承发包合同中有关费用使用进行控制,如预备费,增涨预留费,料差,计划利润,大临及过渡工程费,预付备料款,保修押金,和地方索要的支铁费,环保费等。原则上按合同规定,由归属方合理使用。如需变更合同,在未办完手续前不予拨付。

(五)对施工中的设计变更及由于设计单位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出现差、错、漏、碰所引起的调整概算及有关单位造成的图纸供应赶工费,文件分劈费,新技术试验费,各种补助费等都应进行控制,做到取费根据充足,超概责任分明,费用分担合理,审批手续完备。对Ⅱ类变更设计提出审核意见。严格控制Ⅰ类变更设计,凡变更设计均应经总监理工程师签注意见。

(六)对施工中出现的各种索赔要求,负责组织协调处理,在处理中注意听取双方对索赔依据,时限规定,索赔要求的不同意见,然后根据现行有关规定及合同内容提出处理意见报建设单位;如双方经协调仍达不成协议,可依法交仲裁机关仲裁。

(七)对施工中出现需由施工单位处理的个别征地拆迁,“三通一平”费用,也应进行控制。

(八)对施工中出现的由于不可预见因素增加的工程量及费用进行控制,严格按部铁建(1991)36号文颁布的《国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规定办理,除征地拆迁价差外,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在进行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在批准的设计概算范围内,必须增加的工程量和按规定需增加的费用;

2、由于在建设过程中,建设项目的工程遭到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3、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或小组)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挖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4、由于设计变更所起的废弃工程费,但不包括因施工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费用和废弃工程。

(九)核实签认验工计价表,作为支付工程价款的凭证,审核不可预见的因素发生的工程量及其价款的变更,未按规定程序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和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单位不得支付工程价款。

按照合同规定,施工单位应在每月的20日前将验工计价表报送驻地监理工程师核实签认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并经总监审核签认方为有效。建设单位在审批验工计价报表时,如需对总监签证的验工计价表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正,须会同监理单位重新对需修正的部分进行审核,以确保其正确性,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

1、违反本细则规定擅自开工完成的工程量;

2、未经隐蔽工程检查签证,或不按本细则规定自行签证隐蔽者;

3、未按“验标”规定进行质量评定或评定不合格以及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定质保资料不合格者;

4、使用不合格材料,构件和设备;

5、工程质量不合格,监理工程师要求返工处理,未经返工处理者;

6、监理单位发布停工令后完成的工作量;

7、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返工,经确认为施工单位责任而增加的工作量;

8、未按规定擅自变更设计者;

9、资审不合格的分包单位完成的工作量。

10、其他与验工计价要求不符者。

在施工中由于上述原因造成工程毁损,废弃或新增工程量,例如:各种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但不包括施工单位管理防范不严,违章操作造成的火灾或爆炸事故。由于勘测设计文件未标明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突变造成的突发性坍塌或流沙,但不包括已经发现受国家保护的重要文物或矿藏造成的工程毁损,经建设,设计,监理三方或项目主管部门确认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量清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建设单位才能拨款。

第二节  竣工验收阶段工作内容

一、根据监理工作中积累的各种资料、台帐,以整个项目(或区段)的所有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为依据,列表计算出合格率和优良率,对存在的各种质量问题提出检验数据,形成“工程质量检验报告”纳入竣工文件。

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竣工验收资料,并按部规定检查竣工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

三、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在工程初验阶段,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可组织或参加初验工作。并按工程初验检查分组情况的监理人员配合工作,在竣工验收时,总监或副总监作为“工程交接”双方的中间人,向验收委员会报告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结果,并负责对其中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符合实际的说明。

四、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在工程保修阶段对施工单位负责保修的工程,监督施工单位及时处理与施工质量有关的问题,在保修阶段,如发现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是与施工质量无关,而是使用部门的原因所致,监理工程师可作为第一仲裁人进行协调。

第三章  监理工作流程(附框图)

一、质量控制框图

附录1—1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总框图 

附录1—2 工程测量检查程序框图 

附录1—3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附录1—4 工序交接检验程序框图 

附录1—5 进场主要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控制框图

附录1—6单位工程质量评定验收程序框图

二、进度控制框图:附录2—1 进度控制程序框图 

附录2—2 重点工程工期控制程序框图

三、投资控制框图:附录3—1 投资控制程序框图 

四、施工监理工作程序框图:附录4—1 第一次工地会议程序框图、附录4—2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框图、附录4—3 验工计价程序框图、附录4—4 变

更设计程序框图

附录4─5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框图

附录1—1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程序总框图

附录1—2 工程测量检查程序框图

附录1—3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框图

附录1—4 工序交接检验程序框图

附录1—5 进场主要工程材料、设备质量控制框图

附录1—6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验收程序框图

附录2—1 进度控制程序框图

附录2—2重点工程工期控制程序框图

附录3—1 投资控制程序框图

附录4—1 第一次工地会议程序框图

附录4—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程序框图

附录4—3验工计价程序框图

附录 4—4变更设计程序框图

附录—5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框图

注:在质量事故中发生人为伤亡时,监理不参加伤亡事故处理;而停工时,按停、复工

第四章    监理工作制度

第一节  技术交底制度

一、技术交底的时间、地点、组织及参加人员。

一般技术交底工作都是在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并经批准下发施工单位后,在开工前到工地进行,其组织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主持,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由设计单位进行交底。

二、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及目的要求。

主要内容包括:

(一)施工图设计主要内容及其标准要求;

(二)进行主要桩位交底,必要时进行复测和定位,定桩;

(三)交清有关地上地下管线,交叉、配套,防护要求,通过技术交底,达到有关单位明确设计意图,了解设计内容,有利于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为工程开工打下基础。达到优质,快速,防止返工,浪费的目的。

三、技术交底会上议定事项的落实与监理工作。

通过设计交底和到会人员讨论,对个别内容需要变动并补充设计资料时,应明确提供日期,各方负责办理人员及其相关决定都写入技术交底会议纪要,明确可否办理开工审批手续,指明有关议定事项落实单位和负责人。监理单位和人员应参加技术交底会,重点工程的关键站、段,总监理工程师应亲自参加。对会议

形成的纪要应取得监理同意。

第二节  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制度

一、工程开工报告的申请与审查内容

(一)单项、单位工程在建设项目开工后,由施工单位于开工前十天向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申请。

(二)其审查内容主要有:

1、是否有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2、是否办理了征地、拆迁、城市规划、环保评估手续,“三通一平”是否完成;

3、是否取得审计机关同意开工的审计证明;

4、承担施工的单位其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施工装备,劳力和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合乎要求。

二、审批开工报告的权限划分

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报告由监理单位审批。特,大,中桥,站场,软土路基工点开工报告由总监审批。

三、监理单位在审批开工报告中的任务受建设单位委托、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并在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

第三节  施工图会审与变更设计制度

一、施工图会审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目的、做好准备。会审的目的是澄清疑点,消除设计缺陷,提出优化建议,达到改善方案,经济合理的目的;会审前设计单位应先行自审,做好准备。

(二)由建设单位主持,邀集施工、设计、监理、建设、接管使用单位派人参加,必要时请主管部门、、消防、环保部门参加、首先由设计人员介绍设计意图,工艺流程,技术标准,指导性施工组织及解答到会人员对施工图纸的质疑。

(三)会审要点及注意事项

其要点是:工程设计院是否符合经济合理,先进可靠原则,设计图纸能否满足施工需要;各部尺寸、标高是否明确无误;工种间,与既有构筑物间在施工中是否有矛盾;

其注意事项是:会审时作好记录,会审后形成纪要或会审文件,经到会人员签字或盖章发给有关单位。监理单位派人参加会议,了解情况,表明态度,督促会议纪要或文件的贯彻执行。

二、变更设计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掌握变更设计范围。变更设计指经审定后的设计文件,自交出施工图起到工程竣工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 、增、减而言。超此范围,不按变更设计处理。

(二)正确认定变更设计种类。根据铁建(1997)125号文件规定,按其内容的重要性、技术复杂程度、影响投资额度分为三类:

1、Ⅰ类变更设计指变更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标准、重大方案或一次变更设计影响投资达200万元以上者;

2、Ⅱ类变更设计指未改变鉴定意见,仅变更个别重点工程或个别地段工程的一般设计原则、方案例如改变局部平、纵断面等,或一次变更设计影响投资在20万元至200万元(具体标准详见部文)。

(三)变更设计的程序和分工

1、Ⅰ、Ⅱ类变更设计  由提议单位提出,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经原设计单位研究及建设单位等协商后审批。

2、技术修改 由提议单位提出,施工,建设,监理三方现场会勘,经建设单位研究审查后交施工单位处理。

第四节   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一、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专业《验标》规定,先行内部检查,然后经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证。各类隐蔽工程检查证,由施工单位按隐蔽工程检查证表格的格式填好内容做好准备。

二、为了有计划地做好隐蔽工程检查工作,施工单位对隐蔽工程施工,做好进度计划,交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据此安排好计划。

当施工单位负责人确认隐蔽工程已达到检查程度时,经自检合格后,填妥检查证,备齐有关附件,与隐蔽检查前两天或特别商定时间内,在通知施工单位检查工程师的同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确认合格后,办理签证,允许隐蔽,继续施工。遇有下列情况时应:

1、如检查不合格或检查证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工程日志簿内,待改正后重新检查确认合格,方进行签证。

2、如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未到现场参加检查时,则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将情况记入工程日志簿和检查证内,不允许隐蔽,停止继续施工。

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动较大的隐蔽工程,施工单位还应通知

设计单位驻工地代表参加检查。

4、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经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重新检查签证、以防意外。

第五节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在监理工作中,应认真执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或竣工后,凡因设计、勘测错误、技术交底不清或不按图施工,违反施工规则,使用不合格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和设备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不符合设计要求,超出《验标》允许偏差范围,都属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和损失大小,划分为重大、大一般质量事故:

(一)重大质量事故,指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

1、工程质量低劣,引起人身死亡者;

2、返工处理,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上者;

3、返工加固困难并将推迟整个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期限者;

4、主体工程的主要部位结构强度不足不能确保使用安全或遗留永久性缺陷或严重影响使用功能、降低技术标准及使用年限者。

(二)质量大事故,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

1、返工处理经济损失在十万元以下二万元以上者。

2、经整修、加固补强后仍未达到设计标准,在功能、使用年限上留有缺陷者。

(三)一般质量事故,凡因质量不良、经整修质量合格,返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下者。

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

(一)重大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报告给所属上级、建设单位、部建设司,、所在监理单位及有关监督单位。

(二)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迅速报所属上级单位、建设单位、所在监理单位及有关监督单位。

(三)一般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迅速报所属上级单位、建设单位,

所在监理单位及有关监督单位。

  以上事故如涉及设计问题还应通知设计单位。

三、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按事故性质分别由施工单位各级领导主持,有关部门参加(一般事故由工程队(段);大事故由工程处;重大事故由工程局主持)情节严重的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应根据铁道部指示办理。

(二)所有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都应认真填报工程质量事故表,都应取得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一般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及处理意见报监理单位;大质量事故,由施工单位填写事故报告、分报监理单位和有关单位、由工程处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意见报部主管部门审批。

(三)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及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影响部分视为不合格,不予验工,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四)凡因工程质量事故在处理时需要变更设计时应按变更设计处理。凡影响下一道施工工序的主要部位,在未妥善处理之前不得继续施工,以免扩大损失。

(五)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按铁建函[1994]435号文件转发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29号部令)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节   监理日志、监理工作报告制度

一、监理日志是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备的专用手册,是监理工作的重要资料,每个监理人员应逐日逐项认真填写,特别是涉及变更设计、会议决定、上级指示,有关质量、进度、投资事项都应详细写入日志。

二、监理单位定期向建设单位提出监理工作报告

1、监理月报

2、监理年报

3、监理工作专题报告

4、监理项目工作总结

第五章    工程测量

第一节  一般规定

一、《新建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10101-99 简称《测规》)是铁路测量的基本规定。它适用于铁路线路、桥涵、隧道、站场等工程测量。测量监理必须严格执行《测规》中的有关规定。

二、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的复测,施工中建筑物的中线、高程以及施工完毕后竣工测量工作。要求其测量记录、计算成果和图表清楚,签署完善,并有认真的复核和验算,未经复核和验算的资料严禁使用。

三、为了确保铁路工程各建筑物平面位置和高程的正确,测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地对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完成的各项测量内容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第六章电力工程

第一节  变电所

一、技术标准

1、来自**35KV变电站的10KV两路电源分段供电,高压环网柜6面(交底会上业主提出新增2面)。

2、两台变压器同时运行,分段供电。低压两段母线间设母联开关。当其中一台变压器检修时,投母联开关,另一台变压器供部分重要负荷;

3、母联开关与变压器之间设电气连锁;

4、设电容补偿柜2面;

5、变压器设过电流保护、电流速断保护。

二、质量控制点

1、土建

1)、基础

2)、钢筋

3)、基础混凝土浇筑

4)、与土建配合的管线预埋,

、埋入建筑物或构筑物内的电线管与建筑物表面的距离不小于15mm;

管内穿线的绝缘导线总面积不应大于管内截面的40%;

不同回路、不同电源、交流与直流的导线不得穿于同一管内。

2、电力设备安装

1)、设备到货开箱检查

2)、变压器外观检查、电气试验、检测

3)、柜体吊装、安装

4)、配线:

5)、控制、保护整体试验

3、高低压电力电缆

1)、电缆检查、检测

2)、电缆敷设(直埋电缆沟开挖深度、电缆槽及盖板制作、穿管管径、过轨)

3)电缆终端头制作工艺、检测;

4)、多条电缆同沟敷设电缆间的间距。

4、防雷接地检测

1)、防雷接地引下线的施工、接地体的防腐处理机施工;

2)、接地电阻测试,阻值符合设计要求;

3)、接地体与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1.5米;

4)、电气设备中金属不带电部分均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

5、所内动力、照明、消防电源系统

1)、照明电源零线不进开关;

2)、单相三孔或三相四孔的接地(或接零)孔应在上方;

3)、安装熔断器配装熔体的容量、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6、开通送电前的检查

三、施工阶段的控制

第一节基础。

1、运达现场的水泥、砂、石料、钢筋、型钢等原材料,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其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有关规定。

2、基础的地质条件应满足设计要求。基础砌筑应确保灰缝饱满, 砌块应大面朝下,丁顺相间,互相咬接,上下错缝,不得有通缝和空缝。

3、混凝土施工前,应根据设计规定标号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并。取得试验报告

4、混凝土浇筑前,钢筋配设、焊接、绑扎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5、主体结构、承重混凝土的施工程序符合规范要求,标准养护龄期28天的砼试块强度试验应达到设计和规范规定。

6、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按规定现场取试件、做坍落度试验,试件组数符合规定,按规定龄期送试验单位检测。监理见证取样或见证检测。

7、试验报告中工程名称、部位、试块制作和试验时间清楚真实,并符合设计要求,签署齐全。

8、现场水泥存放应防潮、避雨,存放不超过3个月,防止水泥结块。

9、砂浆含泥量、模数和使用部位应符合设计和规定要求。

10、混凝土基础达到设计强度的70%后,方可进行构架及设备安装。

11、承受动力作用的基础必须一次连续浇筑完成。

12、施工测量使用的仪器,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计量检定合格证书。

第二节、盘、柜设备安装及二次接线

1、高压环网柜、低压成套开关柜运达现场应进行开箱检查,内部接线完整,低压输出回路标记清楚、名称准确。附件齐全,设备表面油漆涂层完整,无锈蚀和机械损伤,规格、型号、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产品的规定。

2盘柜等设备在搬运、存放和安装时应采取防潮、防震、防框架变形和漆面受损等措施。

3、盘柜等设备上安装的元、器件应完好无损、固定牢靠、二次回路接线正确、连线可靠、排列整齐、回路编号字迹正确清晰,各种接线端子的排列与顺序及绝缘间隔与端子排接线图统一。

4、变压器运达现场应进行开箱检查,并在各项电气试验合格后方可安装。

5、高压开关、避雷器等的试验按规范进行检验、试验。

第三节、送电开通准备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检查绝缘测试准备情况, 要求全部确认工作完成。包括:全部绝缘子已经清扫干净;所有临时接地线和其它临时措施均已全部拆除;全部隔离开关均处于正常的开合位置,并已全部上锁,并挂有明显标记。

(2)检查绝缘测试设备和工具的验证证明,要求准确、有效。

   (3)检查绝缘试验结果,要求在理想干燥条件下,采用2500V兆欧表保持1分钟的绝缘电阻值应大于1.5MΩ/km;在潮湿区段和供电电缆较长地段,允许采用500V兆欧表,最小绝缘电阻值应不小于0.3 MΩ。

    (4)检查送电开通前的准备工作,要求确认下列工作已完成:初验所发现的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标记已全部安装完毕;绝缘测试合格;沿线侵入供电限界的障碍物已全部排除;所有临时保护地线已全部拆除;送电通知已送达各有关单位;隔离开关刀闸位置正确;送电开通专用通信设施完备,状态良好;开通送电方案已批准。

(5)对变压器的冲击合闸试验应进行5次,第一冲击后,持续受电10分钟,变压器应无异常,然后手动分闸;第二、三、四次冲击后,持续时间宜为5分钟,然后分别模拟变压器过流、速断、过负荷保护动作分闸,冲击时,应注意观察电流值;每次冲击时,励磁涌流不应引起继电保护误动作。

(8)送电开通时后,监视运行时的负荷及电压变化,带负荷运行24小时,全所应无异常情况。

第四节、电力电缆线路

1、电缆进场应进行检查,产品合格证、说明书等齐全,敷设前应进行绝缘试验。

2、敷设过程中电缆外护套不能拖动磨损,牵引力不宜大于15m/min,确保电缆不受损伤

3、多条电缆同沟敷设时,不能交叉、绞柠。

4、电缆终端按高压5m低压3m留足余量

5、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注意防尘。

6、电缆埋深0.7m,过轨采用穿钢管保护,保护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4.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在**铁路既有线系统改造  电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中,本工程监理项目部将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法规,以有关标准、规范、设计文件为依据,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采用先进的手段、方法与措施,以确保各项目标的完成。具体如下:

4.1投资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1)严格执行本工程《监理规划》所制定的工程计量、计价、支付的方式和程序等各项规定。

 (2)熟悉设计文件和图纸,预测工程风险并相应采取防范性对策尽量减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的可能性。

(3)及时处理施工中所发生的问题和配合要求,避免形成索赔的条件。

(4)慎重处理工程变更和设计修改事项,对其经济技术合理性应有科学的分析和评估,严格经费签证。

(5)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验工计价和支付工作,对于工程费用出现的变化和差异及时作出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定期向总监、业主报告投资动态情况。

(6)关注并掌握价格信息,及时对有关费用作出合理调整。

(7)建立投资监控制度,合同内的计量计价,须严格按照《工程计量、计价、支付程序》进行,计量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核验、签认后方可进行,只有经过核验、签认的计量才能进行计价。有下列情况者不予计价:

    ①无开工令者;

      ②合同外未经立项的工程项目;

      ③计价项目与合同中工程量清单不符者;

      ④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发生重大事故,须返工或处理者;

      ⑤未按变更设计规定手续办理或擅自变更者;

      ⑥隐蔽工程未经检查签证者;

      ⑦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缺少应有的试验鉴定资料或合格证,或材料正在试验未确认合格者。

    (8)施工图设计或变更设计的工程项目或施工材料超出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须报监理工程师核定确认单价并报业主批准。其数量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核验方能纳入计量、计价。

      (9)合同外项目,应先报业主批准立项,并经监理工程师会同业主核定单价及数量,方可纳入合同外项目给予计量计价。

     (10)索赔必须依据合同,尊重事实,用数据说话,严格按索赔程序进行。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必须要求承包商提供当时记录,并根据合同对索赔申请的理由及各项记录进行审核与证实。对索赔理由成立的按规定程序报告业主。

     (11)严格履行变更设计的审核,审批制度,控制工程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未经业主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同意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技术标准。

     (12)投资控制的组织措施

      ②在监理组织中建立健全科学的投资控制班子;

      ③明确投资控制岗位职责和人员配置;

      ④建立投资相关工作的作业程序和工作制度,诸如工程计量、计价、支付控制程序、工程变更控制程序、施工索赔处理程序等;

      ⑤投资控制人员严格执行业主、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并在其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⑥建立投资控制信息采集制度,明确信息流程。

     (13)投资控制的技术措施

      ①协助业主合理选定材料。

      ②审核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依据批准的施工方案,协助业主合理控制施工措施费的支付;

      ③按合同工期组织均衡施工,避免不必要的赶工费用发生;

      ④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避免因超标而额外增加工程费用;

      ⑤审查承包商对意外事故是否采取恰当的技术措施,诸如材料代用、防洪抢险措施等,以降低工程造价。

     (14)投资控制的经济措施 

      ①每月进行工程计划费用与实际开支费用的分析比较,发现偏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偏:

      ②对设计施工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监理审查报业主批准采用后,所节省的投资可按监理合同规定经业主审批给予奖励;

    (15)投资控制的合同措施

      ①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准确用好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不予支付工程款;

      ②严格进行每月已完工程的计量计价审核,防止超前计量计;

      ③协助业主对设计合同进行管理,依据设计合同条款,审核设计变更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严格对变更项目的人工、材料、设备等单价进行审查,防止超价支付,使设计变更引起的投资变化尽可能减少。

      ④提请有关各方注意,严格按合同规定全面履约,避免或减少承包商索赔的发生;对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严格审查把关,依据合同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减少不必要的索赔费用的支付;

      ⑤严格把关,由于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事故处理所增加的工程量一律不予计量计价。

4.2进度控制的方法及措施

   (1)进度控制的方法 

    (a)实行单项工程进度控制 

在工程开工之后,在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建立工程分项的月、旬进度控制图表以便对分项施工的月、旬进度进行监控。其图表采用能直观反映工程实际进度的形式,如形象进度等,可随时掌握工程施工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间的差距。当出现差距时应及时向承包人发出进度缓慢信号,则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如果承包人实际施工进度确实影响到整个工程的完工日期,应要求承包人尽快调整施工进度计划。以便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进度进行综合评价。 

    (b)要求承包人每月提交进度报表

    进度表是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和现金流动情况向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报表,这种报表应由下列两项资料组成: 

    ①工程现金流动计划图,应附上已付款项曲线; 

    ②工程实施计划条形图,应附上已完成工程条形图; 

承包人提供上述进度表,由监理工程师进行详细审查,向业主报告。认为工程或其工程的任何部分进度过慢,立即通知承包人并要求承包人采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以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c)要求承包人编制规范的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在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时必须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真实、可靠并符合实际,清楚、明了并便于管理,表达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其他的相关联系,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和设备,材料可能的施工障碍及变化。

    (d)严格审批进度计划

    ① 总体性进度计划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书面提交以下文件: 

    一份详细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进度计划及必要的各项关键工程的进度计划; 

    一份有关全部支付的现金流动估算; 

    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即通过施工组织设计提出)。   ② 阶段性进度计划

    在将要开工以前或在开工以后合理的时间内,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以下文件: 

    年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月(季)度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估算; 

    分项(或分部)工程的进度计划; 

    关键工程的旬进度计划。 

    (e)对进度计划进行检查并记录

    ① 每日进度检查记录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单位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予以检查,以作为掌握工程进度和进行决策的依据。每日进度检查记录包括以下内容:     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当日的天气的情况等。 

    ② 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根据现场提供的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每月向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提交一份每月工程进度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概况或总说明:应以记事方式对计划进度执行的情况提出分析。

    工程进度:应以工程数量清单所列细目为单位,编制出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进度累计曲线; 

    工程图片:应显示主要工程项目上一些施工活动及进展情况;

    财务状况:应主要反映承包人的现金流动、工程变更、价格调整、索赔工程支付及其他财务支出情况; 

    其他特殊事项:应主要记述影响工程进度或造成延误的因素及解决措施。 

    ③ 进度控制图表 

    监理工程师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的依据。

    (f)根据工程实施状况, 及时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①进度计划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大不一致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应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②加快工程进度

    在承包人没有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承包人提出和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 

    ③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承包人在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误时,监理工程师应提请总监理工程师依合同的规定批准承包人延长工期。批准延期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于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工程。

    ④进度计划的延误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而且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赶不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应发出书面警告,还应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强制分割或考虑更换承包人。

    (g)进度控制的建议 

    ① 审核施工承包单位依据合同规定工期编制的工程进度网络计划。

    ② 监督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照网络计划组织施工,每周、每月检查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发现偏差及时查找原因,提出对策,调整网络计划。

    ③ 监理业务室每周、每月代表总监向业主通报各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及形象进度情况,并提交进度分析报告。 

   (2)进度控制的措施 

    (a)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 

    ① 在监理组织中科学地建立健全的进度控制班子; 

    ② 明确进度控制人员配置和岗位职责; 

    ③ 建立与进度控制相关工作的作业程序和协调制度。 

    ④ 进度控制人员严格按总监理工程师对其授权范围开展工作:

    ⑤ 建立进度控制信息采集制度,明确信息流程。 

    (b)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 

    ① 建立四电工程的网络计划,定期采集工程进度信息,每月进行工程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分析比较,发现偏差,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纠偏; 

    ② 审查进场施工机械设备的性能和数量,确保其具有良好的技术状态,发挥较高的工作效率: 

    ③ 审核承包商授权的常驻现场代表的资质,以及其它派驻到现场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资质,对进场施工人员技术素质进行核实,尤其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专门技术岗位要从严把关,以保证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具有较高的工作效率。

    ④ 审查承包商实施本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方法或工艺,并根据工程进度需要,适时向承包商提议采用合理的施工技术方案和工艺方案。

   (c)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 

    ① 严格按合同规定,对提前完成合同工期并达到合同质量要求的承包商支付工期提前奖;反之,对拖期违约的承包商处以拖期违约罚款。

    ② 根据工程需要,对应急、赶工工程,在征得业主同意后,可以支付相应费用。

      (d)进度控制的合同措施 

    ① 做好影响工程进度有关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② 按照合同规定,督促业主及时提供有关施工图纸、资料。 

    ③ 按照合同规定,督促工程材料和设备制造厂商及时提供施工用材料、构件、成品和半成品,及时提供工程设备。 

    ④ 确认分包工程工期能否满足总包合同承包商对业主关于总工期的承诺。 

    4.3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1)质量控制的方法 

    (a)旁站监督 

监理人员在现场检查施工的全过程,对于工程中由于操作不善特别容易产生缺陷的施工部位,为了杜绝和减少质量事故发生,监理人员应亲自在施工现场旁站监督操作,注意事故苗头,以尽早避免发生问题。对于有些要连续施工的关键工序,监理人员必须不分昼夜坚持在现场。对本项工程而言,质量控制点都应进行旁站监督。 

   (b)测量 

    监理工程师应负责测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按电力工程测量技术方面的规定,审核施工单位所报送的测量方案、施测过程、及其精度评定,督促施工单位准确复测。对于一些重要的控制点,监理工程师应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如有必要,应进行抽查实测。

   (c)试验

    试验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部位的主要依据。工程项目监理以数据为准,用数据说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包括电缆的性能,各种设备的选购,上道设备的测试等都要有试验数据;没有试验数据的工程一律不予验收。

   (d)指令文件 

    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的各种指令都有文件记载,并作为主要技术资料存档,使各项事情处理有根有据,这是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实施控制和管理不可缺少的手续。如质量问题通知单、备忘录、情况纪要等,用以指出施工中各种问题,提请承包人注意,以达到控制质量之目的。 

   (e)巡视 

    主要监理工程师每周至少一次对各主要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f)抽查 

    通常情况下,总监为保证重点工程和关键工程的质量,根据对各种报表,申请等分析结果,决定抽查密度。抽查范围包括各施工关键设备安装、电缆及其他。 

   (g)分项分部工程验收 

    对承包商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承包商应先自检,并将自检的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报送自检的资料进行审查,并到施工现场进行抽检、核查,对符合质量要求的分项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认,并提出质量等级,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分部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通知》,由承包商整改,经整改后按《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再评定签认。 

   (h)按质量控制程序开展监理工作 

    ① 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在开工以前,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提出适合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并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一般应循以下程序进行: 

    审批开工报告 

    检查和认可工序自检报告 

    工序完工后检查认可

    审查中间交工报告

    单项工程检查验收, 合格后提请总监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工程, 进行中间计量

    ② 工序质量检查程序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组成工程的各个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出工序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循。

    (i)现场质量控制

    ① 试验监督检查

    试验室测量的监督检查工作由试验监理工程师(配备必要的助手)专门负责。试验监督检查的任务,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

    ② 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设备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

    ③ 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强度、电缆的性能等的测定和试验。

    ④ 现场监理

    现场监理对承包人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j)对质量缺陷与事故作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严格处理。    

    ①对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方案进行审批 

    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通过业主提出或认可的处理方案及方法,由承包人进行修补。 

    如果已完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经征得业主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 

    ②对质量事故进行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设备安装侵限、倾斜、电缆绝缘下降超标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

   (2)质量控制的措施  

    (a)质量控制的组织措施: 

    ① 在监理组织中科学地建立健全质量控制班子: 

    ② 明确质量控制人员配置和岗位职责; 

    ③ 建立与质量控制相关工作的作业程序和工作制度; 

    ④ 建立质量控制信息采集制度,明确信息流程; 

    ⑤ 协助施工承包单位完善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包括现场会议制度、现场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统计报表制度和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 

    ⑥ 检查施工承包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包括计量及质量检测技术等: 

    ⑦ 协助承包单位完善工序控制,把影响工序质量的因素纳入管理状态;   ⑧ 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施工单位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对因不规范施工可能给质量或安全带来危害,且不听从质量管理人员和监理工程师劝告,屡教不改的施工队伍或个人有权上报业主并经业主同意后令其退场。 

    ⑨ 监理工程师可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行使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包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书面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b)质量控制的技术措施 

    ① 审查总包、分包单位的资质及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确认其是否具有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 

    ②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工程质量。 

    ③ 组织设计交底,对重点分部工程应下达质量要求标准; 

    ④ 重要的工程部位或专业工程要进行试验、观测和技术复核;

    ⑤ 审查工程变更和图纸修改。 

    (c)质量控制的经济措施 

    ① 坚持质量合格的工程才能计量计价;

    ② 严格工程变更的审查工作,因承包人原因导致质量不合格产生的返工,不得计量计价。

    (d)质量控制的合同措施

    ① 把好开工关,监理工程师在对现场各项施工准备进行检查,具备了开工条件及时报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已下达暂停令的工程,监理工程师未发布复工令,工程不得复工;

    ② 施工中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限内仍不采取改进措施者:或者采取措施不力、未使质量状况发生好转,监理工程师应下达“监理通知书”或按程序下达停工令,责令整改。

    ③ 按合同规定参与各方的组织协调工作;

④ 按规定的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对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文档

铁路电力、通讯监理实施细则

电力、通信、信号、监理实施细则编写人:总监理工程师:####公司####监理部---年---月第一章监理工作依据及范围第一节监理工作依据第二节监理工作范围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第一节施工准备阶段工作内容第二节施工阶段第三节竣工阶段工作内容第三章监理工作流程第四章监理工作制度第一节技术交底制度第二节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制度第三节施工图会审与变更设计制度第四节隐蔽工程检查制度第五节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第六节监理日志、监理工作报告制度第五章工程测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第三节第一章监理工作依据及范围第一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