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办法及考评标准
| 考评项目 | 基础得分 | 考评具体内容 | 考评方法 | 加分项目 | 减分项目 |
|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 10分 |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 1.查培训到场记录。 2.查医院相关记录。 | 1.每受到一次院级以上点名表扬或收到一次表扬信、锦旗、(镜匾、框),加0.5分;表扬的对象是集体的,直接参与过表扬所指事项的有关人员各加0.5分;最高不超过4分。先进事迹在新闻媒体宣传的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县级分别给予6分、5分、4分、3分的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获各级、授予的综合性先进等荣誉,按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县级分别给予8分、6分、4分、2分的加分;单项先进分别给予4分、3分、2分、1分的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1.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扣1分; 2.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 3.旷工每次扣5分。 4.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每次扣1分。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 |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 | 10分 | 1.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都一视同仁。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 1.查看医院投诉记录。 2.问卷调查。 | 1.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实的扣2分。 2.泄露病人的医密,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扣2分,情节严重的扣4分。 | |
| 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 10分 |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 1.查看医院投诉记录。 2.问卷调查。 | 对在工作岗位上无故受到病人及家属谩骂 、殴打仍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视情况加1-3分。 |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经查实的扣3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5分,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10分。 2.上班着装不整洁每次扣1分、不挂牌上岗每次扣1 分、语言不文明,每次扣1分。 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且引发争吵的主要原因在医院工作人员本身的扣3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5分。主要原因在服务对象的扣2分。 |
|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 15分 |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 | 1.查医院相关记录。 2.病人投诉举报。 | 1.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与工作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加1分。 加分最高为5分。 2. 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加1分。 加分最高为5分。 注:拒收须有送者姓名、单位或住院号。 |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有索要、收受病人及其家属财物的扣10分。 2.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的,扣10分。 3.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10分。 4.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10分。 5.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6.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扣10分。 7.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扣10分。 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性质一般的扣5分,性质严重,影响单位形象的扣10分。 |
|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 15分 |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 调阅医师处方和病历 | 1.医务人员有滥检查、滥用药行为的扣10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5分。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多收、乱收,情节较重的,属科室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10分;属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多收的,扣个人2分,私自收取费用,分别扣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5分、10分。 | |
|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 10分 |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 | 1.查医院相关记录。 2.调查。 | 1.积极参加重大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救灾工作、援外医疗等活动,每次加2-4分。最高不超过6分。 2.参加上级安排的医疗救援、义诊活动,每次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 |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每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2.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扣20分;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较大影响的扣科室当事人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10分。 |
|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 10分 |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进修,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 1.查医院相关记录。 2.查医疗纠纷、事故登记表。 | 1.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国家、省部、市、县级奖的个人或集体发明创新的项目主持人(为单位领导的,给第一参与者),分别加8-10、6-7、4-5分、2-3分,最高不超过10分。 2. 论著(文)在中华级以上、国家、省部级以上刊物发表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最高不超过4分。 3.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较大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2-4分,最高不超过6分。 | 发生医疗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每次扣30分;负次要责任的当事人每次扣15分;负轻微责任的当事人每次扣10分。 |
2. 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经逐级考评,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行政、后勤无该项目得基本分。
3. 同一事项只能加(扣)一次分,加分以得分高的项目为准,不重复加(扣)分。
4. 等级划分:
①总分达90分及以上,或单项扣分仅一次且在2分及以下总分达90分及以上,可评为“优秀”。
②总分在90分以下至75分为“良好”。
③总分在75分以下至60分为“一般”。
④总分在60分以下为“较差”。
5. 条件:
①凡有一项扣分10分及以上者,不能评为“良好”。
②凡有一项扣分20分及以上者,最高只能评到“一般”。
③凡有一项扣分达30分者“一票否决”,无论得分多少,一律评为“较差”。
附件2
医务人员医德考评表( 2011 年)
| 姓名 | 工号 | 职称 | 科室 | ||||
| 考评内容 | 基础得分 | 自我评价 | 科室考评 | 医院考评 | |||
| 加分及 理由 | 扣分及 理由 | 加分及 理由 | 扣分及 理由 | 加分及 理由 | 扣分及 理由 | ||
|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 10 | ||||||
| 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 | 10 | ||||||
| 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 10 | ||||||
|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 15 | ||||||
|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 15 | ||||||
|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 10 | ||||||
|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 10 | ||||||
| 小计 | 80 | ||||||
| 合计 | |||||||
| 医院考评结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