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2、《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关于加强本市施工现场钢管、扣件检验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03)第149号文)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二、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地铁威宁路酒店安置工程
工程地址:长宁区威宁路以西的商业中心,地铁二号线威宁路站出入上端
建设单位:上海长宁地铁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上海大境建筑设计事务所
监理单位:上海科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金鹿建筑事业有限公司
本工程结构层数:地下三层,地上十四层,框架结构。层高:地上头层为5.7米、二~三层为5米、四层为6米、五~十四层为3.06米,建筑总高度:56.51米,建筑面积:14119平方米。
本工程南侧、西侧行人车辆进出通道,为了安全生产必须搭设通道安全防护棚进行安全防护。防护棚采用(φ48×3.5mm)钢管扣件连接搭设,搭设高度:4.5米。
三、落地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设计
(一)南侧行人、车辆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要求
1、本工程南侧防护棚、立杆采用4根(立杆)钢管(φ48×3.5mm)加抱箍(水平杆),扣件连接组合成钢管立柱,立柱边长400×400mm,立柱纵向间距为3米,立柱横向间距(跨度)为6米。立柱底部采用600×600×50木距垫板,立柱间垫板200mm处设置纵向扫地杆,纵向水平杆(抱箍)间距1.8米,防护棚上下二层。绗架上下斜管及腹杆采用(φ48×3.5mm)钢管,扣件连接。腹杆与斜管夹角为60度,桁架高度为0.60米,桁架两尽端加斜杆支撑加固。
2、防护棚纵向设置剪刀撑,剪刀撑每二跨设置一组。剪刀撑纵向连续设置。剪刀撑竖向连接到顶,剪刀撑一端支撑在垫板上,另一端与立柱、水平杆连接到顶。
3、防护棚檩条采用钢管(φ48×3.5mm)扣件连接,檩条间距为0.30米,上下2层,二层间距为0.6米,上下均满铺竹笆板,竹笆板下满铺密目网封闭严密。竹笆板四周采用18#铅丝双股与檩条绑扎牢固。
4、安全通道防护棚上部四周采用1米防护竹笆板封闭隔离围护。
(二)西侧行人安全通道防护棚搭设要求
1、本工程西侧行人安全通道防护棚,立杆采用单立管,立杆纵向间距1.8米,立杆横向间距(跨度)3.5米,立杆底部采用木垫板(200×200×50mm).立杆距木垫板200mm处设置纵向扫地杆,纵向水平杆间距为1.8米,防护棚上下二层间距为0.60米。
2、防护棚檩条采用钢管(φ48×3.5mm)扣件连接。檩条间距0.30米。上下二层间距0.60米,上下均满铺竹笆板,竹笆板下面密目网满封严密。竹笆板四周采用18#铅丝双股与檩条绑扎牢固。防护棚横向二尽端加斜杆支撑加固。
3、防护棚纵向采用剪刀撑加固,剪刀撑每三跨设置一组,剪刀撑纵向连续设置,剪刀撑竖向连续到顶。剪力撑一端支撑在垫板上,另一端与立杆、水平杆连接到顶。
4、防护棚上部四周采用高1米竹笆板进行封闭围护隔离。
四、安全防护棚搭设
(一)施工准备
1、材料准备
钢管采用现行田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13793),其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700)中Q235-A级规定钢管直径Φ48mm,壁厚3.5mm,杆6500mm,扣件采用可锻锻铸铁扣件,其材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脚手板采用竹笆板及绿色2000目密日网等材料(附墙杆的材质同钢管要求标准)。
2、单位工程各级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技术要求、安全措施逐级向搭设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3、要求对钢管、扣件、竹笆板、密目网等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构配件不得使用,经检查合格的构配件应按品种、规格分类,堆放齐整、堆放场地不得有积水。
4、搭设现场清除地面杂物,平整搭设场地,硬地坪,设置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
(二)搭设
1、按防护棚的钢管柱的柱距、排距要求进行定位放线
2、铺设垫板注意以下事项:
(1)垫板应准确地放在定位线上。垫板采用统长(厚50㎜×宽200㎜)长不少于2跨木垫板
(2)垫板必须铺设放平稳,不得悬空。
3、杆件搭设
防护棚搭设顺序如下:放置垫板→纵向扫地杆→组合钢管柱→纵向水平杆→桁架上、下弦杆腹杆组合→附墙件连接→剪力撑支撑→檩条→竹芭板→密目网……。
4、搭设钢管柱的安全技术措施
(1)钢管外径φ48㎜或φ51㎜钢管严禁混合使用,钢管立柱边长400×400㎜,立柱纵向间距为3米,立柱横向间距(跨度)为6米,防护棚搭设高度为4.5米。钢管柱距垫板200㎜外设置纵向扫地杆,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牢。
(2)钢管柱立杆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立杆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准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相邻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准小于500㎜,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步距的1/3。
(3)开始搭设钢管柱时,应每隔二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附墙件按装稳定后,方向拆除。钢管柱距地面1.7米处设置首步附墙件拉结,附墙件一端与钢管柱立杆采用直角扣件扣牢,另一端与钢结构墙面焊接牢固。
(4)当搭设附墙件构造时,应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剪力撑杆后,应立即设置附墙件拉结。首步附墙杆拉接设置第一步横向水平杆下部不大于300㎜立柱处,附墙杆一端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牢,另一端与结构预埋件电焊(满焊)焊牢,附墙杆必须垂直于结构墙面。附墙杆间距:纵向间距6米,竖向间距3.6米。
(5)立柱顶端伸出桁架高度不应小于500㎜。
5、搭设纵向水平杆的安全技术措施
(1)纵向水平杆间距不大于1.8米,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搭设纵向水平杆时其长度不少于2跨,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准设置在同步或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根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纵向水平杆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扣牢。
(2)同一步纵向水平杆必须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立柱内外立杆扣牢。
6、搭设桁架上、下弦杆的安全技术措施
(1)桁架上、下弦杆采用长钢管,上弦杆接长采用绑接方式,二杆头平接,内加2.5米钢管采用旋转扣件扣牢,旋转扣件间距500㎜/只,连接每边不少于3只旋转扣件,各杆端伸出扣件盖板长度不少于100㎜,平接口处设置在上杆上部的1/3处(按图2)
(2)下弦杆采用长钢管,下弦杆接长也采用绑接方式,二杆头平接,内加2.5米钢管采用旋转扣件扣牢,旋转扣件间距500㎜/只,连接头每边不少于3只旋转扣件,各杆端伸出扣件盖板长度不少于100㎜,平接口处设置在下弦杆交接处的2/4(按图2)
(3)桁架腹杆夹角60度,腹杆与上、下弦杆采用旋转扣件连接,腹杆伸出上、下弦杆不应少于100㎜,桁架上、下弦杆与立杆内外立杆采用扣件扣牢,上、下弦杆伸出立柱外不少于100㎜。
7、搭设剪力撑、斜撑、附墙件安全技术措施
(1)剪力撑应随立柱、纵向水平杆、桁架等同步搭设,剪力撑采用斜杆组合搭设剪力撑,剪力撑与地面成45度夹角,剪力撑接长应采用搭接方式,采用二只旋转扣件扣牢,二只扣件间距不少于1米,杆端伸出扣件盖板不少于100㎜,剪力撑搭设不少于2跨,剪力撑纵向连续搭设,竖向连续到顶,剪力撑一端抵在垫板上,另一端与立杆、水平杆、桁架上、下弦杆杆端扣牢。
(2)斜撑:防护棚横向桁架两端设置斜撑,夹角60度,斜撑一端与立柱内外立杆扣件扣牢,另一端与上、下弦杆扣牢,斜撑杆端伸出上弦杆及立柱,外侧长度不少于100㎜。
(3)附墙件连接:首步附墙杆拉接设置第一步横向水平杆下部不大于300㎜立柱处,附墙杆一端采用直角扣件与立柱内外立杆扣牢,另一端与结构预埋件电焊(满焊)焊牢,附墙件必须垂直结构墙面,附墙件竖向间距3.6米,水平间距6米。
8、扣件安装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扣件规格(Φ48㎜)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2)扣件的螺栓拧紧力矩应在45—65N﹒m之内。
(3)对接扣件的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4)各杆件的杆端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
(5)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力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互相距离不应大于150㎜。
(一)钢管检查
1、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
2、应有质量检测报告、产品准用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钢管材质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T228)的有关规定。
3、钢管表面应平直光滑,不应有裂缝、结疤、分层、错位、硬弯、毛刺、压痕和深的划道。
4、钢管外径、壁厚、端面等偏差要符合国家要求。
5、钢管必须除锈,涂防锈漆、黄色油漆和标识漆。
6、扣件应备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7、使用旧钢管、扣件要求进行严格检查、检测。
(1)旧钢管的检查:表面锈蚀深度≦0.5㎜,锈蚀检查每年一次,检查时应在锈蚀严重的钢管中抽取三根,在每根锈蚀严重部位横向截断取样检查,当锈蚀深度超过规定值时不得使用。钢管弯曲变形应各种钢管杆件的端部弯曲长度≦1.5米,弯曲深度≦5㎜。
(2)旧扣件使用前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新,新旧扣件均应进行防锈处理。
8、防护棚搭设的要求、允许偏差与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要求。
9、安装后扣件螺栓拧紧力矩应采用力矩扳手检查,紧固力在45N.m—55N.m范围之内,应按表2的规定确定,不合格的必须重新拧紧,直至合格为止。
脚手架搭设的技术要求与允许偏差 表1
| 项次 | 项 目 | 技术要求 | 容许偏差△(mm) | 示 意 图 | 检查方法 与工具 | ||
| 1 | 地 基 基 础 | 表面 | 坚实平整 | 观察 | |||
| 排水 | 不积水 | ||||||
| 垫板 | 不晃动 | ||||||
| 底座 | 不滑动 | -10 | |||||
| 降沉 | |||||||
| 2 | 立 杆 垂 直 度 | 最后验收垂直度偏差 Hmax=20m | H/200 | 用经纬仪和吊线和卷尺 | |||
| 搭设中检查垂直度偏差的高度 | 不同高度H时的允许偏差△(mm) | ||||||
| 20m | |||||||
| H=2 H=10 H=20 | ±7 ±50 ±100 | ||||||
| 3 | 间距 | 步中偏差 杆距偏差 排距偏差 | ±20 ±50 ±20 | 钢板尺 | |||
| 4 | 纵向水平杆高差 | 一根杆的两端 | ±20 | 水平仪或水平尺 | |||
| 同跨内、外纵向水平杆高差 | ±10 | ||||||
| 5 | 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外伸长度偏差 | 外伸500mm | ≤50 | 钢板尺 | |||
| 项次 | 项 目 | 技术要求 | 容许偏差△(mm) | 示 意 图 | 检查方法 与工具 | ||
| 6 | 扣件安装 | 主节点处各扣件距主节点的距离 | a≤150mm | 钢板尺 | |||
| 同步立杆上两个相邻对接扣件的高差 | ≤500mm | 钢板尺 | |||||
| 立杆上的对接扣件距主节点的距离 | ≤h/3 | 钢板尺 | |||||
| 纵向水平杆上的对接扣件距主节点的距离 | ≤L/3 | 钢板尺 | |||||
| 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 | 40-65N·m | 扭矩扳手 | |||||
| 7 | 剪刀撑与地面的倾角 | 45°-60° | 角尺 | ||||
| 8 | 脚手板外伸长度(mm) | 对接 | 100<a≤150 150<a<300 | 卷尺 | |||
| 搭接 | 角尺 | ||||||
2、杆件编号说明:1-立杆;2-纵向水平杆;3-横向水平杆;4-剪刀撑
扣件拧紧质量、抽样数目及判定标准 表2
| 项次 | 检查项目 | 安装扣件质量(个) | 抽检数量(n) | 合格判定数(A0) | 不合格判定数(R0) |
| 1 | 连接立杆与纵(横)向水平杆或剪刀撑的扣件;接长立杆、纵向水平或剪刀撑的扣件 |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0-3200 | 5 8 13 20 32 50 | 0 1 1 2 3 5 | 1 2 2 3 4 6 |
| 2 | 连接横向水平杆与纵向水平杆的扣件 | 51-90 91-150 151-280 281-500 501-1200 1200-3200 | 5 8 13 20 32 50 | 1 2 3 5 7 10 | 2 3 4 6 8 11 |
2、本表项次l的合格质量水平(AQL)为4 ,项次2的为10。
3、合格判定数(A0)系指允许不合格数。
五、拆除
1、拆除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防护棚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拆除顺序,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3)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逐级进行技术交底;设置警戒区,并有专人负责警戒。
(4)清除防护棚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2、拆除前应符合以下要求:
(1)拆除防护棚顺序一般为:竹笆板→栏杆→剪力撑→纵杆→横杆→立杆,按自上而下,先装者后拆,逐步拆除,一步一清,不得采取上下同时作业,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边扣,由中间操作人员工作递钢管。
(2)所有连墙件应随防护棚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防护棚;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杆加固。
(3)当防护棚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钢管的高度(约6.5㎜)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临时抛撑加固,后拆连墙件。
3、卸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各构配件必须及时分段集中递运至地面,严禁抛仍。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要求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置于干燥通风处,防止锈蚀。
六、安全管理
(一)人员要求
1、防护棚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发上岗证。
2、搭设防护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等,袖口、裤口要扎紧。
(二)搭设阶段
1、防护棚的构配件质量和搭设质量,必须按规范标准的规定要求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2、防护棚搭设应按《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维修。
3、防护棚的搭设质量必须符合要求方能投入使用。
4、在靠近架空输电线路搭设防护棚时,应按供电局规定确保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切断电源或迁移电线。
5、施工现场带电线路,如无可靠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通过防护棚,非电工不准擅自接电线电器装置。
(三)使用阶段
1、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应停止防护棚作业,雨雪后上架应有防滑措施,应扫除积雪。
2、应设专人负责对防护棚进行检查和保修。
3、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防护棚进行检查。
(1)在六级大风与大雨后。
(2)停用超过一个月,复工前。
4、检查保修项目
(1)各主节点诸杆件的安装,附墙件、支撑、桁架等各节点设置构造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2)地基是否积水、垫板是否松动、立柱是否悬空。
(3)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4)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在防护棚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
主节点的纵横向水平杆,纵向扫地杆,桁架各杆件、斜撑。
附墙件
支撑:立柱、剪力撑
栏杆、档脚板
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6、严禁任意在防护棚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并报主管部门批准。
7、在防护棚附近进行电焊、气割作业时,必须有围档隔离和防火措施和专人监控。
8、工地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及防护棚接地、避雷措施等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拆除防护棚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监护,严禁一切非操作人员入内。
拆下的杆件与零配件,应按类分堆(零配件装入容器),用吊车吊下,或分级传递严禁高空抛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