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隐匿会计账簿罪的构成和责任追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隐匿会计账簿罪将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该罪行侵害了国家对公司、企业的财会管理制度,破坏了企业的管理秩序。行为人隐匿、销毁财会凭证直接侵犯了财会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
一、构成隐匿会计账簿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1、构成隐匿会计账簿罪会追究的责任: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隐匿会计账簿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账簿,情节严重的行为。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隐匿会计账簿罪客体要件是什么
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财会管理制度。本罪既已列入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这表明本罪的客体具有破坏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的属性。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必须依照本法办理会计事务。”第十三条规定:“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规和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行为人隐匿、销毁财会凭证的行为就是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中财会管理制度的直接侵犯。
结语
隐匿会计账簿罪的构成将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行为人故意隐匿或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该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的财会管理制度,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造成直接破坏。因此,行为人的隐匿、销毁行为是对财会管理制度的直接侵犯,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六十九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