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他人身份结婚违法,可申请撤销婚姻。受胁迫可撤销婚姻形态有代领结婚证、借用他人证件和骗婚。人民法院应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应作出无效判决,不可上诉。错误登记婚姻可通过行政救济或民事诉讼救济。行政救济由登记机关纠错,行政诉讼可撤销登记。民事诉讼可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不到婚龄冒用他人身份结婚违法吗
冒用他人身份结婚是违法的,这样的婚姻是可以申请撤销的。
受胁迫可撤销婚姻形态:
1、代领结婚证,即男女一方或双方未亲自到场领取结婚证,而是由其他人持本人证件领取,该种形态导致包办婚姻现象的出现。
2、借用他人证件,冒领结婚证,该种形态往往是由于一方或双方不具备结婚条件,使用他人证件领取结婚证,后果极易造成被领取证件的人构成重婚。
3、骗婚,即使用伪造证件领取结婚证,以达到利用婚姻骗取财物的目的,后果不仅造成受害人财物的损失,更深的影响在于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同时,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处理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可上诉。
错误登记的婚姻怎么救济
对于登记错误的登记婚姻导致婚姻无效的救济途径:
1、行政救济,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在行政救济途径中,除行政机关自行纠错外,提起行政救济主体也因错误登记类型的不同而加以区分,代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代领人,冒领结婚证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冒领者,骗婚中可以提起行政救济的只能是被骗一方。
2、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依法撤消外,还要通知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结语
冒用他人身份结婚是违法的,这样的婚姻是可以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做出判决。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一经受理,经审查确实属于无效婚姻,人民法院应当作出无效的判决,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法院不予准许,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对于登记错误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况,可以通过行政救济或民事诉讼救济途径进行处理。行政救济中,登记机关应当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民事诉讼中,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并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