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项资金补植补造项目
实
施
方
案
编制单位:关岭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编制时间:二OO九年九月
参加编制人员
项目负责:张 明
技术负责:翟长海
外 业:王昌敏、曾祥位、甘正刚 、鲁少年、郭品武、谢 勇、陈前德、吴德洪、胡基国、李 毅、甘 鸿、陈发勇、腾正祥、王国辉、刘胜洪、周洪标、邹章祥、倪秀能、雷荣刚、陈 鹏、王雯
内 业:王昌敏、曾祥位、王雯、鲁少年
审 核:翟长海、王昌敏
制 图: 郭品武、谢 勇、陈前德、吴德洪、胡基国、陈 鹏
李 毅、甘 鸿、陈发勇、腾正祥、王国辉、刘胜洪
周洪标、邹章祥、倪秀能、雷荣刚
报告编写:曾祥位
设计单位:关岭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
证书等级:丁级
证书编号:黔林调丁字020号
通讯地址:关岭自治县关索镇大岩新区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561300
一、项 目 摘 要
1.1项目名称: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补植补造
1.2项目建设地点:关索镇、花江镇、永宁镇、上关镇、岗乌镇、顶云乡、八德乡、普利乡、新铺乡
1.3项目建设单位:关岭自治县林业局
1.4项目法人代表:张 明
1.5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总面积4.3948万亩,其中退耕地1.221万亩,荒山荒地3.1738万亩。
1.6项目建设期:1年
1.7项目投资概算:351.584万元
二、基本情况
2.1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2.1.1 2002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关岭县2002年完成退耕还林(草)任务6.3万亩,退耕地造林2.9万亩,荒山造林3.4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保存面积2.9万亩,保存率100%,荒山造林保存面积3.4万亩,保存率100%。项目区涉及关索镇、永宁镇、上关镇、岗乌镇、断桥镇、花江镇、坡贡镇、八德乡、板贵乡、顶云乡、新铺乡、沙营乡和普利乡13个乡(镇)103个村2个小班,其中:退耕地造林84个村725个小班,荒山造林103个村167个小班。
2.1.2 2003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关岭县2003年完成退耕还林(草)任务10万亩,退耕地造林4万亩,荒山造林6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保存面积4万亩,保存率100%,荒山造林保存面积6万亩,保存率100%。项目区涉及关索镇、永宁镇、上关镇、岗乌镇、断桥镇、花江镇、坡贡镇、八德乡、板贵乡、顶云乡、新铺乡、沙营乡和普利乡13个乡(镇)122个村1345个小班,其中:退耕地造林108个村1075个小班,荒山造林60个村165个小班。
2.1.3 2004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关岭县2004年完成退耕还林任务7万亩,退耕还林1万亩,荒山造林6万亩,其中退耕地造林保存面积1万亩,保存率100%,荒山造林保存面积6万亩,保存率100%。涉及关索镇、永宁镇、上关镇、岗乌镇、断桥镇、花江镇、坡贡镇、八德乡、顶云乡、新铺乡、沙营乡和普利乡12个乡(镇)73个村475个小班,其中:退耕地造林52个村216个小班,荒山造林30个村259个小班。
2.1.4 2005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关岭县2005年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2万亩,全部为荒山造林,保存率100%。涉及普利乡和新铺乡2个乡(镇)5个行政村47个小班。
2.1.5 2006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关岭县2006年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万亩,全部为荒山造林,保存率100%。涉及关索镇、上关镇、沙营乡和新铺乡4个乡(镇)4个行政村93个小班。
2.1.6 2008年度退耕还林工程实施情况
关岭县2008年完成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1.6万亩,全部为荒山造林,保存率100%。涉及岗乌镇、断桥镇和普利乡3个乡(镇)9个行政村51个小班。
2.2 退耕还林工程各年度退地、荒山补植补造面积
为摸清全县历年退耕还林补植补造情况和雪凝灾害对退耕还林造成的损失,县林业局组织全局技术人员对全县退耕还林工程进行全面、详实的调查。经调查,全县需补植补造面积为13.2243万亩,其中,退耕地需补植补造面积3.7298万亩,荒山荒地需补植补造9.4945万亩。按年度分2002年需补植面积4.2953万亩,其中:退耕地补植补造面积1.5881万亩,荒山荒地需补植补造面积2.7072万亩;2003年需补植面积5.0636万亩,退耕地补植补造面积1.7311万亩,荒山荒地需补植补造面积3.3325万亩;2004年需补植面积3.8654万亩,退耕地补植补造面积0.4106万亩,荒山荒地需补植补造面积3.4548万亩。
2.3 形成补植补造的原因
1.土壤瘠薄,含水量低,春旱严重,持续时间长
我县由于是典型的喀斯特山区县和典型的石漠化县,退耕地全为25°以上陡坡耕地、荒山多为石质山地和半石山,土层厚度为10cm左右,石砾含量达30%—50%,保水率比持水率差。
2.造林经费严重不足,直接影响造林的成效
国家种苗造林补助费是按照每亩50元的标准执行的,我县造林地大多属于石山、白云质砂石山等困难地,土层瘠薄,石砾含量高,保水力差,当年一次造林成活率仅有50%,至少要经过两次以上补植补造才能达到合格标准。因此,国家补助的每亩50元只够营造生态林的当年种苗费。同时,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老百姓上山植苗必须开支种植费,而国家要求群众无偿投工投劳达到造林目的已不现实,当年营造一亩生态林尚需120多元的种植费。如遇干旱、火灾等自然灾害,补植补造种苗费就没有了。
3.荒山造林难度大,抚育、管护工作跟不上,林木长势差
我县的荒山造林地大多为白云质砂石山,立地条件差,土层瘠薄,造林难度大。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时,种植季节正遇连续长期干旱,从而影响造林成活率。虽然过后采取多次补植补造,有些小班造林成活率仍然较低,达不到要求。并且荒山造林只适宜营造生态林,难获直接经济效益,群众积极性不高,导致种植不规范,稀密不均,造林密度偏大,抚育管理跟不上,苗木长势差,需要进一步补植补造和完善。同时退耕还林荒山造林特别缺乏管护费,无专人看管,造林过后遭受人畜破坏,森林火灾影响严重,也是导致多次补植补造的主要原因。
4.后续产业工作发展缓慢,停补后退耕农户管理力度减弱
退耕还林的预期效益在很大程度上还是难得到发挥和体现,停补以后没有经济收益的退耕地存在复耕的危险。据对退耕农户的抽查调查,一旦停补后,不出现复耕的仅占少数,复耕可能性较大。停补后,退耕农户对苗木的抚育、管理等工作相继减弱,部分退耕地出现套种现象,损坏了部分苗木,从而需要进一步的补植。
5.种苗生产与造林需求脱节,从而影响造林的成效
林木种苗工作具有长期性与公益性、多样性与区域性、超前性与计划性等特点,由于现行、利益驱动等因素,我县林木种苗生产与供应尚不能完全体现超前性与计划性的特点,种苗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仅仅能够做到的是经验超前和市场超前,由于社会育苗对种苗需求盲目乐观,便扩大生产规模,同时,受到资金与技术的,只追求培育一些技术要求不高,投入低,见效快的常规苗木,导致有的苗木过剩,有的又不够,结构不合理,品种不对路,出现生产与需求脱节的不良现象。
6.工作经费严重不足,直接影响到退耕还林工作的正常开展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操作程序复杂,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特别是一年一度的检查验收,其工作量一年比一年繁重,如此浩大的工程,没有专项工作经费,远不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
7.雪凝冻雨灾害对未成地苗木造成严重损失
2008年冬天,我县遭受百年不遇的冻雨雪凝天气,造成对新成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木死亡,给我县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工作带来巨大压力。
2.4 2008年度补植补造项目投资、任务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2.4.1 2008年度补植补造项目投资、任务进展情况
2008年度补植补造项目总投资351.584万元,其中投资219.74万元,地县配套(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31.844万元,到目前为止已到位资金219.74万元,均为投资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资金219.74万元, 占总投资的62.5%,占投资的100%,群众投工投劳折资的地方配套部分将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逐步配套落实。2008年度补植补造项目建设任务4.3948万亩,其中退耕地补植1.2210万亩,荒山补植3.1738万亩,到目前为止已完成补植补造面积1万亩,占总2008年任务总数的22.8%,2008年度余下的任务在2009年春节前完成。
2.4.2 2008年度补植补造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
1.持续干旱,严重影响造林进度;
2.随着种苗费和劳务费的不断提高,造林经费严重不足,直接影响造林的成效;
3.退耕农户对退耕还林地的管理不到位;
4.荒山造林难度大,抚育、管护工作跟不上。
三、项目建设方案
3.1编制依据
3.1.1省等部门《关于下达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任务计划的通知》(黔发改农经[2009]1997号):
3.1.2 国家林业局《营造林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组成及深度要求(试行)》(LY5141—99)
3.1.3 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2003)
3.1.4 《造林技术规程》(GB/T 15776-2006)
3.1.5 《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建设技术规程》(LY/T1557-2000)
3.2建设原则
3.2.1坚持提高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质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相结合的原则;
3.2.2坚持树种选择与后续产业增加退耕农户收入相结合的原则;
3.2.3坚持适地适树、因地制宜的原则;
3.2.4坚持国家支持与退耕农户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原则。在国家的扶持下,动员退耕农户自筹和投工投劳,搞好补植补造。
3.2.5坚持优先安排补助到期或临近到期的退耕地和生态地位重要的荒山造林地的原则。
3.3项目建设布局、内容及规模
3.3.1建设布局
项目涉及9个乡(镇)、59个行政村,受益的退耕农户7193户。
3.3.2建设内容及规模
2009度退耕还林工程补植补造面积4.3948万亩,涉及小班数498个,其中退耕地补植补造面积1.221万亩,涉及小班数245个;荒山造林补植补造面积3.1738万亩,涉及小班数253个。
四、项目建设技术要求
4.1适用条件
本次设计的补植补造地块均为自然灾害造成退耕还林工程造林成活率(保存率)没有达到合格标准的造林地。
4.2造林方法
补植造林采用植苗造林方式进行造林。
4.3补植补造树种选择
1.生态林树种选择的依据
(1)适地适树;
(2)生态效益最大并兼顾一定的经济效益;
(3)当地群众喜欢并具有一定的栽培、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2.经济林树种选择的依据
(1)适地适树;
(2)经济效益最大并兼顾一定的生态效益;
(3)当地群众喜欢并具有一定的栽培、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4.4补植株数
本次设计补植补造的株数为74株。
4.5补植点配置
补植点按“品”字型进行配置,部分石旮旯地带可“见缝插针”栽植。
4.6整地
整地按块状进行整地,规格为40cm×40cm×30cm。
4.7种苗设计
执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06)规定,必须达到质量标准最低要求以上的苗木才能使用,严禁不合格苗木用于本项目的实施。
结合本次补植补造的面积和造林密度,我县2009年度补植补造的用苗种类,苗木规格,苗木质量,苗木数量为:
杉木裸根苗:Ⅱ以上规格,一年生苗,数量为42365株;
柳杉裸根苗:Ⅱ以上规格,一年生苗,数量为180058株;
柏木容器苗:Ⅱ以上规格,一年生苗,数量为2101870株;
女贞裸根苗:Ⅱ以上规格,一年生苗,数量为5657株;
香椿裸根苗:Ⅱ以上规格,一年生苗,数量为520238株;
楸裸根苗:Ⅱ以上规格,一年生苗,数量为104924株;
六月李嫁接苗:Ⅱ以上规格,一年生苗,数量为52111株;
车桑子裸根苗:Ⅱ以上规格,一年生苗,数量为244929株。
以上苗木我县均有生产,并能满足造林用苗,详见苗木需求量表。
4.8补植时间
2009年12至2010年2月完成补植补造任务。
4.9幼林抚育等设计
抚育管理是巩固营造林成果,提高幼林成活率,促进幼林生长的重要措施。因此,造林结束后要及时对幼林进行抚育管理。幼林抚育管理工作包括补植、除草松土、幼林保护等。
幼林抚育设计2年2次,抚育时间为5~7月。采取块状抚育的方法,刀抚、锄抚相结合。松土深度8—12cm,做到近苗浅、外围深。在株行间的灌木、草本尽量保留,避免因抚育不当而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五、项目建设期及进度安排
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项目建设期为1年,8—10月份为项目设计规划及审批阶段, 11月份为整地阶段,12月—翌年2月为栽植阶段。
六、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6.1项目营造林经济技术指标
根据关岭县近几年实施的各项林业工程(项目)实际成本支出情况拟定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营造林经济技术指标,详见附表6、7。
6.2投资概算
根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及各经营类型的建设规模,关岭县2009年度补植补造项目总投资为351.584万元,其中投资219.74万元,地县配套(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31.844万元。
在总投资351.584万元中,专项资金219.74万元,占62.5%;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31.844万元,占37.5%。专项资金投资219.74万元,结构为:种苗投资131.844万元,占60%,整地投资43.948万元,占20%,栽植投资43.948万元,占20%;地县配套(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31.844万元,结构为:整地投资43.948万元,占33.3%,栽植投资43.948万元,占33.3%,管护投资43.948万元,占33.4%。
6.3项目资金筹措
2009年度补植补造项目总投资351.584万元,其中投资219.74万元,地县配套(群众投工投劳折资)131.844万元。
七、效益分析与评价
7.1经济效益
项目建设期内,该项目建设需要43948个劳动用工,增加就业选择机会,仅此可一项就可给项目区退耕农户增加直接经济收入219.74万元。项目建成后退耕农户能在原来基础上增加300元收入。
7.2生态效益
补植补造完成后,全县退耕地造林合格率可达95%以上,荒山造林合格率可达90%以上,保证全县森林覆盖率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进一步改善全县生态环境,控制水土流失、石漠化现状大为改观,全县可持续发展进程进一步加快。
7.3社会效益
项目建设过程中和投产后,均需要一定的劳动力,为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项目建成后,可增加地方经济收入,促进项目区的经济发展,为贫困山区农户找到新的、持续的经济增长点,能有效地解决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问题,调整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社会进步。
八、保障措施
8.1组织保障
县对本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解决退耕农户长远生计问题负总责,编制巩固退耕还林规划成果专项规划中明确县林业局为组织实施补植补造项目的部门,并落实目标和责任。
8.2制度保障
严格执行财政部等6部委局办印发的《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财农[2007]327号),建立健全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报账制,确保项目安全运行。补植补建设项目中,种苗投资达到招投标规定的要实行招投标,退耕地整地栽植原则上由退耕农户自已完成。将补植补造与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结合,调动农户参与补植补造的积极性。
8.3资金保障
补植补造建设项目要积极争取省、市、县配套,鼓励受益退耕农户自筹和投工投劳,确保退耕还林工程造林质量切实得到提高。
8.4建设质量保障
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检查验收办法,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确保补植补造工程质量。
8.5工程后续管理措施
项目建成后,制定抚育管护办法,认真落实责任,确保造林成活率达到国家标准。
附表:
1.关岭自治县2009年度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补植补造农户受益及建设任务安排情况表
2、关岭县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退耕地补植补造小班调查作业设计一览表
3、关岭县2009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荒山补植补造小班调查作业设计一览表
4、关岭自治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荒山)补植补造分树种种苗需求量表
5、关岭自治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荒山)补植补造投资概算表
附图:
1、关岭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荒山)补植补造小班分布示意图
2、关岭县退耕还林工程退耕地(荒山)补植补造小班作业设计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