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风险管控工作职能指标考核细则
一、风险管控工作职能指标概述
总得分=∑各项考核指标得分×权重
各类考核指标及权重如下:
| 序号 | 指标 | 权重 | 统计周期 | 部门 |
| 1 | 销售人员风险预警排查率及协察员配置达标率 | 8% | 年度 | 销售督察部 |
| 2 | 风险管控信息报送达标率 | 39% | 季度 | 销售督察部、法律合规部 |
| 3 | 违规及案件核查工作达标率 | 27% | 年度 | 销售督察部、监察部 |
| 4 | 关键岗位风险防范执行率 | 6% | 季度 | 法律合规部 |
| 5 | 内控评估执行率 | 11% | 年度 | 法律合规部 |
| 6 | 洗钱风险防范执行率 | 9% | 年度 | 法律合规部 |
(一)销售人员风险预警排查率及协察员配置达标率
1.指标含义
该指标主要考核支公司运用风险预警系统排查销售风险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销售督察协察员队伍配置到位情况。
2.计算公式
销售人员风险预警排查率及协察员配置达标率得分=销售人员风险预警排查率得分×75%+销售督察协察员配置达标率得分×25%
销售人员风险预警排查率=∑考核期内各批次预警排查成功率/考核期内应完成的排查批次
单批次风险预警排查成功率=当批实际完成的保单排查回访数量/当批应完成的排查回访保单总量×100%
3.评分方法
(1)销售人员风险预警排查率评分方法
| 风险预警排查率 | ≥90% | 80% | 70% | 60% | <60% |
| 得分 | 100 | 90 | 80 | 70 | 0 |
(2)销售督察协察员配置达标率评分方法
销售督察协察员配置达标率满分100分,支公司按照市公司下达的协察员配置标准完成协察员配置的得满分,没有按照分公司协察员配置要求进行人员配置的,每少配置一人扣10分,直至0分。
4.数据来源
销售督察部(风险预警系统、支公司上报及分公司核查认定)。
5.统计周期:年度。
6.该指标由销售督察部负责解释和考核。
(二) 风险管控信息报送达标率
1.指标含义
该指标主要考核支公司对于销售人员违规信息、法律类案件(诉讼案件、行政处罚案件、重大索赔案件和担保事项)和合规经营评估信息、反洗钱工作信息按时报送的情况。从及时率、无差错率两个角度评分。
2.计算公式
风险管控信息报送达标率得分=销售人员违规信息报送达标率得分×37.5% +法律类案件报送达标率得分×44.5%+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达标率得分×9%+反洗钱可疑交易数据报送达标率得分×9%
3.评分方法
(1)销售人员违规信息报送率、法律类案件报送达标率、反洗钱非现场监管信息报送达标率评分方法(3个指标)
单个指标的报送达标率得分=及时率得分×40%+无差错率得分×60%
其中:及时率得分=100-延迟扣分;无差错率得分=100-差错扣分
1及时率评分方法
每延迟1天扣10分,延迟6天及以上不得分。
②无差错率评分方法
每差错1个数据扣10分,差错10个及以上不得分。
(2)反洗钱可疑交易数据报送达标率评分方法
①及时率评分方法
延迟次数扣分:晚报1(含)~10批次(扣10分),晚报10(含)~20批次(扣30分);晚报20(含)批次以上(扣50分);
②无差错率评分方法
差错次数扣分:错报1(含)~10笔(扣10分),错报10~20(含)笔(扣30分);错报20(含)笔以上(扣50分)
4.数据来源
销售督察信息系统、法律类案件管理系统、大额和可疑交易报送系统、反洗钱非现场监管系统、支公司上报的反洗钱工作信息,同时结合省公司检查结果确定。
5.统计周期:季度。
6.该指标由销售督察部、法律合规部负责解释和考核。
(三)违规及案件核查工作达标率
1.指标含义
该指标主要考核支公司对销售人员及员工违规及案件查处工作执行情况。
2.计算公式
违规及案件核查工作达标率得分=销售人员违规行为核查率得分×16%+销售人员案件核查工作达标率得分×23%+员工案件核查工作达标率得分×61%
3.评分方法
(1)销售人员违规行为核查率评分方法
该指标由销售督察部负责解释和考核。
销售人员违规行为核查达标率得分=∑(当年每一违规行为查处评价得分)/当年应查处违规件数
该项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如支公司在考核期每发生一起未查处销售人员违规行为件,扣3分,如发生20件以上,该指标为0分。
| 序号 | 评价标准 | 分值 |
| 1 | 涉嫌违规事项是否全面受理 | 10 |
| 2 | 涉嫌违规行为件是否及时流转 | 10 |
| 3 | 违规行为调查记录是否准确、完整 | 20 |
| 4 | 违规行为性质认定是否准确 | 15 |
| 5 | 是否对违规行为下发处理决定通知 | 15 |
| 6 | 违规行为是否如实上报 | 20 |
| 7 | 归档材料是否完整准确 | 10 |
(2)销售人员案件核查工作达标率评分方法
该指标由销售督察部负责解释和考核。
销售人员案件核查工作达标率得分=∑(当年每一案件核查工作得分)/当年发生案件总数
该项指标最高得分为100分。如分公司在考核期无销售人员案件发生,则该指标得100分。每一案件核查工作得分评价标准详见下表:
| 评价内容 | 序号 | 评价标准 | 分值 |
| 查处工作质量(100分) | 1 | 是否按规定成立案件查办工作组织 | 5 |
| 2 | 案发及进展情况报送是否及时准确 | 5 | |
| 3 | 案件查处关键阶段和重要事项督办工作是否及时有效 | 15 | |
| 4 | 对外提供材料是否经过法律专业人员审核 | 5 | |
| 5 | 是否全面彻底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 | 10 | |
| 6 | 是否因处置不当引发媒体炒作和负面报道 | 20 | |
| 7 | 是否因工作不力导致当事人恶性群体事件 | 20 | |
| 8 | 案件是否得到依法正确定性 | 5 | |
| 9 | 结案报告是否符合《营销员案件查处工作指引》的要求 | 5 | |
| 10 | 是否制定落实案件暴露问题及管理漏洞的整改方案和措施 | 10 |
(3)员工案件核查工作达标率评分方法
该指标由监察部负责解释和考核。
员工案件核查工作达标率得分=∑(当年每一案件核查工作得分)/当年发生案件总数
最高得分为100分,每一案件核查工作得分评价标准:
| 评价内容 | 序号 | 评价指标 | 分值 |
| 工作程序(45分) | 1 | 是否按规定及时向上一级公司报送案件线索 | 15分 |
| 2 | 是否及时上报最新进展情况 | 15分 | |
| 3 | 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案件形势 | 15分 | |
| 调查情况(20) | 4 | 是否积极配合调查组工作 | 20分 |
| 处理情况(20) | 5 | 是否及时落实所辖人员的处分决定 | 20分 |
| 资料 (15分) | 6 | 是否及时上交案件所涉及的资料 | 15分 |
4.数据来源
销售督察信息系统、风险预警系统、支公司上报、司法机关认定结果、市公司检查以及市公司相关认定。
5.统计周期:年度。
6.该指标由销售督察部、监察部负责解释和考核。
(四)关键岗位风险防范执行率
1.指标含义
该指标旨在考核支公司对关键岗位风险防范的情况。
2.评分方法
关键岗位风险防范执行率得分=问题整改率得分+关键风险自查执行率得分
①问题整改率评分方法(满分90分)
问题整改率=∑实际完成整改问题数/∑应整改问题数×100%
| 问题整改率 | ≤50% | 60% | 70% | 80% | ≥95% |
| 得分 | 10 | 30 | 50 | 70 | 90 |
②关键风险自查执行率评分方法(满分10分)
关键风险自查执行率得分:自查发现有重大风险隐患的得10分;自查发现有较大风险隐患的得6分;自查发现有一般风险隐患的得2分。
3.数据来源
根据关键岗位检查报告及市公司的检查确认。
4.统计周期:季度。
5.该指标由分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解释和考核。
(五)内控评估执行率
1.指标含义
该指标主要考核各支公司内控评估、内控自我评估工作质量及内控标准执行工作实施情况。
2.评分方法
内控评估执行率得分=内控评估规范率得分+内控标准完成率得分
如外部审计师内控审计发现实质性漏洞或重大缺陷,则内控评估规范率得分直接计0分;
(1)内控评估规范率评分方法(满分50分)
内控评估规范率=评估规范的流程数/应评估流程总数×100%
| 内控评估规范率 | <80% | 80% | 90% | 100% |
| 得分 | 0 | 30 | 40 | 50 |
(2)内控标准完成率评分方法(满分50分)
完成率=(100-检查扣分)/100×100%
市公司对支分公司内控标准执行工作的组织实施效果检查,检查扣分标准如下:
若支公司未切实落实内控标准执行任务分解工作,扣20分;若未制定内控标准执行实施计划,扣20分;若员工未签署内控标准执行声明书,扣5分;若未制定《内部控制手册》培训计划并实施,扣5分;若《内部控制手册》考试覆盖率未达到100%,扣5分。
内控标准完成率评分规则如下:
| 内控标准完成率 | <60% | 60% | 80% | 100% |
| 得分 | 0 | 30 | 40 | 50 |
3.数据来源
内控评估执行率数据来源于市公司内控评估工作现场检查、非现场抽查,审计部现场审计,外部审计师现场审计,检查等。
4.统计周期:年度。
5.该指标由分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解释和考核。
(六)洗钱风险防范执行率
1.指标含义
该指标主要考核各支公司洗钱风险防范和创新工作情况,以规避处罚风险和洗钱风险。
2.评分方法
洗钱风险防范执行率得分=反洗钱现场检查得分+自查自纠工作质量得分
(1)反洗钱现场检查评分方法(满分85分)
反洗钱现场检查得分=85-∑扣分数
| 每次受到人民银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 | ≤5万 | 5~10万(含) | 10~50万(含) | >50万 |
| 扣分 | 25分 | 50分 | 75分 | 85分 |
本指标最低得分为0分。处罚次数以人民银行出具的处罚通知书为依据,每份处罚通知书为一次。
(2)反洗钱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评分方法(满分15分)
| 自查自纠工作质量考核分数 | ≥90 分 | 80(含)~90分 | 60(含)~80分 | <60分 |
| 得分 | 15 | 12 | 8 | 0 |
3.数据来源
洗钱风险防范执行率计算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现场检查处罚书等文件、公司反洗钱自查自纠、现场检查,非现场抽查、审计部现场审计等。
4.统计周期:年度。
5.该指标由分公司法律合规部负责解释和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