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农业专业合作社应用而生,截止2012年底,我县有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300多个,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业发展、保证农村稳定起到了显著的推动作用。但从实际运作的过程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不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待于增强。
提供有效地专业技术服务,实现“合理安排生产流程、大幅降低生产成本”的目标,是合作社的重要职能。但是从调研了解的情况来看,本地部分合作社还存在着专业技术服务能力待增强的问题,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一)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的数量严重不足。
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是合作社的核心人员和重要财富,足够的技术服务人员是做好专业技术服务的必备条件。但是从调研了解的情况来来,部分合作社的技术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大部分合作社往往只有不超过两名技术人员,每名技术人员负责指导的面积往往超过负荷。
(二)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普遍偏低。
专业技术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往往直接决定了合作社的技术服务能力。调研中我们发现部分技术人员的水平偏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技术人员学历层次较低,了相关新技术的推广。
调研发现,超过60%的技术服务人员只具有初级中学或同等的学历层次,高中及同等学历层次人员的占比仅为约30%。较低的学历层次和较为薄弱的文化基础,了其及时掌握相关领域的最新技术,严重阻碍了相关新技术的推广。
2、部分技术人员思想守旧,缺乏快捷获得相关技术资料的方法。
调研发现,80%以上的技术人员获取相关技术资料的方式仍是传统的书籍、报纸、面授等方式,能熟练使用互联网络、科研资料数据库等高科技术段获取技术资料的仅占的比重不到5%。传统的技术资料获取方式,使部分技术人员难以及时掌握本领域内的最新研究成果,造成了技术人员的知识储备和作业技术长期得不到更新,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应对乏力的问题。
二、服务范畴待于拓展。
调研发现,部分合作社在服务范畴上还比较狭窄,往往只能做到在某个产品的某个环节上提供较为有效的服务,无法提供全流程上上的有效服务,主要体现为缺乏对产品销售与深加工的介入。
大部分合作社目前采用的是“统一订种——统一种植——统一管理——统一收获——自行出售”的服务模式,服务的范畴主要集中在对生产过程的优化上,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但是对产品的销售与深加工涉足还比较少。
一方面,产品往往由各会员自行出售,由于每笔的交易量较小,会员往往无法获得较为优惠的成交价格,难以按产品既有价值最大化的原则实现成交。另一方面,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合作社往往很少涉及产品的深加工,那些进过一些并不太复杂的工艺就可以被开发出的产品的潜在价值往往被放弃,给会员和合作社造成了令人极为惋惜的损失。
三、市场主体地位待于增强。
“发扬体量优势,提高谈判地位”是合作社的重要的职能和利润来源,但是从调研的情况来看,部分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还比较薄弱,在交易中的谈判地位还有待于增强。
从生产资料的采购来看,大部分合作社的采购渠道还处于物流链的下端。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合作社的生产资料一般都是从各厂家的县级代理商处间接采购的,而不是从厂家直接购进,尚不能做到“点对点”的交易中间,采购成本仍然有压缩的空间。
从最终产品的销售来看,大部分合作社的“体量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一方面,大部分合作社采用的仍是会员自行分散销售产品的模式,这使合作社通过签订“大合同”的方式来提高销售价的方式完全无法实现。另一方面,即使采用“统一销售”模式的合作社,由于对市场信息的掌握不够及时、为了取得“保底收入”而预先签订收购合同、缺乏必要的谈判技巧等原因,也往往充分实现“最高价成交”的目标,使一部分利润“外流”。
意见和建议:
毫无疑问,从整体来看,我县蓬勃发展的大量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加快高效现代农业的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我认为,为了本地农民专业合作社更好更快的发展,建议从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大力加强对合作社核心人员的培训。
(一)大力加强对合作社负责人的培训。
负责人是合作社的重要组成要素,他们的能力与素质状况对于合作社能否顺利发展具有重大的影响,这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我们认为对负责人的培训应围绕以下几个重点展开。
1、强化信息获取技术培训,提高其多渠道获取市场信息的能力。
及时获取市场信息,科学制定各项计划是合作社负责人的重要职能。针对目前部分负责人中存在的掌握市场信息不及时的情况,必须着重对其进行网络等信息获取技术的培训,拓展其收集市场信息的渠道,加快市场信息的获取速度,防止出现与市场脱节的情况。
2、加强负责人的综合管理能力,提高其成本控制能力。
降低成本是合作社内部管理的核心与关键,而负责人优秀的综合管理能力又是实现降低成本的重要条件。必须通过加强对负责人加强市场经济知识和管理学知识的培训,进而提高其管理能力,最终才能达到降低成本的最终目的,提高合作社的盈利能力。
3、强化负责人的谈判技巧培训,提高其谈判能力。
针对目前部分合作社因为负责人缺乏必要的谈判技巧而在交易中处于不利地位的情况,必须引入诸如企业家等人员对负责人进行谈判技巧的专门培训,以扭转其在与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商、农产品收购商协商时的被动地位,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产品售价。
(二)大力加强对合作社技术骨干的培训。
技术骨干是合作社开展技术服务的主力军,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们认为在对技术骨干进行技术培训时,必须注意针对实际情况设计课程,保证培训效果。
在授课内容的选择上,应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技术和方案;在授课的技巧上,应充分考虑到培训对象的技术基础和接受能力,注意采用群众的语言;在授课的形式上,适宜采用以实地示范为主的形式;在授课的时间安排上,应充分利用农闲季节,确保不误农时;在授课的技术手段上,应充分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提高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在培训的对象上,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把乡村两级农业干部纳入。
二、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引导。
(一)发挥中介重用,帮助合作社寻找商机、降低成本。
在项目选择上,可发挥“情况明、信息多”的优势,帮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正确判断本地情况,选择真正适合本地的投资项目,最大程度降低可能的盲目性,降低投资风险。
在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上,可发挥“面子大、信誉好”的优势,帮助合作社直接与生产厂家订立合同,从而最大程度压缩中间环节,降低采购价格。
在产品的销售环节上,可发挥“渠道广、眼界宽”的优势,帮助合作社联系合适的买主,最大程度上保证价格的合理性,维护合作社和农户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对合作社的财政支持的力度,鼓励合作社的发展。
应充分发挥财政奖补的导向作用,强化对新建合作社的奖补力度,引导更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到这一领域中来,壮大合作社的总体规模。
应加强对先进合作社的奖励力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发扬先进的模范引领作用,为其他合作社树立学习的榜样,明确努力的方向。另一方面,通过对先进合作社的大力奖补,可以更有效地扶植一批本县农业的“拳头产品”,树立本县区、本县农业的良好形象。
作为新生事物,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和不足。但是我们更应该清楚地看到,在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会克服这些发展中的问题和不足,发展到一个全新的高度,为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