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申请编号: | 受理编号: |
| 申请日期: | 受理日期: |
经 营(零售)许 可 证
申 请 书
□申请 □变更
| 单位名称 | |
| 经 办 人 | |
| 联系电话 | |
| 填写日期 |
填 写 说 明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分别填写本申请书的许可证申请表。
2.本申请书一式二份,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者用打印机打印,字迹要清晰、工整。
3.申请书封面的“申请编号”、“申请日期”、“受理编号”、“受理日期”由许可证发证机关填写,“受理编号”、“受理日期”应与受理通知书的受理编号、日期一致。
申请书的其他内容均由申请单位填写。
4.申请书中“单位名称”指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单位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或者预先核准的单位名称;“经办人”是指申请单位指定的办理申请事宜的人员;“联系电话”是指经办人的电话。
5.申请书封面“单位名称”处应盖申请单位公章。
6.申请书表格中各栏均为必填项。其中:
申请书与工商营业执照所载的事项相同的,按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内容填写;
“登记机关”是指颁发工商营业执照或者预先核准单位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全称;
“经济类型”按照国家统计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1998〕200号)的规定,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
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培训证号是指安全监管部门核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经营方式”在[ ]内选择性划“√”;
“申请经营范围”栏在[ ]内填写申请经营产品分级(A、B、C、D)。
许 可 证 申 请 表
| 单位名称 | 邮政编码 | |||||||||||
| 主要负责人 | 培训证号 | 联系电话 | ||||||||||
| 注册地址 | 面积 | 平方米 | ||||||||||
| 经营方式 | ||||||||||||
| 经 济 类 型 | 工商注册号 | |||||||||||
| 登记机关 | 登记日期 | |||||||||||
| 从业人员 | 人 | 其中 | 销售人员培训证号 | |||||||||
| 申请经营范围 | 烟花类[ ] 爆竹类[ ] | |||||||||||
| 包保责任人 | 所在乡镇职务 | 联系电话 | ||||||||||
| 申请意见 | 本单位符合《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安徽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规定条件,同时已签订供销合同。并对以上情况和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乡镇(开发区)包保责任人 意见 | 年 月 日 | " 乡镇(开发区)审查意见(盖章) | 年 月 日 | |||||||||
| 县安监局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