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总则
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确保病历的完整、准确和规范,制定本病历质控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
医院设立病历质控委员会,负责病历质量管理工作。委员会由院长、主治医师、护士长等组成,设立专职质控员,负责日常病历质控工作。
三、病历书写要求
1. 病历应采用规范的书写格式,如开头必须写明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2. 医生在书写病历时,必须使用规范的医学术语,避免使用俚语或方言;
3. 病历书写应清晰、准确,避免涂改,如有涂改需在旁边注明,并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4. 每份病历必须由主治医师亲自书写,并签名确认。
四、病历整理要求
1. 病历应整理在规范的病历夹中,夹内文件必须按病程顺序整理;
2. 患者病历夹上有症状描述、处理方案、疗程、观察记录;
3. 病历夹的封面要标明科室、患者基本信息、主治医师等要素。
五、病历核查要求
1. 每周医院要进行病历核查,对病历的书写、整理等进行抽查;
2. 据进医院,质控小组要对病历进行质量抽查;
3. 对核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通知责任人整改,并做好记录备查。
六、质控数据统计要求
1. 医院设立病历质控台账,实时记录每天病历数量、质量抽查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等数据;
2. 统计数据要求由专职质控员负责,每周向病历质控委员会汇报一次;
3. 由病历质控委员会负责对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并对问题病历进行深入分析,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提出解决措施。
七、质控活动开展要求
1. 医院要定期开展病历质量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病历质量的重视程度;
2. 每月要开展专题病历质控活动,对某一类疾病或某一种诊疗技术进行重点质控;
3. 定期向医护人员宣传病历质量抽查结果,鼓励医护人员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八、奖惩机制
对于在病历质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质控活动,病历整理、书写规范的医护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拒不整改、恶意涂改病历的医护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
九、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对原有管理制度有冲突之处,以本制度为准。同时,医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对病历质控工作进行源源不断的改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