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2011年全市学校春季防火安全工作,大力整治火灾隐患,着力解决影响春季防火期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学校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着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市火灾形势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增强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加强“四个能力”建设。以学校人员聚集场所为重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教育局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指挥部。总指挥:范春琴,副总指挥:刘军,成员由机关各科室科长组成,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信访保卫科,主任由张洪军兼任。联系电话:3126050,夜间值班电话3126055。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落实春防工作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要按照《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鹤岗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办法》,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层层签订《201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要建立健全学校内部消防安全管理机制,逐级明确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把责任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每个岗位和每个人。确定消防安全管理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要求,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二)制定和完善计划措施。4月至5月我市大风天和高火险天气相对集中,要扎实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春防整治期间,要成立春防整治领导小组,组织成立义务消防队,安排人员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初发火情,及时扑救初发火险,及时报告火警。组织开展火灾隐患的调查摸底,制定火灾隐患整改方案,要在去年消防隐患专项治理和火灾隐患集中排查的基础上,加大对隐患整改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对没经过消防部门验收的楼房,要尽快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资金及责任人,彻底消除火灾隐患。
(三)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各学校要结合春防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学校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学校人员聚集场所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配备和完好情况、重点要害部位防护情况、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大风天火灾预防措施、农村中小学生炉取暖、危房改造的落实情况,检查工作要全面、深入、细致,不留死角。
(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普及活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计划,各学校要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为重点,通过板报、标语、挂图、传单、咨询站等形式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各中小学校要普遍对学生开展一次消防常识教育,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和防火自救、自护、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五)推进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各学校要加强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四个能力”建设,要认真执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安全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要加强师生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力争所有师生都能够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消防设施设备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具备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的能力,熟知消防安全“三懂三会”知识。
五、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春季防火期为3月20日至5月31日,具体工作按照部署发动、检查治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3月20日至31日)。各学校和单位要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周密具体、操作性强的春防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逐级签订《春季消防安全责任书》,部署工作任务,精心组织实施,营造浓厚的春防工作氛围,全面启动春防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4月1日至5月20日)。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进行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春防整治期间,市教育局将派工作组对各学校春防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因领导不重视、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火灾事故的,要追究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各学校要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大风天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夜间值班值宿、重点部位看护、火电源管理、消防设施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巡查等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11日至31日)。各学校、直属单位要及时进行总结,并于5月26前向市教育局写出书面报告。市教育局将组织对春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坚决落实上级对当前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抓落实,全面指导和督查春防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要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春防期间,各学校要坚持开展每日巡查,每周要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教育局将组织五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造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及连营火灾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在当地及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
(四)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学校要落实检查巡逻制度,认真安排值班工作,重点部门、岗位必须安排人员昼夜值班,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有人接听。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要把春防工作组织部署、宣传教育、自查整改等情况及时上报市教育局。遇有突发事件,迅速启动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春季防火安全工作部署宣传发动、检查治理、总结验收阶段工作情况分别于4月1日、5月4日、5月26日前上报市教育局信访保卫科(联系电话:3126050),春防工作总结于6月4日前上报。重要情况请随时上报。
鹤岗市教育局
2011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