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涵洞、挡墙、等砌体工程施工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施工协议(以下称为“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双方承诺
甲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包干工费报酬。
乙方在此立约:保证按协议的规定全面、按时、保质完成施工作业任务。
二、工作对象、方式及内容
1、工程名称:涵洞、挡墙、水沟等砌体工程。
2、工程地点:贵惠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
3、包干方式:乙方包人工,甲方提供材料及时到施工地及小型机具。
三、施工费用
本协议施工单价为:涵洞基础: ,涵洞墙身: 挡墙基础: ,挡墙墙身: 。协议未包含工作内容单价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工期完成工作。
五、质量要求与检验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规定要求,甲方提供技术。
2、乙方要严格执行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报检和验收制度,每道工序必须经过项目部、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如果项目部、监理单位检查发现乙方的施工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到验收合格为止,不得延误工期,否则乙方应补偿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六、结算付款
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并经项目部收方确认的工程量,计算乙方当月完成工费总额经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当甲方从项目部获得计量支付后,支付乙方当月完成工费总额的100%。
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2012年10月6日工人没到工地此协议自行作废。
甲方: 乙方:
签订协议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