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过程中的房屋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如果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并向出租人追偿。同时,如果维修影响到承租人的使用,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另外,出租房屋的物业费一般由房屋所有权人交纳,但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如果承租人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一、要如何支付租房过程房屋维修费
房屋的维修义务以及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除租赁双方另有约定外。
1、承租人在租房过程中需要维修的,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2、出租人没有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所需的费用在垫付之后可以向出租人追偿;
3、因维修房屋影响到承租人的使用,承租人还可以要求相应的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小区房屋出租的要如何缴纳物业费
出租房的物业费一般房屋所有权人交纳,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其内部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承租人拒绝缴纳的,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租房过程中的房屋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维修。如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可自行维修并向出租人追偿。同时,如果维修影响到承租人的使用权益,承租人还可以要求相应的租金减少或延长租期。另外,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小区房屋的物业费一般由房屋所有权人交纳,但也可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房屋使用人交纳,但该约定不得对抗物业公司。如承租人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出租人交纳并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