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公司犯罪导致下属机构需要赔偿时,如何限制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条规定,下属机构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可以向公司主管人员追偿。同时,根据《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司犯罪引发的民事赔偿应当先由公司负责承担,公司可以向实际犯罪人和其他责任人追偿。
此外,根据《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合法权益。如果公司的犯罪行为违反了相关制度,下属机构可以据此主张公司应该承担更大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八条:单位或者个人因非法行为损害他人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连带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单位或者个人已经赔偿了损失;(二)损失发生后,受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损失的扩大。
《刑法》第七十三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政党、民主党派以及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侵犯他人权益,给予赔偿的,应当由单位或者组织承担赔偿责任。单位或者组织先行赔偿后,可以向实际犯罪人和其他责任人追偿。
《公司法》第六十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章程和合同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内部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合法权益。公司应当对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