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开庭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8 00:50:21
离婚开庭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分析。离婚开庭时间的规定如下:具体的开庭时间法律并不强制规定,一般由自行决定。但确认开庭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且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导读法律分析。离婚开庭时间的规定如下:具体的开庭时间法律并不强制规定,一般由自行决定。但确认开庭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且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分析:
离婚开庭时间的规定如下:具体的开庭时间法律并不强制规定,一般由自行决定。但确认开庭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且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离婚开庭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法律分析。离婚开庭时间的规定如下:具体的开庭时间法律并不强制规定,一般由自行决定。但确认开庭的,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且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