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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交通事故丧葬费怎么规定的?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17 17:2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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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交通事故丧葬费怎么规定的?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索赔对象、索赔方式、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保险补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被告人、道路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工亡待遇的支付人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内容等。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家属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如责任方不配合损害赔偿事宜,受害人家属应及时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在工亡待遇方面,工伤保险机构是支付人。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的程序。1、前期准备工作。首先,要及时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包括责任方司机及车辆、保险单或保险公司的相关信息。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责任或不承担主要事故责任,受害人家属才存在索赔要求。2、索赔对象。事故责任人、责任车主及保险公司。3、索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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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索赔对象、索赔方式、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保险补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被告人、道路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工亡待遇的支付人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内容等。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家属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如责任方不配合损害赔偿事宜,受害人家属应及时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在工亡待遇方面,工伤保险机构是支付人。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的程序。1、前期准备工作。首先,要及时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包括责任方司机及车辆、保险单或保险公司的相关信息。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责任或不承担主要事故责任,受害人家属才存在索赔要求。2、索赔对象。事故责任人、责任车主及保险公司。3、索赔方式。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索赔对象、索赔方式、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保险补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被告人、道路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工亡待遇的支付人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内容等。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家属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如责任方不配合损害赔偿事宜,受害人家属应及时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在工亡待遇方面,工伤保险机构是支付人。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的程序:

1、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要及时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包括责任方司机及车辆、保险单或保险公司的相关信息。

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责任或不承担主要事故责任,受害人家属才存在索赔要求。

2、索赔对象:

事故责任人、责任车主及保险公司。

3、索赔方式:

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

如责任方不配合损害赔偿事宜,受害人家属应及时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既可以在刑事案件立案后或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不等待刑事立案而直接另行提起单独的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二者区别在于,前者不必另行缴纳诉讼费,比较省钱,但可能耗时较长;

而后者需要按照诉讼标的额缴纳诉讼费,但用时短,更便捷。

4、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保险补偿:

申请领取工亡待遇。

如果该事故发生在受害人履行工作职务的过程中,受害人家属除有权向侵权责任人索赔之外,还可以向受害人单位所在地区社会保险行政机构申请工亡认定,待认定为工亡后依法领取工亡待遇。

(除了医疗费用部分的金额之外,侵权赔偿和工亡待遇原则上二者应当可以同时获取。

但是,司法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有些是不支持受害人家属获得双倍补偿的)

5、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被告人一般为:

责任方车主,责任方司机。

如车辆已投保险,一般应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

6、道路交通事故诉讼管辖为: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理为刑事案件受理。

如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则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基层人民提起。

7、工亡待遇的支付人为:

工伤保险机构。

如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该部分费用由单位承担。

如工伤保险行政机构不予认定工亡或认定工亡后不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受害人家属可以社保机构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8、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包括:

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医疗及救护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9、工亡待遇包括: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

10、死亡补偿金计算标准:

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是需要进行这个交通事故的赔偿的,这个时候主要就是给这个受害者进行赔偿。

如果说这个时候受害者不愿意私下协商的话,那么就只能够走法律的程序。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是一种常见的人身伤害事件,给受害人家属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损失。如果受害者或其家属不熟悉相关法律程序,就可能导致赔偿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因此,本文将介绍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如何索赔的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受害人家属可以向机动车驾驶人所在单位、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要求赔偿,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

受害人家属要求赔偿的,应当提供与受害有关的证据,如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同时,受害人家属还应当提供机动车驾驶证、车辆登记证等相关证据,以便机动车驾驶人所在单位、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能够核实受害人家属的身份和损失情况。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家属或者机动车驾驶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赔偿申请,或者提交申请后未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就可能导致赔偿问题无法得到解决。因此,受害人家属应当尽快向机动车驾驶人所在单位、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提交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便能够及时获得赔偿。

交通事故是一种严重的人身伤害事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应当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了解交通事故受害人家属如何索赔的相关法律知识,受害人家属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合理的赔偿。

结语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索赔对象、索赔方式、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保险补偿、道路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工亡待遇的支付人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内容等。受害人家属可以选择协商或起诉索赔。在诉讼过程中,受害人家属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基层人民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提起行政诉讼。工亡待遇的支付人为工伤保险机构,如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受害人家属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身损害赔偿内容包括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医疗及救护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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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交通事故丧葬费怎么规定的?

本文介绍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的程序,包括前期准备工作、索赔对象、索赔方式、向社保机构申请工伤保险补偿、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被告人、道路交通事故诉讼管辖、工亡待遇的支付人以及人身损害赔偿内容等。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家属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及时起诉。如责任方不配合损害赔偿事宜,受害人家属应及时提起民事诉讼索赔。在工亡待遇方面,工伤保险机构是支付人。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索赔的程序。1、前期准备工作。首先,要及时取得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包括责任方司机及车辆、保险单或保险公司的相关信息。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对事故的发生不承担责任或不承担主要事故责任,受害人家属才存在索赔要求。2、索赔对象。事故责任人、责任车主及保险公司。3、索赔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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