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工合同书
工程名称: 金洲乡欧洲北路、关山大道绿化工程
施工单位: 长沙市正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发包人(全称): 金洲乡
承包人(全称): 长沙市正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 金洲乡欧洲北路、关山大道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金洲乡
3、工程内容: 欧洲北路、关山大道绿化工程
4、资金来源: 投资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1、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投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的所有内容;
2、绿化工程承包范围内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栽植;
3、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
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第四条 工程施工期限共 个工作日。
议定自2012年 月 日开工,至2012年 月 日全部栽植结束。(除非经发包人同意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城市绿化工程验收合格 。
在工程进行中,承包人应按照本工程施工详图、施工说明书精心施工,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做好隐蔽工程、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如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要求而发生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负责。
第六条 材料和设施供应
材料进场时应及时向监理进行报验并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原则,否则承包人应无条件及时更换,工期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该足额赔偿。
第七条 工程价款及付款方法
本工程款按下列办法付款。
1、本工程采用 公开招标、合同约定
2、工程价款(中标价) 贰拾陆万捌仟捌佰圆整(¥268,800)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见附件)。
3、付款方式: 绿化工程初验合格后一次付清
第 工程验收
1、竣工报告:绿化工程施工结束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竣工报告,监理单位送发包人确认。
2、初步验收:承包人在竣工报告确认后 日,提出初步验收书面申请,经现场监理确认后,报发包人,发包人在接到书面申请14日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并出具书面意见。
3、养护管理: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共同对承包人的栽植养护管理(即质量保修)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按质量保修书执行。
4、工程整改:承包人必须按初验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在养护管理期间,苗木死亡之后,由承包人提出补栽方案,报监理确认后,重新补植。
5、终验:工程养护期满并达到《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的相关要求后,由承包人提出终验申请,并附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图送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发包人在收到终验申请后28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终验。
第九条 质量保修
养护期(即质量保修期)为 365 日,从初验报告确认之日起计算。双方应在签定合同时签订质量保修书,约定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保修责任。质量保修书为合同的一部分。
第十条 合同解除
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经承包人催要,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或因承包人原因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5、一方依据本条2、3、4款的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第十一条 合同的终止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决算价款支付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工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参照合同相关条款。
第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与份数
合同订立时间: 2012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 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2 份,发包方保存 1 份,承包方保存 1 份。
附件: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单价:元)
| 名称 | 单位 | 单价 | 名称 | 单位 | 单价 |
| 银杏 | 株 | 1000 | 香樟 | 株 | 600 |
| 紫荆 | 株 | 180 | 紫薇 | 株 | 180 |
| 石栏球 | 株 | 80 | 红桎木球 | 株 | 80 |
| 红桎木小苗 | 平方 | 50 | 四季桂小苗 | 平方 | 50 |
| 杜鹃小苗 | 平方 | 50 | 草皮 | 平方 | 15 |
| 发 包 方: | 承 包 方: |
| 住 所: | 住 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
| 项目责任人: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 电 话: | 传 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工 程 质 量 保 修 书
发包人(全称): 金洲乡
承包人(全称): 长沙市正鑫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为保证 金洲乡欧洲北路、关山大道绿化工程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即对绿化工程的养护和管理:包括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养护和管理。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约定如下:
按招标文件栽植清单,做好绿化修剪、除草、浇水、防虫等养护和管理,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即养护期)自初验报告确认之日起计算。根据本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为 365 日。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协议书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