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
事故名称: 王华因工重伤事故
填报单位(盖章): 南通四建北京管理公司第四项目部
审 核 人: 张 志 华
填 报 时 间: 2004年6月 20 日
一、企业详细名称: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通州市金沙镇新金西路93号
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耿裕华
联系电话:67398275
二、企业经济类型:股份制 国民经济行业:建筑业
直接主管部门:通州市建工局
三、事故发生时间:2004年5月10日11时45分
四、事故类别:高处坠落
五、事故的全部原因:
1、防护栏断裂,作业场所存在不安全隐患。
2、操作者违章作业。
3、安全检查管理不到位。
六、事故严重级别:
七、伤亡人员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用工形式 | 本工种 工龄 | 安全教育情况 | 文化程度 | 伤害部位 | 伤害程度 | 备注 |
| 王华 | 男 | 34 | 合同 | 2年 | 受过教 育 | 高中 | 脾伤 | 重伤 | |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九、事故经过:
2004年5月10日中午,在模板周转区,塔吊指挥陶永新、挂模板吊钩工人王华、塔司李守义(其余工人已下班)正进行吊模工作。
现场情况:模板周转区位于在建建筑物东侧场地。模板平台护栏用对接扣件与钢模板三角支架钢管连接,护栏由两根横管和两根竖管组成,高度为1.2米,钢模板长3米,高2.8米。现场有木扶梯供模板挂吊用。王华没使用木扶梯,11:45王华从东边一块模板跨越到西边一块模板上时,人没有站稳,抓大模板防护栏杆时,其中一只扣件断裂,护栏受到冲击力坠落,人随后坠落。 王华落地后自己跑离模板,在10多米远处的黄砂堆上坐下。到现场观察后,立即派人护送医院检查治疗,同时保护好现场。王华自己回宿舍换好衣服后,跟随护理人员乘出租车去医院,诊断为外伤性脾破裂,并进行了手术。
十、事故原因分析:
1、模板防护栏扣件断裂,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王华违章操作,挂钩时没用木扶梯上下,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3、安全监督人员对现场督促和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管理原因。
4、项目部安全教育管理制度不落实,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十一、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并召开了事故现场分析会,对全体职工再次进行针对性教育,作业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举一反三,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并暂停大模吊装,对所有大模板复查验收,加强安全管理,加强监督力度,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执行安全规范标准,加强安全交底工作。
十二、事故责任分析和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徐华负责大模板的整修和护栏的安全检查工作,由于责任心不强,没有排除事故隐患,防护栏杆扣件断裂,造成护栏、人员坠落,负主要责任,决定停工接受处理教育,并罚款300元。
2、王华违章操作,不按安全操作规程和要求施工,挂钩时没有用木扶梯上下挂钩,负有事故直接责任,罚款200元。
3、现场安全员缺乏现场安全督促检查,平时安全教育、督促不严,未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负有责任,罚款400元。
4、项目部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度不落实,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之一,罚项目副经理(劳务负责人)顾林500元。
十二、调查组人员:
|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签 字 |
| 张志华 | 南通四建 | 项目经理 | |
| 沈 波 | 南通四建 | 安全员 | |
| 顾 林 | 南通四建 | 劳务负责人 |
1、事故现场示意图;
2、有关人员自述材料;
3、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