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众筹模式取得爆发式增长。作为互联网热门新兴产业,众筹利用互联网和SNS传播的特性,使用团购+预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资金的模式。从2011年7月,众筹模式首次来到中国,包括点名时间、天使汇、大家投、爱创业、爱合投、众筹网、好众筹等先后成立。其本身也蕴含着相当大的发展潜力。根据世界银行最新发布的《发展中国家众筹发展潜力报告》显示,众筹模式已在全球45个国家成为数十亿美元的产业。预计到2025年,中国众筹规模将达到460亿美元-500亿美元(新京报4月3日《百度副总裁汤和松开讲众筹思维 》),但由于国内众筹处于法律夹层地带,投融资以及平台方都存在诸多风险与争议,亟需规范。
一是众筹融资合法性存争议。由于众筹通过网络平台向公众融资,通常融资群体涉及广,金额较大,且很多项目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我国法律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规定(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三十户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百五十户以上的(最高人民、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通知),因此,一旦股权众筹为心怀不轨者利用,假借皮包公司以堂而皇之的名义筹集资金,很容易形成非法集资,给投资者带来利益损失,众筹与非法集资间,仅有一线之隔。
二是众筹模式发展存难题。众筹项目的完整运作,需要筹资人、平台运营方和投资者,其中筹资人即项目发起人创建项目并设定筹资模式,平台运营方审核该项目并提供支持,投资人选定并进行投资,投资人取得回报,目前绝大部分的众筹平台实行单向收费,即只对筹资人收费,不对投资人收费。盈利来源一般分为交易手续费、增值服务费、流量导入与营销费用等。而股权众筹目前在中国的发展则备受关注,关于投资人、投资决策、投资方式,以及后续的投资益、费用分摊机制等细节、模式还亟待明确,对中国的众筹发展造成制约,据统计美国有344家众筹投资平台,英国拥有87家法国则有53家(《发展中国家众筹发展潜力报告》),而中国现有的众筹平台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
三是众筹项目可行性难辨别。众筹项目虽然包含了互联网高科技外衣,但本质仍然为股权投资,如何评判被投资企业的成长潜质和利益回报,如何了解项目企业必要的经济价值与信息公开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据业内人士披露,平均一个平台上的项目有600多个,保守预计到今年年底,至少会有2000-3000个项目(中华浔《互联网金融第三浪:众筹崛起》),如何在几百个项目甚至几千个项目里面选择有价值,可行的存在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