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甲醚;二甲醚
化学品英文名:methyl ether;dimethyl ether
分子式:C2H6O
相对分子量:46.08
(2)成分/组成信息
成分:纯品
CAS No:115-10-6
(3)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2.1类 易燃气体
侵入途径: 吸入
健康危害: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抑制作用,麻醉作用弱。吸入后可引起麻醉、窒息感。对皮肤有刺激性,引起发红、水肿、起疱,长期反复接触,可使皮肤敏感性增加。皮肤直接与液态本品接触,可引起冻伤。
环境危害:对环境可能有害。
燃爆危险: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如果发生冻伤:将患部浸泡于保持在38~42℃的温水中复温。不要涂擦。不要使用热水或辐射热。使用清洁、干燥的敷料包扎。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入:不会通过该途径接触
(5)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接触热、火星、火焰或氧化剂易燃烧爆炸。接触空气或在光照条件下可生成具有潜在爆炸危险性的过氧化物。气体比空气重,沿地面扩散并易积存于低洼处,遇火源会着火回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
灭火方法:用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泄漏处的火焰。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
(6)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喷雾状水抑制蒸汽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
(7)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学品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8)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监测方法:无资料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 戴防化学品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进入性空间或其他高浓度作业区,须有人监护
(9)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气体,有醚类特有的气味
pH: 无意义
熔点(℃): -141.5
沸点(℃): -24.8
相对密度(水=1): 0.61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1.6
饱和蒸气压(kPa): 533.2(20℃)
燃烧热(kJ/mol): -1453
临界温度(℃): 127
临界压力(MPa): 5.33
辛醇/水分配系数: 0.10
闪点(℃):-41(CC)
引燃温度(℃):350
爆炸上限 (%):27 爆炸下限 (%):3.4
溶解性:溶于水、乙醇、乙醚
主要用途:用作制冷剂、溶剂、萃取剂、聚合物的催化剂和稳定剂
(10)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强酸、卤素、硫、硫化物
避免接触的条件:接触空气、光照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无资料
(11)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LC50:308000 mg/m3(大鼠吸入)
刺激性:无资料
亚急性与慢性毒性:大鼠,吸入2%甲醚,每天6h,每周5d,30周,体重增加,血、尿及组织病理学检查均未见明显异常,但血清丙氨酸和天门冬氨酸和天门冬氨酸转氨酶增高,示有肝毒性
(12)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无资料
生物降解性无资料
非生物降解性:空气中,当羟基自由基浓度为5.00*105个/cm3时,降解半衰期为5.4d(理论)
(13)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14)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21040
UN编号:1033
包装类别: Ⅱ类包装
包装标志:易燃气体
包装方法: 钢质气瓶;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采用钢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超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禁止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15)法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1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2002年1月9日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危险化学品名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