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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10-02 18: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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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遂宁市办公室遂府办函〔2007〕362号遂宁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遂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已经市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十一月七日遂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为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四川省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川府发〔2006〕33号)和《遂宁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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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遂宁市办公室遂府办函〔2007〕362号遂宁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遂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已经市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十一月七日遂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为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四川省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川府发〔2006〕33号)和《遂宁市人民
遂宁市办公室

遂府办函〔2007〕362号 

遂宁市办公室

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

规划的通知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遂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已经市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七日         

遂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

为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四川省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川府发〔2006〕33号)和《遂宁市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遂府发(2007)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让居民享有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社区卫生服务,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城市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领导、社区参与、上级卫生机构的指导下,建立以基层卫生机构为主体、全科医师为骨干,合理使用社区资源和适宜技术,以人的健康为中心、家庭为单位、社区为范围、需求为导向,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为重点,以解决社区主要卫生问题、满足基本卫生服务需求为目的,融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诊治疗服务为一体的,有效、方便、综合、连续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机构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两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具有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社区卫生服务站接受所在地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管理和业务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举办,原则上每个事处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规划城区范围内共设置8—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社会力量举办或由诊所转办。根据服务人口、交通等情况按1—4个居委会辖区设置一个。市城区共设置25—3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转、改、伸、引”的基本思路将锦华职工医院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南强卫生院、仁里卫生院、开发区人民医院、船山区人民医院北星诊所改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鼓励支持市直医院伸点街道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力引进民间资金和符合条件的民办医疗机构办社区卫生服务站。

三、设置条件及标准

严格按照卫生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执行。其中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按要求开设全科诊室,预防保健室、医技等科室,人员不少于25人;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150平方米,至少配备1名全科医师、1名中医师,并按照1:1比例配备执业护士,同时配备1名公共卫生技术人员。

四、审批及管理

认真贯彻执行部、省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通知要求,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设置申请、选址、建筑平面图、房屋面积、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等有关资料,经市卫生行政部门现场审查合格并报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后方可登记执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每年校验一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执业管理和执业监督,以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卫生行政部门通过依法管理、引导、资金引导、工作考核等方式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执业管理。

五、服务内容和工作规范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从事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治疗和康复,以健康宣传咨询、疾病监测和实施预防控制、门诊、巡诊和家庭病床为主要服务方式,以社区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健康生命信息收集报告、预防接种、疾病监测与报告、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干预、疾病控制、妇女及生殖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残疾康复、爱国卫生指导等。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等,建立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并遵照执行,确保安全。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与二级以上医院、一级以上妇幼保健院建立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得截留分别应该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医疗机构转诊的病员。医疗机构将应转诊的病员转向病员居住地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可转至病员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协议向上转诊病员的医疗机构由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双向转诊标准及指针由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原派出医疗卫生机构、协议转诊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业务指导。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医疗救护、疫情预防与控制中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调遣。

六、措施

(一)加强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各级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我市“十二大惠民行动”之中,纳入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及文明建设规划之中,协调相关部门,分阶段组织实施,解决具体问题和困难。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船山区和各事处要积极组织、协调、解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必要的场地、业务用房等。

(二)发挥人事、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税收、价格等扶持作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一经批准设立,即为具有一定福利性的公益卫生事业的服务机构,为城市医疗卫生服务的网络,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享受的支持、扶持,享受国家有关税费优惠。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卫生局、市财政局依据《四川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要求进行核定。

市、区(包括三园区等)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额补助,分别按隶属关系由市、区财政解决。根据市《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意见》(遂府发〔2007〕1号)规定,市、区两级财政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服务人口应不低于5元/人/年。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及有偿预防保健服务按遂价费〔2005〕8号和遂价费〔2007〕11号收费执行。

(三)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现有资源。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以现有卫生资源为依托,倡导市、区卫生部门直属和其它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现有医疗卫生机构分支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流人员,充分利用闲置和换代设备、设施。现有小型的医疗机构或院外门诊部、诊所、诊室可整体转型,办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应把计划免疫、妇女儿童系统保健、慢性病康复管理等适宜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下沉下去,同时积极分流预防保健机构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聘用市、区预防保健机构人员从事预防保健服务。

(四)鼓励社会力量和多种经济成分兴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允许社团、其它部门、企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可个人独资或合伙经营申请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

(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搞终身制,实行优胜劣汰。市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工作考核及复审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评估。服务功能较差的机构将被取消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资格。

(六)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按照全省统一安排,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所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2010年前必须完成转岗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否则取消社区卫生服务资格。

本规划适用于遂宁市各县城设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主题词:卫生  社区  机构  规划  通知

抄送:、市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市中级,市,遂宁军分区。

(共印80份)

文档

遂宁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

遂宁市办公室遂府办函〔2007〕362号遂宁市办公室关于印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的通知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遂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已经市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七年十一月七日遂宁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为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根据《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四川省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决定》(川府发〔2006〕33号)和《遂宁市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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