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继续实施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日前,辽宁省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士表示,今年辽宁省将继续实施能繁母猪饲养补贴,补贴对象为全省所有饲养能繁母猪的场(户),包括规模养殖场、饲养户、种猪场和散养户,每头能繁母猪补贴100元。
纳入补贴范围的能繁母猪是指产过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能繁母猪数量统计工作现已开始,由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村防疫员和乡村干部逐场逐户逐头统计核查。对统计核查范围内的能繁母猪,按畜禽标识实行一猪一号登记造册。能繁母猪实际存栏数量统计核查工作结束后,需在行政村张榜公示各养殖场(户)能繁母猪存栏数量。
辽宁省对购买水稻机械设备予以累加补贴为实现辽宁省确定的全省2013年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目标,省决定对在2012年9月-2013年5月底购置的水稻插秧机、水稻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播种机械)予以累加补贴。
补贴标准为:购置乘坐式水稻高速插秧机在享受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省按财政定额补贴标准予以等额累加补贴;购置四行、六行手扶式水稻插秧机和水稻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播种机械)在享受财政补贴基础上,省按财政定额补贴标准的66%予以累加补贴。
补贴资金的兑现:购置的上述机械设备在2013年春季水稻插秧一个作业季之后,经当地农机主管部门对购机对象核实确认后,累加补贴资金通过开设的银行卡直接兑现给购机补贴对象。
辽宁省种粮大户可以获得亿元财政资金补贴2012年9月14日,省财政厅表示,今年,财政部将辽宁省纳入全国5个种粮大户补贴试点省份,并下达补贴资金1亿元。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农委制定了《辽宁省对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
根据该方案,补贴资金将采取贴息和以奖代补方式,对辽宁省在一个县域内耕种面积达1000亩以上,且每块连片耕地面积不低于200亩的农村居民(含国有农场种粮职工,不含农业生产合作组织及法人单位)给予补贴:一是对种粮大户生产性贷款给予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扩大对种粮大户的信贷投放规模,缓解种粮大户生产性贷款难问题;二是对粮食晒场建设、简易粮仓建设和国家农机补贴目录以外的烘干设备购置等设施予以补助,减少粮食损失浪费,提高种粮收入。
辽宁省是全国13个产粮大省之一,开展对种粮大户补贴试点工作不仅能够缓解种粮大户粮食生产资金紧张以及粮食晾晒、储藏困难等问题,提高种粮收益,进一步调动种粮大户种粮积极性,还有利于促进土地流转,推进粮食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粮食生产综合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辽宁省出台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扶持
近日,辽宁省农委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辽宁省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经省同意,印发各地遵照执行。
《方案》确定2013年的任务目标是:2013年,全省计划新建1.67万栋标准育秧大棚;水稻机插秧面积达到750万亩,新增250.5万亩,机插秧水平达到80%以上;水稻机耕面积达到880万亩,机耕水平达到95%以上;水稻机收面积达到600万亩,机收水平达到65%以上。全省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方案》确定2013年的发展原则:坚持行政推动,加大扶持力度;坚持市场拉动,提高经营效益;坚持农机农艺联动,完善技术路线;坚持宣传促动,营造良好氛围;坚持强化管理,保障发展质量。
《方案》明确了购机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要优先保障农民购置水稻插秧机、水稻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播种机械)、育秧硬盘和种子发芽器的需求。购置乘坐式水稻高速插秧机在享受财政补贴的基础上,省按财政定额补贴标准予以等额累加补贴;购置四行和六行手扶式水稻插秧机在享受财政补贴基础上,省按财政定额补贴标准的。66%予以累加补贴;购置水稻秧盘播种成套设备(播种机械)在享受财政补贴基础上,省按财政定额补贴标准的66%予以累加补贴;购置育秧硬盘、种子发芽器等其他育苗机械设备享受财政补贴,省不予累加补贴。上述产品按照实际购买数量,财政补贴资金和省累加补贴资金实行按需保障,有关产品的财政补贴和省累加补贴的具体补贴额度标准待2013年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正式出台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明确。
上述产品的补贴范围必须是国家和辽宁省农机支持推广目录中的产品。
《方案》明确了水稻和大棚育秧补贴标准:每栋标准水稻育秧大棚规格为100米×7米×2.5米(长×宽×高),面积为700平方米;大棚骨架为钢架结构,采用高台苗床,棚膜覆盖肩部通风,大棚两端留出30厘米宽的作业通到。每株标准水稻育秧大棚补助7500元,其中:省财政补贴5000元,市、县财政补贴2500元,市、县分担比例由各市自行确定。
《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扶持;加强机艺融合;加强部门配合。
辽宁锦州市2012年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开始实施
为切实做好2012年锦州市畜牧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面落实惠农,进一步推动锦州市畜禽品种改良,推动锦州市养殖业持续快速发展,锦州市畜牧兽医局制定了《锦州市2012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锦州市2012年奶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锦州市2012年肉牛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锦州市2012年羊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具体的补贴范围及数量,补贴对象、标准及补贴方式。补贴资金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制定的《生猪良种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07〕186号)的要求使用、管理良种补贴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骗取、套取、挤占和挪用,不得变相提取工作经费。对违规行为,要依照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沈阳支持社区蔬菜网点建设建便民蔬菜店有补贴11月5日,记者从市商业局市场规划处了解到,在去年全市社区蔬菜网点建设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今冬仍将投放补贴资金,支持社区蔬菜网点建设。
去年下半年,市财政拨付2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社区商业示范中心、标准菜场和便民蔬菜店建设。到今年10月末,全市新开设700多个便民蔬菜店和31个菜场。其中,市财政投入121万元资金,扶持了符合标准的便民蔬菜店56个,标准菜场6个,并在21个中小型超市搭载了蔬菜经营区,为我市新型蔬菜网点经营体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根据有关规定,今年我市对进入社区开设10家以上生鲜超市(标准菜场)和便民蔬菜店的连锁企业,按照每个生鲜超市(标准菜场)五万元,每个便民蔬菜店1.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在社区商业中心内或居民确实需要的地区开设的单体生鲜超市(标准菜场)和便民蔬菜店,给予每个生鲜超市(标准菜场)三万元,每个便民蔬菜店一万元的补贴;对社区连锁便利店和超市搭载蔬菜专卖区,给予每个店铺0.5万元的补贴,补贴以实物形式一次到位。对物流配送企业、连锁企业进入社区开店,除给予上述补贴外,还将在工商、税收等方面给予支持。
蔬菜补贴一般随机变化,多发生在节假日
例如春节将至,为应对天气的不确定性,防止蔬菜价格过度上涨,实现以量稳价,本溪市从2月1日至9日,拿出价格调节基金70余万元,对进入大河批发市场的外埠蔬菜批发商实施补贴,以鼓励经营者增加蔬菜购入量。2月1日当天,本溪市为进入大河市场的18万公斤蔬菜发放补贴1.8万元。
此次补贴总量为380万公斤,补贴品种为青椒、蒜薹、芸豆、芹菜、茄子等细菜,以每车3万公斤计算,每车补贴3000元。9天预计补贴320万公斤,补贴额30余万元。另外,在本溪市大型蔬菜储备库组织储备60万公斤,其中每个品种12万公斤,每公斤补贴储存进销差价0.5元,补贴额30余万元。为确保措施准确实施,本溪市物价局组成临时小组,对大河市场和江琦蔬菜储备库交易的各个环节进行现场监督认证,严格补贴手续,确保投入蔬菜量和补贴数额准确无误。
据统计,从1月31日晚6点到2月1日早6点,从山东寿光、吉林、沈阳、河北等地运进大河市场的各类鲜细菜共31车、18.1万公斤,比去年同期的12.5万公斤增加6万多公斤,发放补贴1.8万元。当日的市场蔬菜价格监测表明,除了黄瓜因产地原因价格微涨外,当天市场各类蔬菜价格平稳,辣椒、芸豆价格略有下降。此次补贴刺激了外埠蔬菜批发商进场欲望,进入大河市场的外部蔬菜明显增加,市投入价调金补贴以量稳价的作用初步显现。
辽宁省财政厅及省、物价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实行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决定对2012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投产、且装机容量不低于300kWp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按0.3元/度的标准给予电价补贴;2012年以后,补贴标准按照年均递减10%的比例确定。
与西北日照条件优越地区相比,辽宁地方电价补贴(目前来看)对光伏电站投资的吸引力不大。以今年我国光伏电站建设集中地青海省为例,其年发电利用小时数可达1500小时以上,目前对应的度电成本约为0.9元/度(假设条件为:系统建设成本12元/瓦,贷款比例70%,利率7%,20年折旧),2012年建成项目所享受的上网电价为1元/度。而在辽宁省,其年发电利用小时数约在1100-1200小时左右,以1150小时测算,假设系统建设成本为13元/瓦(因辽宁境内土地成本将高于青海戈壁),其度电成本约在1.25元/度,而实际享受的上网电价为1.3元/度(国家标杆电价+地方补贴),目前来看,对光伏电站投资的吸引力仍不及西部高日照条件地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