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置血管内导管是救治危重患者、实施特殊用药和治疗的医疗操作技术。置管后的患者存在发生感染的危险。
一、概 述
导管相关血流感染(Catheter Related Blood Stream Infection,简称CRBSI)是指带有血管内导管或者拔除血管内导管48h 内的患者出现菌血症或真菌血症,并伴有发热(>38℃)、寒战或低血压等感染表现,除血管导管外没有其他明确的感染源。实验室微生物学检查显示:外周静脉血培养细菌或真菌阳性;或者从导管段和外周血培养出相同种类、相同药敏结果的致病菌。
二、感染途径
1.外源性感染
细菌通过穿刺点沿导管爬行进入患者体内。临床表现为沿静脉走向出现红肿热痛。
(1)操作技术:与医护人员穿刺技巧有关,穿刺次数与静脉炎的发生呈正相关。
(2)无菌技术;无菌操作不严格,易将细菌在操作过程中带人血液循环,且由于长期留置,易造成细菌感染的通道。皮下隧道转移是造成血管内感染的主要方式。
(3)维护技术: 如肝素帽和可来福接头使用后保护不当而被污染,或连接输液器时消毒不严格、不彻底;更换敷贴时消毒不严格,均可将细菌带入管腔而引起感染。
2.内源性感染
导管内节段菌落移生。新生儿输液时出现发热、寒战,但外周及穿刺点无异常;或无临床症状,但血培养及导管培养阳性。
(1)年龄:新生儿血管管腔较细,所以导管对血管内膜损伤刺激较大,故发生静脉炎概率较高。
(2)免疫力: 免疫功能越低,感染率越高。
(3)血管选择:穿刺部位红、肿、痛的出现与穿刺血管的粗细有关。穿刺针较粗,对血管刺激性较大。
三、危险因素
(1)导管留置的时间: 置管时间越长,感染发生率越高。
(2)置管部位: 不同的穿刺部位,感染率也不同。下肢深静脉无静脉瓣,尽量避免下肢穿刺,长期卧床患者下肢放置静脉留置针更应慎重。
(3)细菌定植情况:使用静脉内营养时高渗溶液是细菌生长的良好培养基,而且在配制过程中可能造成溶液的污染,引起菌血症和真菌血症的发生。若将受污染的药液经导管输入,细菌会停留在导管内生长、繁殖。另外,由于导管细长,细菌很难被药物杀灭,引起相关性感染可能性大。
(4)无菌操作技术:医护人员未遵守无菌操作原则,或无菌物品的使用不当,则会把细菌带入血液循环,增加感染的风险。
(5)置管技术:操作者技术不熟练,反复穿刺易造成血管内壁及皮下组织的损伤,局部组织修复时间长,细菌入侵机会增加。
(6)患者免疫功能和健康状态:患者的免疫功能差,或者处于非健康状态,机体抵抗力低下,感染概率增加。
四、预防与控制要点
(一)管理要求
(1) 医疗机构应当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预防与控制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操作规范及规程,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职责。
(2)医务人员应当接受关于血管内导管的正确置管、维护和导管相关血流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的培训和教育,熟练掌握相关操作规程。
(3)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静脉置管专业护士队伍,提高对静脉置管患者的专业护理质量。
(4)医务人员应当评估患者发生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和控制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工作措施。
(5)医疗机构应当逐步开展导管相关血流感染的目标性监测,持续改进,有效降低感染率。
(二)感染预防要点
1.置管时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置管时应当遵守最大限度的无菌屏障要求。置管部位应当铺大无菌单(巾);置管人员应当戴帽子、口罩、无菌手套,穿无菌手术衣,认真执行消毒程序。
(2)严格按照《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认真洗手并戴无菌手套后,尽量避免接触穿刺点皮肤。置管过程中手套污染或破损应当立即更换。
(3)置管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等医疗用品和各种敷料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4)选择合适的静脉进行穿刺:PICC优先选择右上肢,如贵要静脉、头静脉、正中静脉; CVC选择锁骨下静脉或股静脉。
(5)采用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皮肤消毒剂消毒穿刺部位皮肤,自穿刺点由内向外以同心圆方式消毒,消毒范围应当符合置管要求。消毒后皮肤穿刺点应当避免再次接触。皮肤消毒待干后,再进行置管操作。
(6)按年龄、血管情况及使用时间选择合适的导管。
(7)患疖肿、湿疹等皮肤病或患感冒、流感等呼吸道疾病,以及携带或感染多重耐药菌的医务人员,在未治愈前不应当进行置管操作。
2.置管后
(1)应当尽量使用无菌透明、透气性好的敷料覆盖穿刺点,对于高热、出汗、穿刺点出血、渗出的患者应当使用无菌纱布覆盖。
(2)应当定期更换置管穿刺点覆盖的敷料。更换间隔时间:无菌纱布为2天,无菌透明敷料为7天,但纱布或敷料出现潮湿、松动、可见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
(3)接触导管接口或更换敷料时,应当严格执行手卫生,并戴检查手套,但不能以手套代替手卫生。
(4)保持导管连接端口的清洁,注射药物前,应当用75%酒精或含碘消毒剂进行消毒,待干后方可注射药物。如有血迹等污染时,应当立即更换。
(5)告知置管患者在沐浴或擦身时,应当注意保护导管,不要将导管淋湿或浸入水中。
(6)在输血、输入血制品、脂肪乳剂后的24h 内或者停止输液后,应当及时更换输液管路。外周及中心静脉置管后,应当用生理盐水或肝素盐水进行常规冲管,预防导管内血栓形成。
(7)严格保证输注液体的无菌。
(8)紧急状态下的置管,若不能保证有效的无菌原则,应当在48h 内尽快拔除导管,更换穿刺部位后重新进行置管,并作相应处理。
(9)怀疑患者发生导管相关感染,或者患者出现静脉炎、导管故障时,应当及时拔除导管。必要时应当进行导管尖端的微生物培养。
(10)医务人员应当每天对保留导管的必要性进行评估,不需要时应当尽早拔除导管。
(11)导管不宜常规更换,特别是不应当为预防感染而定期更换中心静脉导管和动脉导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