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司机必须在学校指定地方等候学生上车,在学生乘车时仔细对照乘车名单,清点学生人数。
二、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车、下车地点或被家长接走,司机要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
三、司机在接送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每个地方上、下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四、司机在接送学生结束时,必须对车内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
五、司机必须保持车辆每小时< 20公里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杜绝违规驾驶。
六、司机每次接送学生前必须检查车况,在确保车况良好无任何机械故障的情况下方可出车,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七、司机在学生上车后,迅速安排学生坐稳,确保没有安全隐患方可启动车辆前行,不得大声斥责和殴打学生,且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八、司机每次出车后,要打扫车内的卫生。
九、司机应认真管理学生上下车,不得无故缺勤。
十、司机不得喝酒、疲劳、吸毒、吃药后驾驶,不得超载以及找其他司机代班。
以上十条,请司机严格遵守。
校车驾驶人员上岗条件
㈠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
㈡最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没有累计记满12分记录;
㈢未发生过致人死亡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
㈣驾驶证按时经门审验合格;
㈤思想道德好,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身心健康,言行文明,无嗜酒等不良习好,未患有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神经性病史;
㈥无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