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间有义务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如出租人未维修,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支付。长期未维修可减少租金。承租人可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租赁物,如未履行,则承租人可自行维修,费用由出租人承担。若维修影响使用,租金可减少或租期可延长。
法律分析
出租人出维修费,出租人在租赁期间负有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当租赁物发生毁坏,出租人应当尽快将其进行维修。出租人没有对其维修时,承租人可以维修,维修费用出租人支付。长期没有维修的,可以相应减少租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拓展延伸
租赁合同中的维修费用分摊规定
根据租赁合同的规定,租赁期间内的维修费用分摊责任由双方共同承担。根据合同约定,如果房屋或设施出现损坏或需要维修,租户有责任及时通知房东,并提供必要的合作和协助。一般情况下,小修小补的费用由租户自行承担,如更换灯泡、修复水龙头等。而大修大改的费用,如更换电线、修复漏水等,则由房东负责承担。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维修费用的具体分摊比例和方式,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保护。如有争议,可依法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租赁期间内,出租人有义务对租赁物进行维修。如果出租人未能履行维修义务,承租人有权自行维修,并由出租人承担相应的费用。如果维修影响了承租人的使用权益,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双方对维修费用的分摊责任和具体方式,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如有争议,可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