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甲方: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甲方和乙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由江阴市人民西石桥法庭受理,案号为(2014)澄商民初字第000号,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本案达成以下和解协议:
1、乙方承诺:2014 年 06 月 30 日前一次性偿还所欠甲方款项本金100万元。
2、甲方承诺放弃诉讼中关于利息的诉讼请求。
3、本案的诉讼费用 元,减半收取 元,由 方负担。
4、甲方承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之内解除查封,合同自解除查封之日起正式生效。
5、合同签订并履行完毕之后,甲乙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法律纠纷。
6、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